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570390202100064
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浦兴路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11-22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浦府2021〕13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1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按照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健康中国、健康上海建设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百姓高品质生活为目标,一手抓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一手抓疫情防控,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实现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经受住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重要贡献。各项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一)建成有力的公共卫生体系

公共卫生安全防线更加稳固。成功应对多种场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挑战。3万余名医务人员坚守疫情防控一线,132名医务人员驰援疫情防控主战场。织密主动发现网络,构建监测哨、传染病医院、急救防病转运有机联动、闭环救治的“浦东模式”。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疾控中心分部等一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开工建设。急慢性传染病长期保持历史较低水平。完成免疫接种门诊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抢救网络。高分通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区复审。

(二)打造持续优化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

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再提升。公利医院、浦东医院、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周浦医院等4家医院成功创建成为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成为全市首批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区属三级医院达6家。建成9个区域医疗联合体,6个专病专科联盟,儿科、妇产科联合体不断深化。临床学科内涵持续深化。区域共有23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市级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10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区属医院高峰、高原和特色学科成效显著,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范围扩展。资源布局持续完善。“十三五”共增加医疗机构床位5545张。初步形成由“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服务网络。肿瘤医院东院投入运行,龙华医院浦东分院迁建、长征医院浦东新院、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等项目开工。东方医院新大楼、第七人民医院综合楼、浦东医院科教楼、公利医院科教楼相继投入使用。15分钟服务圈、家门口服务体系无空白、无盲点。急救平均反应时间缩短至12分钟以内。社会办医机构有序发展。便民医疗工程持续深化。加快老年护理资源配置。全面完成综合医院儿科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分时段精准预约、集中检验检查预约等举措。实现市、区医疗机构互联互通互认,医疗付费“一件事”全覆盖。建成6家互联网医院。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深化。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公立医院院长负责制。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公立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向质量效益型和管理精细化转变。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持续推进。药品在市“阳光采购”平台全量线上采购。强化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重点做好精麻药品等的临床使用管理。加强医用耗材管理。“1+1+1”签约服务不断深化。至2020年底,常住人口签约188.00万人,签约率37.36%,其中60岁以上签约86.73万人。重点人群签约98.87万人,签约率85.76%,做到有效签约、有效服务和有效控费,推动分级诊疗。医疗机构审批改革组合拳出台。升级“一网通办”服务。每年编制并向社会公开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标准和指引清单。实现二级及以下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二证合一”。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医师执业双范围或多范围注册,医疗广告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全行业管理不断优化。“六个双”监管应用形成闭环。落实整治药品回扣“1+7”文件。排查整治卫生领域黑恶问题和医疗乱象。建成社会办医等6个可视化监管场景。健康服务业形成规模。国际医学园区列入本市健康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形成肿瘤医院东院为核心的肿瘤精准医疗生态群。医疗国际化不断发展,有日资独资医院1所、中外合资医院8所,可直接结算国际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43所。

(四)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

中医药服务布局持续优化。建成曙光医院牵头的上海东部中医医联体和3个专病联合体。高分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审”。第七人民医院高分通过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复评审。建设18个中医高峰高原学科。成立中医药创新促进中心。创建浦东中医馆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传播基地。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卓有成效。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复制推广。持续深化中医医疗质量控制和中医药服务综合评价,推进四个“标准化”建设,完成中医临床特色优势品牌培育项目全覆盖,探索开展社区全科医疗、综合性医院中西医融合举院发展等新模式。推进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化管理。

(五)优化人口和家庭健康服务

全面两孩政策有序实施,总和生育率、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二孩比重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降低。特殊家庭扶助100%落实,健康、照护、再生育相关服务拓展深化。应建母婴设施公共场所配置率达100%。服务管理事项改革深化,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本区被评为“2018-2020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也是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重要五年。健康成为国家战略,对人群生命质量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生物安全挑战,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智慧和数字化建设推进,对卫生健康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卫生健康领域矛盾的新变化,对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十四五”浦东卫生健康事业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奠定健康基础。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国家和上海城市发展战略,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助力上海建设成为全球公共卫生体系最健全的城市之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治理、共建共享;坚持战略导向、服务发展;坚持追求卓越、改革创新。

