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金桥镇防汛防台专项 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2414 |
文件编号 | 浦金府〔2024〕12号 |
发布机构 | 金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4-08 |
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居(村)委及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金桥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
2024年金桥镇防汛防台专项
应急预案
浦东新区金桥镇防汛指挥部
2024年4月
目录
一、总则.......................................................................... 4
(一)编制目的....................................................................... 4
(二)编制依据....................................................................... 4
(三)指导思想....................................................................... 4
(四)工作原则....................................................................... 4
(五)工作目标....................................................................... 4
二、风险评估.................................................................. 5
(一)台风风险....................................................................... 5
(二)暴雨风险....................................................................... 5
三、组织指挥.................................................................. 6
(一)指挥体系....................................................................... 6
(二)指挥部及下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7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8
(四)灾情响应及处置方式.............................................. 13
(五)应急响应终止............................................................ 14
(六)灾后救济工作............................................................ 14
四、应急响应机制及人员避险转移责任制.................. 14
(一)四级预警应急响应分级行动指引表.................... 14
(二)人员应急避险转移撤离责任制............................. 16
五、预案管理................................................................ 16
(一)预案制订与修编....................................................... 16
(二)预案演练.................................................................... 16
(三)预案实施.................................................................... 16
六、工作要求及工作纪律............................................. 16
(一) 常规值班制.............................................................. 16
(二) 应急值班制.............................................................. 17
(三) 24小时信息畅通制................................................ 17
(四) 责任追究机制......................................................... 17
为有效应对台风、暴雨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分级责任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金桥镇防汛防台整体抗风险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编制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浦东新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浦东新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思想,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灾情,确保汛期安全。
(四)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立足以防为主,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确保市、区重点工程、重要活动场所周边积水少、退水快,力争民房少倒塌、民宅少进水、物资少损失、工厂少停产、人员少伤亡。
根据金桥镇防汛工作实际,构建和加强区域河道排涝防线、建设工地防线以及安全用电防线的建设和管理,同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汛防疫两不误。
金桥镇位于浦东新区中北部,南临张江镇,北依高行镇,西与花木街道相连,东接曹路镇、唐镇,行政总面积25.28平方公里,下辖1个村、17个居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本市呈现降水总量略多,梅雨量正常,影响台风多,高温日数正常至略多的特点。受疫情影响,预计汛期影响本镇主要风险为台风、暴雨和疫情传播三大类,具体如下:
1、台风来袭时易造成店招、广告牌、景观灯光、空调室外机、雨搭、花盆等户外悬挂物,晾衣架、玻璃窗等设施刮落或临时设施的倒塌,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2、台风易造成树木倒伏和电力设施损坏,影响城镇运行秩序,并易引发次生灾害。
3、台风易威胁在建工地、危棚简屋等人员的安全。
4、台风带来风暴潮,并常伴暴雨,引发部分区域内涝。
1、集镇区域开发时间较早,防洪排涝设计标准较低,遇短时强降雨无法满足排水需要,在地势低洼区域易产生内涝。
2、部分地块开发过程中,动拆迁区域周边水系和排水设施遭到破坏,过渡性防汛排涝措施相对薄弱,在暴雨期间致使动迁遗留户周边积水现象时有发生,给部分居民生活、出行造成一定影响。
3、部分小区的地下空间设施,遇到超标准强降雨及防控措施不到位可能造成积水倒灌甚至淹没的风险。
4、部分重大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对现有防汛设施存在临时封堵、穿越、排放施工用水等行为,造成局部或周边排水不畅,暴雨时产生积水。
金桥镇防汛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指 挥 长: 臧 萧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张 波 副镇长
副指挥长: 陶 勇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印艳华 党委委员
张向明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叶宗雄 副镇长
郑 敏 副镇长
张月明 碧云社区党委书记
成 员: 任海玉 党政办主任
严 祥 经发办主任
赵永华 规建办主任
张 蕾 社发办主任
桂佳颖 平安办主任
许蓓莲 社建办主任
裴志浩 城运办主任
沈震雄 城运中心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
金 苗 城建中心主任
王建良 经发中心主任
周文宗 综合行政执法队中队长
冯培育 金桥派出所所长
尹屹鸣 金桥治安派出所所长
