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互助保障社区参保的通知
索引号 | XD2300000-2015-011 | 发布机构 | 浦兴路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5-05-01 |
一年一度的退休职工住院互助保障社区参保工作即将于6 月份开始,具体规定如下:
一、社区参保对象范围
(一)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企业、歇业企业及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等无单位的社会退休人员可以通过街道、镇工会服务处、点参保“退休住院保障计划”。
(二)由于单位不组织参保,且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退休职工可以通过街道、镇工会服务处、点参保“退休住院保障计划”。
二、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员身份证;
(二)个人“养老金核定表”等社保中心打印的相关证明或“退休 证”、“退职证”之一。
三、缴费标准
(一)2015 年缴费标准:每人222 元。2015 年是实行差别收取保费的第二年,具体标准如下:2014 年6 月1 日之后到期未续保的、新退休1 年内首次参保人员,2015 年6 月份社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222 元;2013 年6 月1 日到2014 年6 月1 日之间到期未续保的、从2013 年6 月起算的退休1 年以上未参保人员,2015年6 月份社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444 元;2013 年6 月以前到期未续保的已退休人员、2013 年6 月以前已退休人员且2015 年6 月份首次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666 元。
(二)缴费方式:现金或代扣款
1、首次参保必须是现金缴费。2、次年及今后各年续保,可采用本人养老金账户代扣款方式缴费(代扣款银行必须是下列银行之一: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 年6 月1 日——2015年6 月30 日止,每周一至周五(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浦兴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凌河路69 号);
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网站或致电12351 咨询。
一、社区参保对象范围
(一)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企业、歇业企业及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等无单位的社会退休人员可以通过街道、镇工会服务处、点参保“退休住院保障计划”。
(二)由于单位不组织参保,且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退休职工可以通过街道、镇工会服务处、点参保“退休住院保障计划”。
二、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员身份证;
(二)个人“养老金核定表”等社保中心打印的相关证明或“退休 证”、“退职证”之一。
三、缴费标准
(一)2015 年缴费标准:每人222 元。2015 年是实行差别收取保费的第二年,具体标准如下:2014 年6 月1 日之后到期未续保的、新退休1 年内首次参保人员,2015 年6 月份社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222 元;2013 年6 月1 日到2014 年6 月1 日之间到期未续保的、从2013 年6 月起算的退休1 年以上未参保人员,2015年6 月份社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444 元;2013 年6 月以前到期未续保的已退休人员、2013 年6 月以前已退休人员且2015 年6 月份首次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666 元。
(二)缴费方式:现金或代扣款
1、首次参保必须是现金缴费。2、次年及今后各年续保,可采用本人养老金账户代扣款方式缴费(代扣款银行必须是下列银行之一: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 年6 月1 日——2015年6 月30 日止,每周一至周五(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浦兴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凌河路69 号);
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网站或致电12351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