(三)发展目标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要求、百姓有期盼、浦东有能力的原则,持续深化改革,提升资源总量,补齐短板,优化布局,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功能定位相匹配、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智慧化、高品质健康服务体系,实现更高效率的资源配置,开展更高标准的行业监管,建设更高水平的公共卫生体系、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体系、更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表-“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属性

2025年目标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预期性

85岁左右

2

婴儿死亡率(‰)

预期性

≤5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预期性

≤4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预期性

≤7

5

常见恶性肿瘤诊断时早期比例(%)

预期性

≥37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预期性

≥36

7

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预期性

6.3左右

8

平战结合医院储备床位数(张)

约束性

≥600

9

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预期性

≥3.4

10

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预期性

≥4.3

11

千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预期性

0.45左右

12

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10万人口)

预期性

4.8

13

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比例(%)

约束性

100

14

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分钟)

约束性

稳定在12分钟以内

15

千人口献血率(%)

预期性

完成市下达目标

16

三级医院复诊患者中使用互联网诊疗的比例(%)

预期性

≥10%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公共卫生体系现代化,提高服务水平

1.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推进体系改革,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医防融合、运转高效、响应及时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达标建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生物样本库、公共卫生实训中心、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加强区校联动,共建高水平公共卫生学科。建设一批带教培养基地。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发挥复旦大学浦东预防医学研究院平台作用。提高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权重,完善与居民健康结果相挂钩的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激励机制。

2.打造权威的健康教育与科普体系。将健康教育与科普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区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作用,统筹各类健康教育资源,建设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打造发布平台和传播网络。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把健康科普作为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方面。充分发挥医务人员、教师、科学家、学术团体和媒体等在健康科普中的作用。实施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推进市民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建设。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3.发展精准化健康管理服务。以癌症、糖尿病、高血压、脑卒中、慢阻肺等疾病为重点,加快推进医防融合的疾病综合防治服务管理体系。鼓励公立医院整合健康管理资源,推动院内体检中心向健康管理中心转型。完善慢性病多因素综合风险评估、筛查、干预和管理机制,推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支撑居民健康自主管理。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提高早发现、早诊断比例和五年生存率。加强慢性传染病患者社区规范管理,强化重点人群高危行为干预和随访。完善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体系,巩固预防接种服务全程可追溯管理。落实分级分类视觉服务管理,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推进职业病危害精准防控。推进职业病防治机构升级达标。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进职业健康“一件事”。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对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加强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打造医防融合、功能互补、市区协同、优质高效的精神疾病综合防治服务网络。异地扩建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加强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建设市区联动的精神专科医疗联盟,打造互联网精神专科医院平台。按功能分类设置和管理精神专科床位。加强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的社区精神障碍康复养护网络建设,培育社会专业组织和机构提供康复与养护服务。发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照护服务,完善救治救助政策。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规范行业发展。加强医疗机构心理治疗及心理咨询服务。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

5.优化妇幼健康服务。强化母婴安全救治体系。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完善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优化落实妇女“两病”筛查项目,加强更年期、老年期妇女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促进心理和行为问题的早期识别、干预和康复。加强儿童罕见病诊治工作。关爱特殊儿童。

6.深化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广健康影响评估应用,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紧密结合,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区、镇创建成果,开展健康城区、健康村镇建设,推进社区、企业、单位、学校、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

7.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布局。依据区域人口、产业特征,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分支机构建设。落实各公共卫生机构业务用房。进一步加强急救分站布局,加强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全面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

(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8.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成立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指挥调度。建设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构建统一领导、权责匹配、权威高效的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并建立定期修订制度。将生物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制定生物安全事件预防、应对等预案。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

9.强化监测预警与快速响应。完善监测哨点布局,强化监测分析。实现公共卫生基础数据整合共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多元信息汇聚与疾病风险评估预警,建立智慧化风险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推进标准化发热门诊建设,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诊室为主体的社区发热筛查体系。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强化感染性疾病、呼吸与急危重症专业诊治能力,开展面向临床医师的流行病学、传染病临床救治和风险警觉意识教育。构建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等组成的公共卫生病原检测实验室网络和平行实验平台。

