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2024.4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金桥管理局(金桥管委会)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4-22 |
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环评信息发布
一、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环评信息发布。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委托单位名称: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4.规划范围:
北区:东至外环绿带,南至锦绣东路,西至罗山路、杨高中路,北至巨峰路。
南区:东至上川路(现川沙路)、浦东运河,南至川杨河,西至华东路、唐陆路,北至唐龙路、龙东大道。
5.规划定位及产业导向:
在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过程中,打响“金桥智造城”品牌,实现产业能级、项目投资、功能优势、土地效益、服务效能倍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提升数字创新与智能制造能力,打造特色园区产业生态,聚焦技术驱动型企业,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桥智造城”。
数字技术高地:以5G技术为核心,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视频技术等融合创新与应用;
高端制造样板:以智能制造技术创新与应用为核心,聚集一批工业设计、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企业;
转型升级典范:推动5G、人工智能等在传统产业应用,推动企业能级提升进阶,为我国开发区转型升级提供“金桥方案”;
产城融合标杆:聚焦金桥城市副中心建设,打造符合高端人才、创新企业聚集发展环境。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详见本网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相关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委托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殷老师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刘工
邮寄地址: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4号楼311室
联系电话:68800000*437,64085119-3322
电子邮箱:liuli4677@sina.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项目委托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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