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J8010231-2021-147 |
文件编号 | 浦市监执〔2021〕147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各处室,各基层单位,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的综合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市、区两级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7月30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总方案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将于2021年11月5至10日在本市举办。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浦东新区服务保障进博会工作任务及我局实际,特制定本保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举办进博会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要求,巩固深化前三届进博会好的经验做法,以“强化市场综合监管,服务保障进博会”为中心,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确保安全”和“强化服务、畅通维权、打击违法,维护市场秩序”两条主线,举全局之力,做好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零失误、零事故”,确保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在城市安全上筑牢浦东防线,在会展保障上树立浦东标杆。
二、主要任务
(一)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守住底、稳住面、保住点”的总体思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安全风险大小,对进博会相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分级别”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展会期间重点场所不发生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社会面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市场秩序监管
按照维护市场秩序“更精细”、“更高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市场监管服务保障经验做法,加强政策储备和制度创新,进一步释放进博会溢出效应和制度红利,实现市场监管服务更加优质便利和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综合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吴伟平
常务副组长:王斌、张力
副组长:孙文、管捍东、苏国平、张建华
成员:各处室、执法支队、保税区分局、度假区分局、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决策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张力兼任,副主任由执法支队负责人担任,局机关各处室指定一名联络员作为办公室成员,并在全局范围内抽调4-5名干部作为办公室成员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各保障工作小组落实工作任务,汇总、编报全局保障对象、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进展、保障信息等相关材料,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开展保障工作督查等。
(二)设立7个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小组
根据任务要求成立7个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小组,并分别制定具体保障工作方案。
1 .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小组
牵头领导:张力(接待点)、管捍东(社会面)
牵头单位: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生产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协调处、执法支队
工作职责:(1)统筹协调推进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展会接待酒店和重要活动食品安全检查评估和现场监督保障;组织开展进博食品及食品原料供应商、团体膳食外卖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评估、抽样检测和现场监督保障;(3)做好社会面食品安全防控;制定进博会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4)检查督促供博企业落实冷链食品原料和进口冷链食品展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 .药械化安全监管工作小组
牵头领导:苏国平
牵头单位: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工作职责:(1)在进博会展前、展中,依法全面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新业态和重点领域的治理力度,开展本区中药饮片质量和药品网络销售、特殊药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打击无证经营与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化妆品违法添加、制假售假行为;(2)重点围绕接待酒店及周边和社会面上药店、诊所、美容院等,落实针对性安全监管措施,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全力保障展会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安全。
3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小组
牵头领导:孙文
牵头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工作职责:(1)以接待宾馆酒店和相关活动场所为核心,以交通枢纽、大型商场、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岗位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资金和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开展重点设备的保障性检验,确保发现的安全隐患100%消除。加强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2)根据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状况,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的基础上,同步部署开展外围区域的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保障本区特种设备安全;(3)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展会期间的应急值守、风险研判和舆情监测,实现责任落实、信息畅通、处置及时。
4 .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小组
牵头领导:张力
牵头单位:反不正当竞争处、质量管理处
工作职责:(1)确保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到位。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加强政策宣讲和提醒告诫,针对性地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查处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督促住宿客房、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网约出租车等市场主体落实相关价格措施;(2)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价格监管。重点加强对景区、机场车站的住宿、餐饮价格,交通、旅游服务价格,商业零售领域价格等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价格突发事件;(3)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各主要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市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为“重点监管区”,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源头打击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系列案件和重大案件;(4)严厉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涉及进博会内容或者以进博会为名义开展的传销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的宣传、培训、推销和信息报备等行为,确保“重点监管区”内传销行为不出现、直销经营不出乱;(5)根据进博会整体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确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重点和工作节点。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后处理工作,严格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及时督促企业整改,保障相关产品质量稳定可控;(6)组织开展强制性认证活动监管。加大对认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及时督促认证机构整改。根据参展商需求开展相关技术法规咨询和指导服务,做好展后认证对接服务;(7)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大市场综合监管力度,实现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5 .网络市场秩序及广告监管工作小组
