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02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2470 |
文件编号 | 浦市监办〔2024〕71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5-07 |
对新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025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马振钧、徐佳亮、陈苏、马忠孝、李相旗、顾意亮、李明委员:
您七位委员《关于优化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的建议》的提案(第025号)收悉。经我局会同区税务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到同一经营场地的原个体工商户已离场但未及时注销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导致后续入驻的新个体工商户难以办理新执照和许可证的问题,也是登记部门密切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个体工商户快速退出,以及解决经营场地“二次利用”的问题,历年来我局和区税务局均立足职能,推出了针对性举措。
一、推出简易注销登记
为了减少申请人在多个部门间的跑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已可以申请简易注销。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将信息推送至税务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于10个自然日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对于相关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即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通过上述流程,让信息多跑路,让申请人少跑路,最大程度帮助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
二、优化服务流程
区税务局为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提供“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区市场监管局在窗口受理个体工商户注销时,支持个体工商户同时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注销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核准注销。通过主动优化内部流程,为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提供便利化服务。
三、释放场地资源
针对提出的“无法联系到前租户或前租户拒绝提供协助”的特殊情况,区市场监管局主动跨前,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时,只要房屋权利人出具已与原承租人终止场地租赁合同的说明,该地址即可作为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予以登记。对于已注销营业执照但并未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在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区市场监管局会依法对此类个体工商户进行依职权注销。注销完成后,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定期在官网将此类个体工商户的名单予以公示,相应的地址上可再次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合欢路2号 邮编:200135
联系人:沈轶慈 电话:68542222-8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