10.强化应急医疗救治。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落实公共卫生职责,强化医防融合、平战结合功能。实施传染病医院、肺科医院、南华医院达标建设,加强综合性医院和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专科医院感染科建设。推进隔离留观床位建设,完善急救急诊、重症监护治疗病房功能布局和设施设备,加强重症医学、感染、创伤急救、护理和院感能力建设。实现急诊急救信息“院前-急诊-院内”互联互通,支持远程指导急救转运和应急救治。建立后备定点医院整体转换机制和应急救治“预备役”制度,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人员调集、征用腾空和区域联动机制。健全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制。

11.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社会治理。构筑个人防护、主动检测、哨点监测、流调追踪、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严密防控链。科学评估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开展不同风险情景演练,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制定大型公共设施转换为应急救治设施的预案,以街镇为单位储备临时可征用设施,新建大型建筑预留应急转换接口。健全信息公开、媒体与互联网管理制度,增强舆情引导与处置能力。

12.强化应急保障。健全应急物资储备预案,科学调整品类、规模、结构,加强医用防护物资、药品、试剂和疫苗等储备。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对于无法快速生产采购的物资,实行实物储备并建立轮换使用机制。统筹各级各部门物资保障资源,提高使用效率。鼓励居民家庭储备适量应急物资。构建应急智能物流服务平台,建立紧缺物资运输快速通道。在突发重大疫情等紧急情况下,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三)持续提升内涵能力,建设高品质的医疗服务体系

13.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支持区域内市级医院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危重疑难病诊疗中心,建设国家口腔医学中心、肿瘤医学中心、儿童医学中心。强化区域性医疗中心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疑难病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等功能。对其他区属医院,鼓励和引导功能转型、业务整合、布局调整。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政府履行基本卫生职责、全科医生执业、市场资源整合、医养结合支持的综合性平台。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14.推动优质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强引进和创建,到“十四五”末,区域内三级医院增加到20家左右。推动浦南医院、周浦医院、人民医院等区属二、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改扩建。优化传染、康复、临床研究、老年护理、精神卫生等短板资源配置。远郊地区着力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急诊、胸痛、卒中、创伤、产科、儿科等服务能力。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不少于100张,强化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功能。“十四五”期间总体新增床位8000张左右。以服务半径和人口为依据,加强医疗资源配置。每100万人口配置1家三级综合医院,合理配置三级专科医院。每30-50万人口配置1家区域性医疗中心。按标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保15分钟慢行时间内获得医疗卫生资源。

15.加快南汇新城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把新城作为与临港新片区功能契合的独立综合性节点城市,根据人口导入进程,适度超前配置基本医疗卫生资源,建设与高能级、智慧型、现代化未来之城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卫生服务体系。支持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二期建设。建设浦东医院临港院区,完善区域性医疗中心布点。引进优质资源,建设一家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建浦东公共卫生临港中心。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社会办医建设高水平医疗机构,重点支持妇产科、儿科等学科。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宜、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16.做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进以家庭医生为基础、区域性医疗中心为支撑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开展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提升与建设优化工程,分类分步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打造社区康复中心、护理中心与健康管理中心,强化医防融合、全专结合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推进“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实施分层分类签约服务策略,强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长期照护居民签约服务,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延伸至功能社区。推进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医联体建设,探索以医联体为单元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分工协作模式,进一步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形成比较成熟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

17.推进服务智慧化。推动健康服务数字化转型。依托“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平台,优化就医场景,实施精准化预约,深入实施出生、医疗付费等“一件事”便民应用,开展全流程核酸检测登记管理,全面推行医保电子就医记录册,实现居民就诊信息电子化记录和手机APP查询。推进“互联网+”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完善移动诊疗系统和远程医疗体系,推动互联网医院发展。加快智慧医院建设,完善以患者为中心的智慧医疗服务模式。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网”发展,开展面向居民的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健康照护、药品配送等智能化服务。在社区引入医疗人工智能影像辅助诊断平台、全科医生辅助诊疗平台和远程会诊网络系统。完善居民健康账户。

18.发展国际化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国际医疗部,推进医疗服务标准与国际接轨。积极培育与国际接轨的高端家庭医生服务市场。加快医疗支付体系与国际接轨,推进国际医疗保险结算,强化商业健康保险对国际化医疗服务的支撑。