牵头领导:苏国平
牵头单位: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处
工作职责:(1)加强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聚焦网络交易中的突出问题,密切部门间、区域间协作配合,通过随机抽查、行政约谈、走访调研等方式,督促网络经营主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2)开展网络专项搜索监测。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对网络经营主体假借进博会名义实施虚假宣传行为开展专项监测,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3)以导向问题广告、进博会主题广告、医疗美容类商品和服务广告、投资理财类广告和旅游服务类广告等五类广告为重点,组织开展进博会广告专题监测、重点场所媒介广告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快速通报,快速处置。
6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
牵头领导:张建华
牵头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工作职责:(1)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充分利用12315热线,提高进博会期间消费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响应速度。落实进博会相关消费争议快速处理机制;(2)全力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充分应用“放心消费评价体系”,在全区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和“异地异店退换货”承诺的推广实施,着力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7 .宣传报道和舆情处置工作小组
牵头领导:王斌、管捍东、张建华
牵头单位:办公室、党建工作指导处、相关处室、注册许可分局、相关基层单位
工作职责:(1)组织开展服务进博先锋行动,弘扬先进典型,加强示范宣传;(2)负责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氛围。加大对全局保障进博会工作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切实树立进博会和浦东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3)负责收集、应对、协调和处置进博会期间的舆情。对进博会期间发生的涉及浦东市场监管职能的各类舆情进行防控监测和应急处置,稳妥、高效处理舆情反映的食药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维权等各类问题,加强与媒体及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开展舆论引导,促进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苗头、稳控在一线,防止事态升级;(4)在登记注册窗口摆放各类外资登记相关政策及办事流程的宣传册子、中英文对照文本,供境外企业取阅,方便境外企业了解浦东的营商环境及投资政策;(5)配合开展浦东市场监管服务监管保障人员自我健康防护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备战阶段(9月30日前)
制定相关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制度和各领域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分方案;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分工,全面布置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开展进博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评估,组织市场监管服务保障人员培训等;做好社会面专项整治。
(二)临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形成完整的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完成保障组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进一步明确现场服务保障任务、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内容、人员安排、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全面完成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前期准备工作。
(三)实战阶段(11月1日至展会结束)
全面启动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实战相关工作,根据职责,按照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制定的相关工作方案,分级分类实施服务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各部门要传承发扬进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合理调配保障资源,形成合力,做到早启动、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克服困难,严格落实各项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
(二)层层落实,责任到点,责任到人
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各保障工作小组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员切实落实到位;要强化练兵,注重协同。局保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处、所、队的协调、指导、督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和督查,确保各类专项行动等有效推进。
(三)全员在线,形成合力,守牢底线
建立各条线保障工作应急联动机制,保证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重大事件上报制度。制定相应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证应急装备完备、全员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响应顺畅、反应及时、处置得当。要加强条块协作、部门联动,确保信息互通、政令畅通,妥善处置,避免导致重大负面社会影响。
(四)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及时总结
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进博会的相 关信 息,营造迎接和举办进博会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发挥榜样的模范引领作用,激发党员干部奉献进博、立功进博的工作热情,做到全员知晓、全员参与。要推广先进经验,优化服务形式,打响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品牌。要及时做好总结和回顾工作,为今后重要活动的安全保障积累经验。
附件:1.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
国际进口博 览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
案
2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
国际进口博 览会药械化安全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
3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
国际进口博 览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方案
4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
国际进口博 览会市场秩序保障小组工
作方案
5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
国际进口博 览会网络市场秩序及广告
监管工作方案
6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
国际进口博 览会消费维权保障工作方
案
7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
国际进口博 览会宣传报道和舆情处置
工作方案
附件1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
保障 工作方案
