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桥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5598 |
文件编号 | 浦金府〔2023〕26号 |
发布机构 | 金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7-07 |
各集体经济组织:
现将金桥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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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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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 |
浦东新区金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印
(共15份)
金桥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根据《浦东新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浦府办{2023}16号),为贯彻落实市、区领导检查调研提出的工作要求,积极作为、创新作为,加快把发展潜力转化为经济实力,促进金桥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将金桥镇打造“金色中环发展带”上的耀眼明珠,结合金桥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构建产权清晰、治理科学、经营稳健、保值增值的运行机制,持续提升集体经济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刻领会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内涵,对标浦东新区三年行动计划,努力走好新时代金桥镇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未来三年的主要目标是:镇集体经济净资产年均增长8%左右,总量突破32亿元的工作目标,继续保持新区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投资力度,扩大资产规模
全面梳理农村集体资金,通过“投、买、租”持续扩大集体资产规模,计划三年投资30亿元,在目前25万平方米基础上,再增加25万平方米,实现集体资产总量“翻一番”总目标,进一步打开未来发展空间。对集镇北块集体企业地块进行改扩建,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税。对国企、民企其他地块,通过镇集体资产出资长租、收购、合作开发等形式,扩大集体资产总量。
(二)盘活资产资源,做优存量资产
梳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量房屋资产,对历史上形成的无证集体物业资产,按照新区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补办登记,予以确权登记,对业态、效益等相对低效使用的,积极推动“二次开发”,积极组织导入优质资源和主体盘活使用。
(三)服务企业刚需,优化营商环境
配套浦东新区“1+1+N”人才政策,围绕企业员工“衣食住行医”刚需,大力推动人才公寓建设,既赋能招商引资又培育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点;逐步拓展延伸短驳定制班车服务范围,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
(四)强化租税联动,狠抓齐头并进
梳理集体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公寓等有证、无证物业,按不同类别确定落税指标,对暂未达标企业落实差别化政策,对无法落税的到期不再续租。2023年底租税联动率达到100%。
(五)探索分配试点,发展成果惠民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在新区农委指导下,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济分配工作试点。积极学习借鉴外区镇集体经济分配做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有步骤有计划抓好推进。2023年10月实现“分配到村”,让集体组织成员共享发展成果。
(六)深化企业改革,增强发展后劲
开展镇级集体企业专项治理评估,按照市场型、功能型,合理确定每家企业发展定位,明确主责主业,实行分类管理,完善考核办法。对未实际经营或低效企业进行清理注销。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农村集体企业品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参与投资促进行动。按照镇五届一次党代会“北开、南建、西治、东储、中提升”的部署,优化产业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相互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新区农委和相关部门指导下,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结合,成立工作专班,抓实统筹谋划,落实工作机制,明确主要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对标新区三年行动计划,相应研究制定实施计划,形成工作清单,设定年度目标、任期目标,明确牵头、协同部门。制定和完善任务实施、评价跟踪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点事项审议、备案等三资监管要求,确保集体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三)完善考核监督。每年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列入镇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任务书,设置项目推进、净资产增长率、收益分配等重点考核指标,纳入相关部门和单位考核,作为评先创优、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会议作用,严格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健康运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建设有实力、懂农村、善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带头人团队,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