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院镇老旧住宅小区和动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奖励办法》向社会征求公开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书院镇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3-03 |
关于《书院镇老旧住宅小区和动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奖励办法》向社会征求公开意见的通知
基于我镇老旧住宅小区和动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现状,为持续提升小区的物业服务规范化水平,提高业主满意度,保持物业服务的良性循环,现编制《书院镇老旧住宅小区和动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奖励办法》,考核办法的奖励标准,即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费考核奖励0.5元/平方米/月;2024年之前交付的动迁安置小区,第一年0.6元/平方米/月,第二年0.5元/平方米/月,第三年0.4元/平方米/月,第四年0.4元/平方米/月,第五年0.4元/平方米/月;2024年起新交付动迁安置小区物业费奖励标准:0.9元/平方米/月。有效期为五年。现征求您的意见,请您于2025年4月2日(周三)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镇城建中心(洼港村251号),电话:58196690,逾期未反馈,视为对上述考核奖励办法无意见。谢谢!
书院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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