2021 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将于2021年11月5日-10日在上海举行。为积极履行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第四届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市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和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总方案》,结合浦东新区监管服务保障进博会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市区两级保障要求以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大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确保安全”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到“两个确保”,确保不发生展会相关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展会期间城市面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局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浦东新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商议和决策重大事项。
组长:吴伟平
副组长:张力、 管捍东
成员: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支队、保税区分局、度假区分局、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前置工作小组、驻点保障工作小组和社会面保障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1、负责辖区进博食品及食品原料供应商食品安全检查评估、抽样检测和现场监督保障;2、负责辖区进博会接待酒店和有关重要活动食品安全检查评估、抽样检测和现场监督保障;负责辖区进博会团体膳食外卖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膳食加工现场监督保障;3、做好社会面食品安全防控,做好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4、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方案及工作要求,检查督促供博企业落实冷链食品原料和进口冷链食品展品等疫情防控主体责任;5、市场监管服务综合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 、前置工作小组
前置工作小组从相关处室、执法支队、相关分局和基层市场监管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贯彻落实我局“领导小组”及市局前置工作小组相关工作要求,制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和督导食品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负责食品安全保障人员技术培训和指导。
2 、驻点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张力
副组长:丁建华
成员: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各保障点相关分局和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驻点保障工作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各国及国际组织VIP接待酒店、重要宴请;区政府承担的重要接待和活动;供博食品原料供应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团膳外卖单位、中央厨房及企业配送中心和社会面的各接待参展人员及采购团的推荐酒店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Ⅰ级、Ⅱ级保障点任务),发布工作指令,应急处置食品安全Ⅰ级、Ⅱ级保障点的突发事件;督促和压实接待酒店、供博企业的主体疫情防控责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在局执法支队。
3 、社会面保障工作小组
组长:管捍东
副组长:孙巍、丁春红、金湘
成员: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人员、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保税区分局、度假区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分管负责人。
社会面保障工作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浦东新区社会面餐饮单位(除食品安全Ⅰ级、Ⅱ级保障点外)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布工作指令,牵头社会面(除食品安全Ⅰ级、Ⅱ级保障点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三、工作时间节点
1 、备战阶段(9月30日前)
制定食品安全驻点保障工作预案,召开食品安全保障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分工,全面布置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供博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评估和人员培训;做好社会面食品安全防控,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无证经营治理巩固,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 、临战阶段(10月1日至10月底)
进一步完善细化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完成保障组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明确保障任务、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内容、人员安排、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对承办单位食品原材料抽样检测。重点对食品原料供应情况进行核查,对加工场所硬件条件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即食食品和环节进行抽检。
3 、实战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全面启动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市局的部署,在局“领导小组”的统筹指挥下,做好Ⅰ、Ⅱ、Ⅲ级保障工作。
执法支队、保税区分局、度假区分局、各市场监管所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巡查监管,组织应急队伍,实行24小时应急备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信息报告
1 、定期报告
根据市局部署的信息报告要求,前期由前置工作小组按时汇总相关工作数据,通过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按时间节点报送工作信息;10月份起由驻点、社会面保障工作小组分别按时汇总相关工作数据后,统一按时间节点报送工作信息。
2 、每日报告
进博会实战阶段,各保障点根据要求每日向驻点保障工作小组上报食品安全保障信息及动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 、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进博会实战阶段,一旦遇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做到及时报告,半小时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并做好续报。
附件2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药械化安全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将于2021年11月5至10日在本市举办。为保障本届进口博览会成功圆满举办,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进口博览会期间药械化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四个最严”的监管原则,在进口博览会展前、展中,依法全面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新业态和重点领域的治理力度,重点围绕接待酒店及周边和社会面上药店、诊所、美容院等,落实针对性安全监管措施,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全力保障展会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结构
成立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进口博览会 药械安全监督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国平
副组长:韩梅仙、王志闻
成员部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执法支队、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
(二)职责分工
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负责对药品安全监督检查的筹备部署、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汇总检查情况等。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负责对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检查的筹备部署、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汇总检查情况等。
执法支队负责参与市局组织的对相关生产、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围绕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范围,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及药店历年质量信用情况,排查可能存在风险的监管对象,突出重点,结合日常监管开展现场检查。
三、重点检查范围
(1)进口博览会接待酒店及旅游景点、繁华商圈附近的药店、诊所、美容院、 避孕套、隐形眼镜、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为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经 营企业 。