夏擎世 金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黄慧娟 建平永宁小学
马 成 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
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汛办”),设在城运办,由副镇长张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城运办主任裴志浩兼任副主任。如遇上述人员岗位调整,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负责全镇防汛工作重大事项分析研究和编制预案;
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全镇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
负责组织防汛排涝设备及人员,在发生内涝时,组织力量实施排涝、抢险、救援等作业任务;
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收集灾情信息,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居委及各基层单位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1、碧云社区党委
根据《金桥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管理范围内类住宅的防汛预案,并报镇防汛指挥部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和工作安排,确定防汛第一责任人和防汛分片包干人员;
组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党委委书记为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做到亲自动员,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到场;
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做到及时处理,消除后患;
做好防汛防台前对类住宅居民的宣传动员,检查居民阳台盆景、花卉架、室外机等高架物体安全;警报发出后,及时疏散危房居住人员;
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类住宅积水、地下车库受淹、绿化树木倒伏等的抢险措施;
负责提供类住宅小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应急避险场所(至少20人以上),落实不小于20平方的防汛物资仓库,并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组建防汛抢险队伍不少于1支,每支五队不少于10人。
2、各村委(居)委
根据《金桥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管辖区域内的防汛预案,并报镇防汛指挥部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和工作安排,确定防汛第一责任人和防汛分片包干人员;
组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书记或主任为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做到亲自动员,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到场;
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同时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做到及时处理,消除后患;
做好防汛防台前对居民的宣传动员,检查居民阳台盆景、花卉架、室外机等高架物体安全;
负责提供类住宅小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应急避险场所(至少20人以上),落实不小于20平方的防汛物资仓库,并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组建防汛抢险队伍不少于1支,每支五队不少于10人。
3、党政办公室
负责镇政府以及其他行政办公场所的检查和落实;
协调相关单位落实金葵片区应急避险场所工作(金葵路1136号3楼、金高路1777号3楼、杨高中路789号2楼),并配合镇防汛办安置点做好现场保障工作;
落实镇防汛指挥部以及办公室值班人员的休息用房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提供各类避难场所内的基本食宿供应。
4、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组织做好各类民防设施(地下空间)的防汛工作;
检查、监管各类区级建设工地的防汛安全,协调建交委等部门落实相关防汛防台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队
组织力量对户外广告、景观灯光、店招店牌、在建工地、等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推动落实整改工作,必要时启动执法程序。
6、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发挥城运中心平台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重点区域实时状况的监控,特别是防汛隐患点(如易积水点、倒伏树木等)的及时发现;
依托应急管理平台体系,配合镇防汛办对各类应急管理实事件持续跟进、快速处置。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与镇防汛办加强联系沟通,确保信息互通共享。
负责城市道路行道树及公园(绿地)、河道保护范围内绿化树木的应急抢险工作,协助处置居民区受灾树木;
协调生产企业按职责落实汛期安全措施,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加强安全监查,确保重点目标安全。
7、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检查、监管全镇建设工地的防汛安全,必要时发布在建工程停工和人员转移指令,并协调做好建设工地人员应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
检查并清理道路进水口、路中窨井盖以及配套公共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排水畅通;
检查、监督区域内城市道路、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防汛安全和相关防范措施的落实。
8、社区建设办公室(房管办事处)
负责全镇住宅小区的房屋管理和物业管理行业的防汛防台工作,对影响使用安全的房屋登记造册并进行督修,负责居住类房屋应急维修、空调外机等房屋附加物的安全监督,组织好汛期受损房屋突击抢修工作;
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对住宅小区居民危房加固,警报发出后,及时疏散危房居住人员;
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住宅小区积水、地下车库受淹、绿化树木倒伏等的抢险措施;
9、金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做好防汛防台期间医疗物资准备,加强汛期医护力量配置,同时落实抢险医疗队伍,及时为灾区提供医疗救治服务。
10、建平永宁小学
负责提供防汛防台应急避险校舍,并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及协调工作,合理安排校舍,控制校舍容量和人数比例。
11、平安(信访)办公室、金桥派出所、金桥治安派出所
负责维护灾区正常生产和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和破坏防汛工程设施、偷盗防汛物资器材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交通疏导等工作。
12、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做好受灾后民政补助服务;负责组织、接受社会捐赠(募集)。
13、武装部
根据汛情实际需要,协调相关驻扎部队,组织突击抢险队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和转移物资以及救灾等任务。
14、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协助做好田间菜农和养殖户的转移安置、种苗供应以及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
15、张桥经济发展总公司
做好总公司下属各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相关人员的防汛工作。
