浦东新区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

索引号 SY0659811960202100069 发布机构 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3-0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浦东新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优化法治环境,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结合浦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实现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呈现品质引领、资源聚合、共享发展。浦东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保持全市领先水平,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得到广泛认同。到2035年,全面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相适应、与浦东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成为推动浦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主要任务

根据《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0—2022年)要求,结合浦东现状和特点,围绕四大方面13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在2022年底全面实现并引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

(一)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做大做强,服务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1.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1)实施更具竞争力的财政、税收和人才政策,健全便利化、精准化服务机制,形成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和人才资源的聚集效应,为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浦东律师总人数力争达到8000人,在全市比重超过四分之一。(2)探索搭建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在区企业服务中心、各类企业园区设立若干个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建浦东企业法律服务专家团,通过定期上门或结对方式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维权。(3)支持法律服务向经济发展的新兴领域拓展延伸,联合各类园区、众创空间和创业孵化器平台,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市场准入、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更好发挥制度创新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的集成作用。

2.为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法律服务。(1)依托浦东法律服务行业协会,支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推动律师“走出去”开展面向全球的法律服务,参与国际性、联盟性跨境法律服务协作。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达到30个,律师事务所在境外开办的分支机构达到18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律师事务所达到3家。(2)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中外律所联营合作机制试点,新增1至2家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鼓励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满足市场主体开展双向投资、双向经贸的法律服务需求。(3)积极培育、引进律师行业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特定领域法律服务人才,建立完善高端法律人才储备库。培养50名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领军作用的律师人才,其中刑事辩护领域5名,金融、证券、财税和公司业务领域15名,境外投融资、反倾销、反垄断等涉外业务领域13名,公益服务和法律援助领域5名,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环境资源、建筑工程等领域12名。

3.为各类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服务。(1)区属国有企业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司律师,探索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试点,公司律师人数达到100名。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2)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开展免费“法治体检”等活动。重点指导各基层司法所深入企业、经营户、商圈、市场走访排摸,聚焦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加大对企业商事纠纷、劳动纠纷的调解力度,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3)鼓励公证、同司法鉴定等机构为各类企业开发特色服务,探索对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减免或缓缴相关法律服务费用。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4.为保护特定群体权益提供法律服务。(1)将低收入困难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困境儿童、单亲困难母亲等特定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健全老年人、残联人等特定群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工作机制,探索法律援助受援人分担费用试点,使法律援助覆盖更多困难群体。(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的衔接,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司法鉴定和公证费用,经法律援助机构核实后进行减免。(3)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场所和信息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区、街镇、居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无障碍设施建设达到100%。

5.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法律服务。(1)建成浦东新区纠纷化解一体化服务中心,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枢纽型纠纷解决平台服务,成为浦东新区社会治理的标杆和名片,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整合全区调解资源,开展人民调解、行政争议调解、商事调解及公证调解服务。健全诉调对接,引导鼓励当事人通过先行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诉讼与调解的无缝衔接。(3)大力发展社会调解组织,区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达到30个,专职人民调解员达到1500名。支持律师加入各类调解组织并担任调解员,特邀律师调解员人数达到600名,参与调解纠纷量达到2000件以上。(4)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强居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力争每个基层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提升基层调解工作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作用和能级。推动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矛盾,完善“居村、街镇、区”自下而上的对接工作机制,建立排查预警、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访调工作专家咨询名录。

6.为保障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法律服务。(1)鼓励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培育规模化法律服务机构等措施,逐步缩小浦东城乡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差距。(2)继续做好“家门口”法律服务工作,以基层司法所为支点和枢纽,统筹配置基层法治资源,完善供需衔接机制,加强组团式服务,进一步做强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居村法律顾问工作,居村配备法律顾问保持100%。完善居村“法到家”微信小程序,优化巩固驻点定时、应邀提供、专项提供、线上即时、志愿服务等五大法律服务模式,做实“八大类22项”法律服务清单内容。(4)居村法律顾问每年为基层组织和居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协助处理信访问题不少于1万次(件)。每名居村法律顾问每月到签约居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现场服务至少1次,每月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6小时。

7.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法律服务。(1)各街镇结合区域特点,选择广场、公园、场馆等场所设立1—2个法治文化阵地,提供普法公益广告、演出、咨询等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每个街镇努力打造1个市级法治文化品牌阵地或品牌活动,每个居村打造1个法治微景观或微平台。(2)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深化“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3)健全完善浦东新区民主法治示范居村目录发布制度,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深化推进居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带动每个居村培育一支10人以上的普法志愿者队伍。

(三)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功能,助力法治环境全面优化

8.为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服务。(1)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职律师达到200名,聘请法律顾问达到200名。(2)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探索公职律师参与合同审查、普法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机制。(3)探索推进公证参与行政执法活动,支持公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事实和相关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有效预防行政纠纷。

9.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法律服务。(1)进一步完善浦东刑事法律援助,健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机制。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和办案机关通知辩护的工作衔接机制,优化升级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律师远程会见系统,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2)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的优势,探索推动公证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活动中的辅助性事务。完善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程序,强化与公证债权文书有关执行程序的衔接。(3)建设高资质、高水平的司法鉴定机构。加强对司法鉴定行业的日常管理,开展司法鉴定全行业清查行动,探索建立办案机关对鉴定人的评价反馈机制,不断提升司法鉴定的公信力,有效投诉率控制在0.6‰以下。

(四)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10.持续提升律师行业服务能级。(1)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健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强化准入、退出管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健全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有效投诉率逐年递减。(2)进一步推动提高律师办案能级。全区律师累计办理诉讼案件达到20万件,其中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基本实现全覆盖,民事诉讼代理达到11.6万件,行政诉讼代理达到200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达到8.2万件。

11.有效提升公证服务的公信力。(1)健全公证质量定期检查、情况报告、疑难复杂新型公证事项集体讨论等制度,认真落实公证质量责任追究和惩戒处罚,实行公证质量终身负责制,年度质量检查合格率达到99%以上。(2)培育浦东公证处在知识产权、家事领域内成为专业化品牌公证机构。在张江科学城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的公证服务。(3)运用“区块链”技术创新开发“存证”+“公证”平台建设,加大对浦东公证处存证系统的开发及运用。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公证”平台,不断完善网上服务功能,细化公证事项类别,优化办证流程,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高品质的公证法律服务。

12.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1)健全以办案单位、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专家组参加的多层次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评价体系,受援群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力争位居全市第一梯队。(2)鼓励刑事、民事领域的名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打造公益服务领域的品牌效应。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结构,通过办案补贴给付、案件质量评查等举措,形成浦东法律援助精品律师团队。

13.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质增能。(1)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一体化建设深度融合,法律服务的资源配置效能不断提升,精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要求,实现全业务、全时空、掌上办、网上办。(2)及时总结浦东公共法律服务精品案例,确保12348上海法律服务网案例库每年收录浦东案例35个以上。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通率保持在99%以上,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显著提升。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严监管、促发展,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注重引导法律服务员中的党员带头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二)加强人才保障。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岗位和人员配备,加强对法律援助等直接服务群众的岗位人员培养。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加快充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顾问力量,根据需要发展司法鉴定人队伍,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鼓励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与知名法学院校、行业协会等建立合作机制,共建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三)落实经费保障。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财政状况、服务需要、办案业务量和成本等因素,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居村法律顾问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等经费,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正常运行。

(四)抓好任务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服务运行、财政保障等方面进行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区司法局要聚焦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推进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有效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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