(2)存在以下情形的药店及其同一法人的其他药店:
①2020年信用评定等级为失信或严重失信的,以及检查发现问题被记分的;
②2020年以来检查结论曾出现不合格的;
③因违反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
④因药品经营质量问题被投诉举报查实的;
⑤进行网络销售的;
( 3 ) 进口博览会接待酒店 医务室。
四、检查安排
(一)备战阶段(9月30日前)
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分工,全面布置进口博览会药械化安全保障工作。做好社会面药械化安全防控,依法加强药械化监管,严防重大药械化安全事故。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和各类专项要求,持续开展中药饮片质量、兴奋剂药品销售、药品网络销售、药品流通环节、儿童化妆品等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疫情防控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与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行为,重点打击化妆品违法添加、制假售假行为。
(二)临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重点围绕 进口博览会接待酒店及旅游景点、繁华商圈附近的药店、诊所、美容院、 避孕套、隐形眼镜、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为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经营企业 开展 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不合格及限期整改企业实行企业法人与负责人约谈,督促企业提高意识,及时整改。对现场检查中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立案查处。
(三)实战阶段(11月1日至展会结束)
结合前期阶段检查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单位整改情况予以确认,并保留相关记录,确保所有隐患均整改到位,防止返潮现象发生。
五、实施信息报告制度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报告。
附件3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将于2021年11月5日至10日在本市举办,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浦东新区服务保障进博会工作任务及我局实际,制定本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举办进博会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进博会城市服务保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巩固深化前三届进博会好的经验做法,以“强化市场综合监管,服务保障进博会”为中心,以接待酒店、重点商圈、重点景区、重要交通枢纽为重点区域,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确保安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全力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力争全区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和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
二、保障范围
1. 核心单位:进博会主要活动会场、重要领导人下榻的宾馆酒店和相关活动场所。
2. 重点单位:进博会相关接待酒店以及重点交通枢纽(轨交站点、机场)等。
3. 其他单位:除核心单位、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如著名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展馆乐园和车站码头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各分局、市场监管所辖区内具有较高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单位。
特种设备核心单位和重点单位统称为重点保障单位,具体名单根据进博会安排另行确定。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结构
局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小组 全面负责本次 进博会 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局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部署组织、指导督查,各分局、市场监管所具体实施,浦东特检所提供技术支持。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吴伟平
常务副组长:孙文
副组长:王军、张辉、金桂明(浦东特检所)
成员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 、浦东特检所。
(二)职责分工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及时掌握相关单位特种设备的情况和信息,负责工作指导、督查和信息交流,必要时与各分局、市场监管所开展联合检查。
2 .各分局、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主体责任,现场检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维保工作情况、企业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对现场监督检查、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完善设备台账和隐患清单,跟踪督促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在实战阶段前全部整改到位,无法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督促使用单位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对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要制订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完成演练。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查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保障方案中确定的核心单位设备要逐台进行保障性检验,协助监察机构开展安全检查,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监察机构报告。
4. 相关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结合进博会保障要求和设备运行特点,全面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充分研判进博会期间可能存在的设备运行风险,做好备品备件的现场储备,加强在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巡查巡检;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规范作业行为,提升安全和服务意识;配合监察、检验等部门,做好展会期间的值守、巡查工作,加强突发情况的信息报告。核心单位要积极应用现代科技提升场馆内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水平。
四、工作安排
1 .准备阶段(9月30日前):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小组部署保障工作、提出保障要求、下发核心单位和重点单位清单,外围单位名单。各分局、市场监管所 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实施现场检查并开展保障性检验,督促辖区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指导重点保障单位开展应急演练;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辖区高风险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必要时,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备战阶段,核心单位每月至少检查1次,完成全部重点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并督促其做好隐患整改。检验机构要主动对接监察部门,梳理明确保障性检验范围,实施检验并协助使用单位进行隐患整改,严格执行检验发现重大隐患报告制度。有关生产、使用单位要制定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人员培训、隐患排查,巡查巡检和信息报送。
2 .临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进博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督查;组建进博会特种设备现场保障工作团队,明确现场保障工作要求和纪律。各分局、市场监管所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回头看”,再次确认隐患整改闭环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验机构应做好专业技术支撑。相关生产、使用单位,全面梳理确认展会期间现场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保障人员实战前安全教育和动员。