19.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以同质化为抓手,落实医疗服务标准和规范,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构建以患者为中心的专病化、集约化疾病诊治中心。加强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建立药师、医师、护士衔接机制,加强药品临床使用监测与综合评价。发挥前置审方、处方点评和药学门诊等作用。以“三网联动”为基础, 切实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促进医患沟通,完善患者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推动医务社工和医院志愿者服务。有计划落实区属医院等级评审和复评审。优化献血点位布局,加强团体无偿献血及街头无偿献血,加强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血液安全。

(四)实施健康老龄化战略,增进老年人健康福祉

20.增加老年医疗卫生资源。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优质资源配置,全面推进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建设区老年医学中心,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加强重大老年医学问题研究,提高临床研究水平。完善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网络,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康复医学科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建设,鼓励社会兴办老年康复医院和护理机构。

21.加强老龄化人口健康管理服务。开展老年人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治,对重点疾病实施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强化心理健康服务。开展老年失能(失智)预防和干预试点,强化社会认知教育和早期筛查评估。开展老年人营养健康行动。加强长期护理保险评估。规范长期护理服务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深化医养结合。

22.加强安宁疗护服务。建设区级安宁疗护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机构规范化建设。引导医疗、护理、养老和社区托养等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加强机构、社区与居家服务相衔接。研究和推广安宁疗护中医适宜技术。普及安宁疗护文化理念,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推进海派中医传承创新,打造中医药发展高地

23.深入推进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市、区层面的纵向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明确职责和任务。全力推进新一轮试验区创建,在促进浦东中医药全面新发展的基础上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改革探索。深入推进国家中医旅游示范区建设。

24.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市级中医院迁建本区或设置分院。做强中医类医院,进一步巩固中医特色优势,做深内涵,在全市中医医院中保持引领和示范作用。支持区属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打造国内一流品牌。支持“名中医中心”建设。支持区属中医医院创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探索在中医院设立国际部,满足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能力和网络建设,强化设施设备与人才技术储备,打造一支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疗救治队伍。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医疗机构。

2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拓展高校中医教学实践基地合作领域,加强基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科水平及教学能力。加强与上海市海派中医流派传承研究基地合作,推进传承与创新。加快浦东中医药创新促进中心功能建设和体制创新。加强中医药临床基础研究、重点及疑难病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民间中医药挖掘与保护。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品种备案和临床应用。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和应用。

26.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临床强优计划,在中医肾病、康复、“治未病”、中医针灸推拿等专业领域,争创若干国家和市级中医医学中心、重点专科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对标国内一流水平,建设一批中医临床高峰高原学科。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康复、妇儿、养生养老等重要领域发挥优势作用。支持传统经典中药创新和现代创新中药研究,鼓励基于医疗机构制剂的中药新药研究。加强符合社区诊疗特点的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大力推广适宜技术。强化非中医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学中”培训,争取应培尽培。逐步扩增中医预防保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7.推进中医药服务智慧化。推进“智慧中医”建设,建设覆盖中医药医疗、“治未病”、健康管理、医养结合等领域的中医药综合信息平台。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推进医疗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为中医药发展赋能,推进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创新数字化,支持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开发应用。

28.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深入挖掘核心内涵,创作创意产品,打造系列特色品牌。建设国内和本市领先的科普基地。实施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建设特色示范学校及示范基地。创作中医药科普读物与益智类游戏,提升青少年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方法,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六)实施高峰高原学科再提升,加强科研支撑

29.实施高峰高原学科再提升行动。启动实施高峰高原学科再提升行动,开展新兴交叉学科和优势全科医学建设,建设一批全市领先、国内一流的医学学科。通过浦东疾病谱、死亡率大数据分析手段遴选一批重点亚专科和专病。鼓励区属公立三级医院在肺、甲状腺、乳腺、胃肠道肿瘤等方面开展亚专科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干细胞在医学科技创新领域的应用,如临床药学、无创检测、人工智能辅助诊断与治疗、大数据辅助公共卫生预警与决策支持、真实世界新药临床试验、干细胞等。培育优势全科医学学科。推动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建设。