16、河道养护单位
负责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险情;
组织河道抢险队伍在发生险情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排涝和抢险、救援等工作。配齐足够的防汛排涝设备和人员力量。
1、信息报送
相关险情、灾情、工情等信息由镇防汛办核实后统一上报区防汛办,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在接报后半小时内由镇防汛办向区防汛办口头报告初步情况,在2小时内上报较为详实的书面报告。
2、指挥调度
出现灾害后,镇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和现场会议,可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镇防汛办第一时间收集、掌握各路灾情信息,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并按照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人员转移安置
根据就近原则,由镇防汛办牵头组织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碧云区域居民统一安置于杨高中路789号2楼、集镇区域居民统一安置于金高路1777号3楼,其他片区居民统一安置于金葵路1136号5楼,同时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确保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秩序。
4、抢险救灾
当出现灾害后,镇防汛办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灾害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各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各有关抢险单位做好应对准备,快速响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迅速调集各类资源和力量,团结协作,组织各方力量开展抢险,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
在应对灾害期间,镇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资源,及时、准确发布各类动态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关注灾情变化和应对进展,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当区防汛办发布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应急响应状态终止, 转入常态管理。
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等特重灾民、重点企业的损失情况。根据核查灾后的灾情,由社发办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按照《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2022版)和《浦东新区防汛防台四级响应行动指引表》关于“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金桥镇实际制订四级预警应急响应分级行动指引表。
等级 |
预警颜色 发布部门 |
发布预警信息条件 |
镇各级部门行动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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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防汛指挥部 |
各村居、各单位 |
相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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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蓝色) 市、区气象部门市、区防汛部门 |
风:24小时平均6级,阵风8级。 雨:12小时50毫米。 |
镇防汛干部到岗值守 |
当班人员加强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
掌控河道水位,泵站人员到岗,市民注意收听天气预报。 |
三级 |
(黄色) 市、区气象部门市、区防汛部门 |
风:24小时平均8级,阵风10级。 雨:6小时50毫米或1小时35毫米。 |
分管副镇长、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岗值守 |
单位分管领导到岗值守,加强巡查调配力量 |
加强值班,落实临时排涝措施,加固高空高架物体、广告牌、树木及危房,检查安全用电,掌握汛情变化。 |
二级 |
(橙色) 市、区气象部门市、区防汛部门 |
风:12小时平均10级,阵风12级。 雨:3小时50毫米。 |
镇防汛指挥部全体人员到岗值守,并派出检查组加强安全巡查 |
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岗全面检查薄弱环节 |
转移危房人员,相关部门人员上岗,抢险队伍待命,加强宣传报道,市民减少外出,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抢险设备。 |
一级 |
(红色) 市、区气象部门市、区政府 |
风:6小时平均12级,阵风大于14级。 雨:3小时100毫米或1小时60毫米。 |
镇防汛指挥部以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加强安全巡查,督查各单位安全工作 |
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岗全面组织落实抗灾抢险 |
全面启动各类预案,落实各项抗灾、避险措施。抢险队伍、物资准备到位,抢险队员集合待命,及时报告汛情、灾情,部署灾后恢复。 |
汛期前,各村(居)和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人员安全转移、撤离预案,逐一确定应急撤离对象并登记造册,落实转移安置地点和联系方式。当有暴雨和台风预报时,立即按照预案有组织地进行人员撤离,并做好妥善安置。同时,镇、村(居)各级防汛抢险队在预警期内24小时待命。
本预案由金桥镇防汛指挥部负责编制和解释,每年汛前视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编,并报浦东新区防汛指挥部备案。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的防汛应急预案,并报镇防汛指挥部备案。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制定的预案,针对本区域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汛抢险综合演练,演练可以采用实战操演和网络模拟等多种形式。各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本预案由金桥镇防汛指挥部每年进行编制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自2024年6月1日起,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常规值班制度(值班地点为镇总值班室,电话:58992546,传真:58992536)。常规值班均在镇城运中心进行值班,人员安排由镇城运中心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信息上报。
应急响应值班由镇防汛办通过微信工作群(即“金桥防汛防台”)发布预警信息,根据响应等级及响应分级行动指引表的要求,各村居、各成员相关工作人员、领导要及时上岗到位(扫描群内电子二维码签到后视作到岗到位,镇城运中心在应急响应期间,将不定时使用会商系统对各村居开展视频点名、情况汇报等实时联动),启动防汛防台预案,实施防御和抢险措施,发现险情及时联系镇城运中心。各成员单位必须等到应急响应预警解除后才能结束值班状态。
各村、居委、各单位防汛领导小组必须保证通信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制度健全,值班交接手续齐全、记录完整,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根据响应预警级别,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到位。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报告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