3 .实战阶段(11月1日至展会结束):统筹实施现场保障工作,加强外围区域安全联动保障,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平稳可控。各分局、市场监管所要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制度,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准备;明确专人做好有关数据、信息,特别是突发情况的报送工作。检验机构要做好现场值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支持。重点保障单位要落实专人24小时现场值守,加强特种设备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相关生产、使用单位在实战阶段每天下午2点30分前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报告工作情况,若有突发状况立即上报,联系人:沈仪霖,电话:18116003439。
4 .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2周内):总结进博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经验,持续完善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公共邮箱。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进博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站在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细化落实保障工作责任,以舍我其谁的高度责任心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2 .加强宣传动员,以高度的方向性整合保障力量。要从进博会的重要战略意义、国际国内影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行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团队价值、自我价值实现等方面,全面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有机整合各方力量全力开展保障工作。
3 .突出工作实效。要吃透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整合工作内容,科学调配监管资源,全面落实保障任务;要充分发挥督查督导和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主观能动性和工作执行力,突出保障实效。
4. 重视信息报送,以高度的敏感性确保信息通畅。要按照进博会有关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上级部门、本级政府和本方案要求,落实专人,做好保障工作相关数据、信息(特别是突发事件、重大问题等)的报送,确保沟通渠道畅通。 各分局、市场监管所应于7月上旬前向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报送进博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11月中旬前报送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突出具体数据、特色做法和实际成效。
附件4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秩序保障小组工作方案
(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 确保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到位。
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决定在进博会期间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将加强政策宣讲和提醒告诫,针对性地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查处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督促住宿客房、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网约出租车等市场主体落实相关价格措施。
(二)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价格监管。
1、加强住宿、餐饮行业价格监管。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重点查处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低价招徕并以高价进行结算、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借进口博览会之机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2、加强交通、旅游业价格监管。重点对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着力规范旅行社、景区景点价格秩序,严肃查处虚假优惠、低标高结、模糊标价、不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以及景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等违法行为。
3、加强商业零售业价格监管。重点对电子商务平台、大型购物中心和商场超市等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步骤
本次价格监督检查,我局各分局、监管所将根据 市政府关于进博会期间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文件要求 ,对辖区内所有酒店旅馆 开展政策宣讲和提醒告诫, 同时,各单位还要认真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价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自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至会展结束,包括 检查准备、开展监督检查、博览会举办期间价格保障三 个阶段。
(一)检查准备阶段(2021年8月 下旬 )。各单位根据本次检查内容,结合日常监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
(二)开展监督检查( 2021 年8月下旬-10月底)。各单位要根据检查工作计划,增强执法人员配置、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发现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曝光。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并上报,坚决预防“天价房”、“天价餐”等事件的发生。
(三)博览会举办期间价格保障(2021年 11 月1日-会展结束 )。各单位要在博览会举办期间,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行为,全面开展巡查、检查,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发现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价格舆情、价格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及时与领导小组互通信息,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价格突发事件。
三、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监管措施,完善应急机制,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从严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未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违法行为。对平时群众投诉较多,并经监管部门多次检查仍不改的屡犯单位要从严处罚。对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曝光。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请各单位按要求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和典型案例等。(具体要求待定)
(二)反不正当竞争条线监管服务保障工作
一、工作重点
以浦东新区各主要商业街(路段)、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商场)、旅游纪念品市场、各旅游景点、交通枢纽(机场、车站、地铁)、接待酒店周边区域等为重点监管区,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执法人员配置,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传销违法行为,着力保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一)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浦东新区各主要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市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为“重点监管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以及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有关进口博览会正常网络运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源头打击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系列案件和重大案件。
(二)严厉查处传销违法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涉及进口博览会内容或者以进口博览会为名义开展的传销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的宣传、培训、推销和信息报备等行为,确保“核心监管区”和“重点监管区”内传销行为不出现、直销经营不出乱。