30.加强公共卫生学科和科研能力建设。关注重大疫情防控、应急救治的各个环节,重点支持病原微生物检验、流行病学、应急处置、职业卫生学、妇女和儿少卫生等学科建设。按照本市布局,争创市级公共卫生重点实验室。坚持平战结合、预防和应急结合、科研和救治防控结合,围绕“可溯、可诊、可防、可治、可控”的需求,注重利用综合数据的疫病预警、检测和协同防控领域的研究。加快公共卫生科技成果转化。

31.加强应用研究。推进区域临床研究平台建设,形成市级医院临床研究中心、区属医院研究型医院、医工紧密结合的临床研究体系。完善临床数据采集、存储、交换、利用机制和区卫生信息平台功能,提升平台数据质量,建设一批专病临床研究数据库。以健康需求为导向,加强重点优势领域和必要且薄弱领域的科技项目建设。

32.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推动成果转化。依托张江科创中心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建立医学科技创新技术服务信息库及资源共享和供给机制。支持医疗机构设立科研成果转化部门,鼓励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建立与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联动的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科教数据库开展成果转化评价。

33.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医学科技创新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发基地。创造有利条件,支持有发展潜力的各类人才培养对象接受海外学习与培训,鼓励参加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交流,引进国外医学培训项目。鼓励各学科在浦东组织专业学术论坛等,吸引海内外专家进行专业交流。

(七)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全力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协同发展

34.落实完善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平台工作。按照本市统一安排,落实长三角卫生健康省际协作平台,完善合作需求对接和工作统筹机制。推进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向长三角居民提供健康档案查询、预约挂号、急救地图信息查询等服务,落实统一的便民惠民医疗健康服务入口。参与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专家库。参与长三角职业健康管理协作平台,实现职业健康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参与综合执法监督联动协调平台,加强执法交流合作,配合查处跨省市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35.积极参与长三角公共卫生合作。按照本市统一安排,积极参与长三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会商和交流机制,联合开展培训和演练,参与可疑病例区域通报,加强跨区域人员行动轨迹追溯管理。参与立体化急救体系建设。围绕疫情防控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参与应急状态下物资共享和紧急调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参与长三角重要防疫物资互济互保互换常态化机制。支持区属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中医药应对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协同科技攻关。发挥区域领先学科与重点专科的辐射作用,共建高水平公共卫生学科。积极参与推进卫生健康制度和标准一体化,适时启动不受户籍限制的基本公共服务。

36.积极参与长三角医疗服务协同。按照本市统一安排,积极参与远程医疗咨询、跨区域危重及疑难病人会诊、特约会诊等服务。参与长三角专科联盟和化学中毒救治远程协作中心建设,开展远程会诊和定向转诊。推进血液管理工作同质化和信息共享。参与中医流派传承、医疗、教育等领域协作机制。参与医学科技创新性协作,协同打造国家或国际领先的优势学科群,联合推动重大疾病科研项目攻关。

37.服务国家对口帮扶战略。加强对新疆莎车、西藏江孜、青海玉树、云南大理、云南怒江等的对口支援。加强对受援地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和培养,逐步实现从“输血”向“造血”转变,深入推进“组团式”支援。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持续落实支援摩洛哥医疗队派遣和管理。

(八)推动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38.深入推进国际医学园区发展。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引导健康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支持国际医学园区加强联动发展,依托高水平医院,开展产学研医结合,集聚健康科技企业,培育以临床研究和转化为特征的新兴健康服务业园区。继续支持肿瘤医院东院与质子重离子医院深度融合,深度建设亚洲一流肿瘤医学中心,发挥医疗服务集聚区作用。鼓励发展一批国际化、特色化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快中医特色资源布局。

39.培育健康服务业新业态。加强发展互联网医疗。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健康大数据开发应用机制,落实医疗大数据训练设施、人工智能医疗测评数据库、人工智能算力验证机制和评估规范,鼓励医企合作。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国际医疗旅游,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品牌和产品,规范服务市场和体系。

40.优化健康服务业营商环境。支持高水平社会办医发展。对社会办医预留规划发展空间,引导发展高水平专科医疗机构,合理布局床位规模。在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规划数量中,安排部分配置规划数用于支持社会办医发展。探索国外已批准上市的抗肿瘤药物先行定点使用。

