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桥镇职能部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任务职责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金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1-24

 

浦金委〔2023〕227号

                                          

 

关于印发《金桥镇职能部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任务职责清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金桥镇职能部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浦东新区金桥镇委员会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金桥镇职能部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职责清单

 

一、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职责

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职责

职能部门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和镇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决议和指示,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自觉接受镇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安委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本镇安全生产工作。

2、研究部署本镇安全生产的重大政策、措施。

3、定期召开镇安委会会议,分析本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协调解决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4、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委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具体执行镇安委会制定的工作计划,落实重要政策、措施。

2、具体分解、细化和下达新区安委会及镇安委会相关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3、监督、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部门)落实区安委办及镇安委会工作决策、决议和指示,组织开展工作交流。

4、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办有关事故隐患整改,推动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

5、听取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总结镇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区安委会及镇安委会汇报。

6、完成镇安委会日常工作和有关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党政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同时协调做好相关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工作。

2、协调安排安全生产方面的应急事宜相关会议等保障工作。

3、牵头相关部门及居村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物资的筹备。

4、负责督促机关大楼、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四)党群办(宣传统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督促宗教场所、少数民族经营场所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宣传教育工作。

(五)党群办(纪检监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参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监察对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参加相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追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调查核实有关监察对象责任,提出处分建议或作出处分决定。

(六)经发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统筹安排,并推进实施。

2、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产业引导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尤其是招商引资中涉及重大危险源单位,同时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促进安全生产。

3、协调、配合做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大型商超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平安办(信访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善后处理问题作为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协调各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和处置安全生产相关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

3、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做好对群租房、外来人口的管控,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安全法制教育。

5、牵头调解处理安全生产信访矛盾。

6、协调联系金桥派出所、金桥治安派出所等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规建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协调、督促、检查及参与处理市政建设、规划建设等各类建筑项目及工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负责小型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参与小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和环境保护工作。

4、参与协调处理建筑事故,参与协调处理城镇交通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等。

5、负责牵头对农民自建房、土地等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城运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镇域内道路、公园、绿地等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2、负责开展镇域内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牵头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及打击非法行医。

4、做好镇域内城市应急处置工作的机制建设、队伍管理和人员、物资保障。

5、协调联系市场监督管理所金桥所等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社发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学校、教育机构、社区医院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一)社建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管理镇房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负责督促居(村)委会的社区安全建设工作,完善村(居)民区治理体系。

3、负责督促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社区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武装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负责人防空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民兵应急救报抢险,开展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物资的筹备。

(十三)综合执法队(城管中队)安全生产查点工作职责

1、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职责。

2、配合平安办、规建办、应急管理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开展群租、擅自改交物业使用性质以及地下空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配合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和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接查安全隐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5、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理部门开展燃气管道和燃气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十四)经发中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履行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动植物检验检疫、农业技术推广、农林维护等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

3、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或参与农产品残留物中毒、农业机械伤亡事故等调查处理。

(十五)城运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企业(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的情况,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3、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4、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完善监管信息网络,根据行业特点,实施分类监控,动态管理。

5.负责镇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完善与维护,发挥智能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应急处置工作。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物资的筹备。

7、对口联系消防、城管、派出所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六)城建中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配合镇规建办协调、督促、检查、处理市政、交通、桥梁、建设、供水、排水等各类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的管理;

2.负责协调、检查小区综合改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各类镇负责实施的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3、配合规建办负责小型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参与小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十七)城建中心(房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房屋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2、负责指导、监督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负责建立辖区内各类房屋信息的基础资料库,并做好动态管理。

4、参与实施辖区内各类危旧房的查险和督修工作。

5、负贵辖区内的房屋及动拆迁(征收)房屋、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八)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负责文化体育设施、设备、场地的安全检查和处置工作。

2、负责群众文化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金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

1、督促各级公司做好公共基础消防和安全设施建设、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的开展,保障消防给水设施完好,消防车专用通道畅通。

2、督促各级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级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规则,协助实施行业管理标准。牵头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协调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