二、时间安排
(一)备战阶段(10月10日前)
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结合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工作特点,调查排摸辖区内的易发风险点,确定重点监管的区域;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监管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和执法人员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工作部署,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二)临战阶段(10月10日-31日)
严厉打击,肃清环境。各单位根据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组织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查办违法案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违法线索收集,及时发现案源,实现有效精准打击。加快案件线索处理、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完善案件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
1 、快速妥善处理上级交办任务和举报线索。各单位要快速妥善处理上级交办的虚假宣传、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以及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有关进口博览会正常网络运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线索及相关的举报线索,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 、密切关注非常规人群聚集。对于人群聚集场所的非常规人员聚集情况予以关注,及时查明聚集原因、聚集规模等情况,严防发生传销及不当直销行为,严守底线,扎实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三)实战阶段(11月1日—10日)
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切实做好保障工作,为进口博览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服务保障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围绕目标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要坚持条块结合,层层抓落实,将措施、责任、人员切实落实到位。要加强巡查督办,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估,拾遗补缺,防止纰漏,同步实现面上的规范化和点上的精细化。
(二)强化统筹,注重协同
要加强工作统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和督查,使各类专项行动和保障任务有效推进。各单位要加强处所联动、所队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三)广泛动员,积极宣传
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进口博览会的相关信息,营造迎接和举办进口博览会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发挥榜样的模范引领作用,激发党员干部奉献进博、立功进博的工作热情,做到全员知晓、全员参与。要推广先进经验,优化服务形式,打响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品牌。
(四)上传下达,总结评估
要切实加强情况信息交流和上报,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全局保障工作总体安排落实信息月报、周报、日报制度,遇有重大突发情况实行急报制度。要对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相关工作情况开展分析,查摆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一、工作目标
着力推动全区各相关单位全力以赴做好进博会市场秩序保障工作,通过落实“人防+技防”举措,确保进博会期间不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力争全区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辖区内认证机构不发生有重大负面影响的违法行为。
二、保障范围
1 .核心单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含食品相关产品,以下同)。
2 .重点单位:上级部门下发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和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存在问题的企业,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
3 .其他单位:家用燃气灶、家用电器、儿童玩具、食品相关产品、电动自行车等与居民生活日常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生产企业和重点销售单位。
三、职责分工
1 .局质量管理处:全面掌握相关重点监管单位的情况和信息,负责工作指导、督查和信息交流,必要时与各分局、市场监管所开展联合检查。
2 .各分局、市场监管所:严格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对违法企业及时立案查处。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做好重点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及时督促企业整改。
3 .相关重点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及认证机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要严格保持获证条件,严格按要求抓好关键质量控制点和风险点管理,牢固树立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存在问题的企业要认真开展问题分析和整改,及时提交整改报告。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要加强对获证单位的工厂检查,全力保障获证产品质量安全。
四、工作安排
1 .准备阶段(9月30日前):各分局、市场监管所 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实施现场检查,督促核心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宣传。核心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强化全员质量责任意识,加强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单位和其他单位要加强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2 .临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进博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督查,进一步明确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各分局、市场监管所全面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和督促问题整改,及时开展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及时查办各类违法案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要严格按许可要求组织生产,严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和风险监测问题企业要及时落实开展问题分析,整改措施,其他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要严把出厂产品质量关,重点销售单位要严格进货把关,认证机构要全面开展工厂检查。
3 .实战阶段(11月1日至活动结束):加强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指导,确保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平稳可控。各分局、市场监管所要及时处置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消费者质量问题诉求;明确专人做好有关数据、信息,特别是突发情况的报送工作。
4 .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2周内):总结进博会市场秩序保障工作经验,持续完善重大活动市场秩序保障长效机制。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分别发送至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和质量管理处公共邮箱。
附件5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网络市场秩序及广告监管工作方案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2021年11月5至10日在本市举办。为保障本届进口博览会成功圆满举办,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总方案》的要求,为做好进口博览会期间网络交易市场和广告领域各项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局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要求, 根据我局进博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巩固深化前三届进博会好的经验做法,以“强化市场综合监管,服务保障进博会”为中心,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确保安全”和“强化服务、畅通维权、打击违法,维护市场秩序”两条主线 ,全力做好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 聚焦网络交易市场、广告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各项技术手段,实现精准监管, 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监管配置,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确保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结构
