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 SY0576725610202200202 |
文件编号 | 浦市监法〔2022〕120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11-23 |
各处室,各基层单位,各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的有力指导下,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利完成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普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市场监管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市场主体的守法经营自觉性得到增强,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得到提高。为进一步推动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做到“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不断提高局法治化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法治素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加快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市场监管普法融入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复议应诉、投诉处理和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各环节,融入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大局,全方位开展普法工作。到2025年,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显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持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紧紧围绕浦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普法规律,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着力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推动广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好“法律大讲堂”等法治专题学习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宪法实践,在运动集会等场合规范使用国旗、国歌,增强队伍的宪法观念。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提升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有效性。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学习体会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民事基本原则,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积极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重点宣传与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及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和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聚焦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决策部署和支持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广泛宣传与市场监管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强化浦东法规、管理措施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创新、市场主体退出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治市场理念。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药械安全、化妆品安全、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安全底线。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五)突出宣传与市场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经济、广告、价格监管以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等基础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组织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内法规宣传引领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1.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法治队伍建设。引导全体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权责相等、权利保护等基本法治观念。组织领导干部聆听法律大讲堂和法治专题讲座,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建设专题培训,掀起法律学习的热潮。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开展模拟法庭、巡回听证等法治实践活动,搭建锻炼培养干部、展现法治能力的舞台。不断发展壮大公职律师队伍,切实发挥公职律师、法制员队伍在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继续开展轮训活动,建设法治人才梯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切实落实公务员线上学习工作要求,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开展业务综合能力测评,创新法治培训考试考核形式,提升考试考核成效。
2.进一步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6·9世界认可日、12·4国家宪法日、食品安全宣传月、质量月、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法治文化节等重要普法节点,向市场主体、消费者群体和社区居民开展宣传,提高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进企业活动。推动“普法进园区”新模式,根据园区企业对登记许可、宣传广告、网络交易、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的需求,积极开展普法互动。重视青少年和老年群体的普法工作,加强对重点监管领域对象的普法宣传,使市场主体知法守法,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1.将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浦东法规、管理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争取最大共识。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专家解读、专题培训、业务研讨、新闻发布等形式,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保障顺利实施。浦东法规、管理措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时,同步进行宣传解读。
2.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注重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执法、日常监管过程,尤其注重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过程中加强普法宣传,努力把执法和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化为精准普法的过程,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提升市场监管执法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认真梳理行政执法案件,将违法行为频发的行业、领域纳入重点普法名单,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的精准法治宣传活动。每年度根据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制修订情况,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公开向社会发布。细化普法内容,明确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
3.落实以案普法工作。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推进我局案例库建设,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积极组织“十佳案件”、“典型案例”等评比竞赛,积极参加“十佳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十大典型案例”、“行政执法十大案例”等评选活动。参加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案例、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十大执法案例等评选活动,扩大市场监管普法的平台空间。
4.以“依法治所”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市场监管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创建评选内容。各部门要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普法工作记录,认真进行普法工作总结。充分发挥法治小组作用,落实法治小组工作例会制度,以法治促基层执法队伍素质提高。法规处要汇总各部门普法工作情况,做好新颁布修改法律法规、重要时间节点等普法提示工作,推动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取得成效。
1.开拓新阵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新媒体渠道,加大音频、视频等普法内容供给,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法故事、经典案例,提高普法可达性。加强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公开并动态更新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2.打造新品牌。打造“食安360”、“云讲堂”等普法栏目,宣传推广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送到群众手里,把市场监管法律服务做到群众身边,把市场监管公正严明落到群众心里。
3.构建新机制。要加强局机关,机关与基层之间的统筹协调,有效利用普法资源,提高普法效率。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街镇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共享法治资源,推动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四、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全面增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强化法治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党政负责人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功能,推动形成法规处牵头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普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规处要牵头制定年度普法规划、普法清单。各部门要明确法治宣传重点任务,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撰写半年度、年度普法总结,并及时向法规处报送文字和影像资料。
(二)完善工作保障
把法治宣传经费纳入预算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高普法工作资金支持,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各基层单位法制员要在一线普法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坚持普法力量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为普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健全考核评估
要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履职报告评议考核内容,认真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检查和终期总结,普法工作做到有规划、有落实、有跟踪、有反馈、有改进、有提高,不断增强普法工作成效。激励做好普法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对获得普法工作优秀荣誉的部门和个人,根据规定进行表彰奖励,鼓励普法工作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