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2024.4

索引号 发布机构 金桥管理局(金桥管委会)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4-22

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环评信息发布

 

一、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环评信息发布。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委托单位名称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4.规划范围

北区:东至外环绿带,南至锦绣东路,西至罗山路、杨高中路,北至巨峰路。

南区:东至上川路(现川沙路)、浦东运河,南至川杨河,西至华东路、唐陆路,北至唐龙路、龙东大道。

5.规划定位及产业导向

在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过程中,打响“金桥智造城”品牌,实现产业能级、项目投资、功能优势、土地效益、服务效能倍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提升数字创新与智能制造能力,打造特色园区产业生态,聚焦技术驱动型企业,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桥智造城”。

数字技术高地:以5G技术为核心,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视频技术等融合创新与应用;

高端制造样板:以智能制造技术创新与应用为核心,聚集一批工业设计、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企业;

转型升级典范:推动5G、人工智能等在传统产业应用,推动企业能级提升进阶,为我国开发区转型升级提供“金桥方案”;

产城融合标杆:聚焦金桥城市副中心建设,打造符合高端人才、创新企业聚集发展环境。

 

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详见本网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相关链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委托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殷老师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刘工

邮寄地址: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14号楼311

联系电话68800000*43764085119-3322

电子邮箱:liuli4677@sina.com

 

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项目委托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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