(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41.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整合协同。健全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同合作机制,依托家庭医生制度,整合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推动医防融合、全专结合、医养结合,把家庭医生制度打造成支撑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基础。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健全家庭医生管费用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家庭医生成为签约居民健康和费用的“守门人”。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对社区家庭医生的技术支撑,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推进专科专病联盟建设,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和分级诊疗。

42.推进公立医院外部治理机制改革。强化公益性和内涵发展。完善补偿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公立医院通过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发展国际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等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按照研究型医院、临床型医院等不同发展定位,对公立医院实行分类管理。科学评价医院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引导医院和医生提高效率、控制成本、提升服务能级。完善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绩效工资总量、院长绩效等挂钩。

43.优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章程为引领,促进公立医院完善运行和治理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基于全面预算的全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强化医疗服务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加强公立医院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制定公立医院工作基本负荷标准。转变薪酬分配机制,根据规划定位、医疗服务数量与质量、病种难易度、患者满意度、临床科研产出、成本控制、医疗费用控制等要素,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优化薪酬结构,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紧缺学科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44.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和政策协同。发挥医保在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保障市民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层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等不良反应监测,提升报告质量和报告数量。

(十)全面加强人才建设,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45.强化医学继续教育。加强院校合作,支持卫生学校依托上海中医药大学转型提升,支持卫生发展研究院依托大学转型发展。支持大学附属医院、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对临床教学工作的支持,建设临床教学基地,发展临床规培生、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覆盖面,鼓励有能力的单位举办国家级、市级和区级继续教育项目。进一步加强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46.加快各类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推进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提质扩容,着力培养病原学鉴定、疫情形势研判和传播规律研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人才,强化感染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重症医学、急救创伤及医院感染控制等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分类建设传染病、消毒与感染控制、病媒生物控制、食品与饮水卫生、精神卫生等专业应急处置队伍。以中西医结合、中药、中医康复和儿科等为重点,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全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康复、临床药师、医务社工等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完善基层和郊区人才扶持机制,充实和稳定郊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医学科技交叉融合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复合型创新人才队伍。人才计划对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优先支持。

47.优化人才考核、评价和激励政策。科学核定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公共卫生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实行单列,建立人员薪酬动态增长长效机制。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医学人才评价体系,优化临床医师职称评定制度,强化临床实践评价权重,突出临床研究人才创新成果和转化,畅通成果转化人才的晋升通道。医院对高层次人才可自筹经费、自定薪酬,超过部分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医院与卫生健康、医保部门人员双向交流机制。

(十一)推进法治化、标准化,逐步实现行业治理现代化

48.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巩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会商机制,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体系。不断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开展失信惩戒。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成本控制、执业行为监管,对健康服务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有效监管。开展智慧卫监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进“非接触式”监管。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开展医疗废物可追溯管理、居民小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智能监管。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推进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工程。

49.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网通办”,提高行政效能。落实指南精准化、材料个性化、申请自动化、审核智能化。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持续增加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提升政策服务水平,凸显“互联网+政务服务”成效,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50.加强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弘扬新时期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强化医务人员医学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全国文明单位和市文明单位覆盖面。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宣传,促进医患和谐和行业发展。持续加强行风管理,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制度和第三方调解机制,强化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开展案件查处及惩戒。依法打击涉医违法行为,建设保护医务人员正常执业的法治环境。

(十二)加强人口和家庭服务

51.积极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不断完善支持家庭生育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以及公共服务。深入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加强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人口监测和生育形势分析。完善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促进部门间人口数据共享,改革完善人口统计和监测体系。

52.实施健康家庭和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健康服务。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服务,开展基于学校、社区、家庭的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促进项目。加强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围绕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服务、大病治疗、养老保障、精神慰藉等问题,建立健全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将本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目标和任务清单,认真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机制,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对健康的影响,促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二)完善投入机制

完善职责明晰、分级负责的医疗卫生财政投入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高峰高原特色学科建设、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中医药传承创新、临床研究和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智慧化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倾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卫生健康多元化筹资投资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动员社会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形成多元化筹资格局。

(三)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特别是对重大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建立合理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制度,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规划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出具规划建议书,加强督查和约谈,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印发

 

(转载自:浦东新区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