成立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进口博览会 网络市场秩序及广告监管工作小组 。
组长:苏国平
副组长:于顺良
成员单位: 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处、 执法支队、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
(二)工作职责
1 .加强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聚焦网络交易中的突出问题,密切部门间、区域间协作配合,通过随机抽查、行政约谈、走访调研等方式,督促网络经营主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
2 .开展网络专项搜索监测。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对网络经营主体假借进博会名义实施虚假宣传行为开展专项监测,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 .以导向问题广告、进博会主题广告、医疗美容类商品和服务广告、投资理财类广告和旅游服务类广告等五类广告为重点,组织开展广告监测、检查,及时发现、处理违法广告。
三、主要任务
按照维护市场秩序“更精细”“更高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市场监管服务保障经验做法,加强政策储备和制度创新,进一步释放进博会溢出效应和制度红利,实现市场监管服务更加优质便利和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一)网络交易监管
1 .加强对辖区内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监管。结合前三届发现的问题,密切关注辖区内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涉及进博会的相关信息,严禁利用进博会对商品的性能、曾获荣誉等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 .督促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 与本次进博会参展商品相关的电子产品、服装箱包、玩具等商品为重点,严 把经营资格、产品质量和信息发布等审查关;
3 .根据市局网络监测发现的以进口博览会为噱头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网络违法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广告监管
以辖区内主要商圈、交通主干道沿线(含轨交重点换乘点)、A级以上旅游景点、重点宾馆酒店、重点电商平台等为重点区域,以导向问题广告、进博会主题广告、医疗美容类商品和服务广告、投资理财类广告和旅游服务类广告等五类广告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本级广告监测和场所媒介广告检查, 及时发现、处理违法广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落实
要充分认识做好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合理调配保障资源,形成合力,围绕目标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要坚持条块结合,层层抓落实,将措施、责任、人员切实落实到位。要加强巡查督办,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估,拾遗补缺,防止纰漏,同步实现面上的规范化和点上的精细化。
(二)强化统筹,注重协同
要加强工作统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和督查,使各类专项行动和保障任务有效推进。各单位要加强处所联动、所队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三)广泛动员,积极宣传
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进口博览会的相关信息,营造迎接和举办进口博览会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发挥榜样的模范引领作用,激发党员干部奉献进博、立功进博的工作热情,做到全员知晓、全员参与。要推广先进经验,优化服务形式,打响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品牌。
(四)上传下达,总结评估
要切实加强情况信息交流和上报,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全局保障工作总体安排落实信息月报、周报、日报制度,遇有重大突发情况实行急报制度。要对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相关工作情况开展分析,查摆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6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消费维权
保障 工作方案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将于2021年11月5至10日在上海举办。为保障本届进口博览会成功圆满举办,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总方案》的要求,为做好进口博览会期间消费维权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确保安全”和“强化服务、畅通维权、打击违法,维护市场秩序”两条主线, 在进口博览会期间 全力做好消费维权保障工作, 确保消费投诉渠道畅通, 落实进博会相关消费争议快速处理机制,全力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提升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着力营造本市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结构
成立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进口博览会 消费维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华
副组长:金静
成员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
(二)职责分工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对消费维权保障的筹备部署、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汇总检查情况等。
各分局、各市场监管所提高进博会期间消费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响应速度,落实进博会相关消费争议快速处理机制,对参展企业、相关人员的投诉予以优先受理。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和“异地异店退换货”承诺的推广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畅通维权渠道,高效化解消费纠纷
一是充分发挥“六线合一”整合优势,提高进口博览会期间消费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响应速度和处理效率,设立进口博览会投诉举报快速通道。二是充分发挥“公众诉求智能分析系统”优势,借助对诉求数据的自动抓取、系统归集、智能分析等功能,对涉及进博会内容、进博会参展商等相关投诉举报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答复、第一时间分析。三是充分发挥“12315”投诉绿色通道和消费纠纷联动化解等新渠道的作用,坚持争议源头治理、纠纷多元化解的理念,督促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外语水平培训,确保处置高效,塑造良好的市场监管形象。
(二)加强监管执法,着力优化消费环境
一是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强对故意拖延无理由拒绝、非法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二是加强重点区域联动。在景区、商圈、重要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及其周边区域,加强联动配合,会同相关部门,重拳打击扰乱消费秩序的违法行为。三是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妥善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加强梳理涉黑涉恶线索,配合加大打击力度。
(三)优化维权服务,维护展期消费秩序
一是提高消费维权业务能力。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升全局消费维权窗口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国际进口博览会。二是加强应急应对能力。遇到突发消费事件,要启动应急情况处置预案,切实维护好展期的消费秩序。三是妥善处理进博相关诉求。注重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涉及辖区内的有关投诉举报,应及时处理,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实现资源整合,构建放心消费网络
全力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充分应用“放心消费评价体系”, 全面开展全市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打造放心消费品牌 。进一步扩大《商圈(购物中心)消费环境评价规范》区域性标准的使用范围,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不断拓展“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和“异地异店退换货”承诺的覆盖面 ,提升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着力营造本市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四、实施信息报告制度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置。
附件7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宣传报道和
舆情处置工作方案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将于2021年11月5至10日在上海市举办。为加强浦东市场监管局在进博会期间的宣传报道和舆情处置,充分展示我局工作风貌和成效,有力保障和提升我局社会形象,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总方案》,特制定本保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保障进博会为契机,开展先锋行动,弘扬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提振团队精神。加强进博会服务保障工作措施成效、特色亮点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风貌;及时监测、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舆情,加强舆论引导,力争进博会期间不发生和浦东市场监管局相关的重大负面舆情,切实维护进博会及市场监管部门形象;优化外商投资注册登记服务,加强浦东营商环境及投资政策宣传;配合开展浦东市场监管服务监管保障人员自我健康防护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局服务保障进博会宣传报道和舆情处置工作小组。
牵头领导:王斌、管捍东、张建华
牵头单位:办公室、党建处、注册许可分局
参加单位:食品经营处、消保处、特种设备处、执法支队、其他各处室、防控办、各基层单位、各事业单位
工作小组下设联络组,由办公室、党建处、注册许可分局各派1-2名联络员组成,各自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联系和推进。办公室负责人联络组协调。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进博先锋行动,发挥模范示范作用
1 .开展“进博先锋 · 党员行动” 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使命意识 。 各机关、基层单位 以专题组织生活、专题党课、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重要精神,倡议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青年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和把握举办进口博览会的重大意义、重大使命、重大机遇,不断增强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发挥党员和先进典型的模范示范作用,加强正面引导。 积极挖掘和宣传进博会工作中涌现出的身边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对标先进,进一步推动工作提升。广泛开展“我为进博添彩”党员志愿活动,推动在职党员主动到所在社区党组织报到并发挥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交通志愿者、平安志愿者、“平安地铁先锋行”等各类活动,以优质、专业的志愿服务,为进博会营造更加开放、文明的良好环境。
3 .建立服务保障进博会先锋队,发挥尖兵作用。 在执法支队及其他重点保障单位,建立服务保障进博会党员先锋队或青年先锋队,充分发挥先锋队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主力和尖兵作用,助推各项重大任务的顺利完成。
(党建处牵头,各机关、基层单位参与。)
(二)加强工作宣传报道,展示市场监管风采形象
1 .及时梳理总结,加强信息报送。 各机关、基层单位、事业单位,要及时梳理、报送服务保障进博会相关政务信息(含专报、动态信息)。区领导及其他上级领导、本局领导活动信息应当天报送;工作措施成效、特色亮点信息及时报送;重点工作、重大活动提前通报办公室并报送信息。进博办相关简报、工作提示等,同步报办公室,并在进博会开幕前、过程中、结束后分别报送工作专报,及时宣传我局工作进展和成效。
2 .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新媒体宣传。 各机关、基层单位、事业单位,要在服务保障过程中,实时拍摄工作照片和视频,留下第一手鲜活记录。及时梳理具有现场感、创新性、小而实的工作信息和照片,要求画面干净、构图合理、执法人员着装规范,当天第一时间报办公室作为微信、微博新媒体宣传素材。及时编辑、整理、报送具有特色亮点的保障措施、服务提示、图文材料、工作小视频,倡导报送创新、实用的抖音小视频。
3 .围绕特色亮点,加强新闻报道。 办公室及时梳理各单位在服务保障进博会中的措施、成效、特色、亮点,视情开展新闻宣传。需要进行现场采访的,由相关处室进行业务指导,相关基层单位予以积极配合。各单位接到媒体采访需求或街镇(管委会)采访安排的,应第一时间报办公室,按流程报批后操作。
(办公室牵头,进博办、食品经营处、特种处、各机关、基层单位参与。)
(三)及时稳妥防控舆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 .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风险。 办公室、综合监管处(大数据中心)、各单位在进博会期间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发现涉及浦东市场监管的舆情,应第一时间报办公室和相关领导;各机关、基层单位发现各类可能引发舆情的安全事件、消费事件、不稳定因素等,应第一时间报办公室和相关领导,并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促进舆情风险隐患化解在苗头、稳控在一线,防止事态升级。
2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 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舆情应急处置规定,发现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等各类安全事件、群防群诉等重大突发情况、涉及进博会形象及其他重大敏感舆情的,应第一时间向业务处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舆情处置工作人员,电话报告情况;属地单位应在半个小时之内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1个小时之内(或按要求时间)形成初步调查报告。对记者已到现场或即将到现场采访的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办公室及有关业务处室,按指导进行应对处置。
3 .妥善处置舆情,维护部门形象。 对进博会期间的各类舆情,办公室应加强统筹协调,业务主办处室应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相关处室积极参与业务指导,相关基层单位及时开展情况调查,按照“快速反应、迅速调查,稳妥处置、积极化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归口发布、统一对外,引导舆论、维护大局”原则,及时稳妥处置舆情, 开展舆论引导,并 按要求反馈上报,全力维护进博会形象、上海市、浦东新区形象和市场监管部门社会形象。
(办公室牵头,各机关、基层单位参与)
(四)加强《外商投资法》宣传实施,优化涉外营商环境
1 .推进《外商投资法》实施,优化准入服务。 切实做好《外商投资法》赋予外资准入新职能的承接工作,对不涉及负面清单的外资企业严格执行内外资一致原则,对投资负面清单内领域的外资企业依法严格把关,结合《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的相关要求,确保《外商投资法》精准执行。加强与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衔接与沟通交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重点行业领域准入服务。
2 .加强法律宣传,优化政策指导。 结合《外商投资法》实施经验,加强与“单窗通办”综合受理窗口对接、指导,确保全区外资受理口径明确统一。多措并举加强《外商投资法》宣贯,依托“徐敏创新服务工作室”等载体发布政策解读,在注册窗口发放各类外资登记政策及办事流程的宣传手册、中英文对照文本,积极宣传外资登记在准入程序、产业导向等方面的新变化,方便境外企业了解浦东的营商环境及投资政策。”
(注册许可分局牵头,保税区分局等参与。)
(五)配合开展服务监管保障人员自我健康防护工作
配合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督促服务监管保障人员实施自主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并按防疫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防控办牵头,各机关、基层单位参与。)
四、时间节点
(一)备战阶段(9月30日前)。 制定第四届进博会 宣传报道和舆情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和宣传计划。
(二)临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结合进博会服务保障进程,推进先锋行动,开展临战工作信息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强化外商投资法宣传和服务。
(三)实战阶段(11月1日至展会结束)。 集中开展服务保障进博会措施、成效、特色、亮点的政务信息宣传、新媒体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外商投资政策宣传。展会结束后,第一时间组织总结宣传,扩大工作成果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