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域信用信息综合查询指南

索引号 SY3423587070202100043 发布机构 保税区管理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3-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域信用信息综合查询指南

快捷、高效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是上海自贸试验区构建信用环境的重要环节,也是形成与国际接轨信用环境的重要标志。为方便社会公众、投资者和企业查询信用信息,积极营造区域信用服务环境,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联合市征信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在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域建立信用信息综合查询服务模式。

 

在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综合查询服务窗口上,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基于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涵盖全市法人和自然人的公共信用信息;人民银行基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金融信用信息自助查询。

 

查询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应当取得信息主体的授权,查询本人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主动公开信息的除外。

 

服务点:保税区域投资服务大厅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9号

咨询电话:58696131

 

一、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提供对自然人、法人的公共信用报告。

 


(一)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材料  

1、自然人查询本人公共信用信息

自然人查询本人公共信用信息,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完整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

2、自然人授权自然人查询本人公共信用信息

授权自然人查询本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应当由被授权人提供:

(1)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人对被授权人出具的查询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完整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

3、自然人授权法人查询本人公共信用信息

授权法人查询本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应当由被授权法人的代理人提供:

(1)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人对被授权法人出具的查询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法人对其代理人出具的业务办理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法人代表签章,被授权法人代表本人查询无需提供);

(5)被授权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完整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

 

 


(二)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材料  

1、法人授权自然人查询本法人公共信用信息

授权自然人查询本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应当由被授权人提供:

(1)授权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法人对授权人出具的查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本人查询无需提供);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完整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

2、法人授权法人查询本法人公共信用信息

授权法人查询本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应当由被授权法人的代理人提供:

(1)授权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法人对被授权法人出具的查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本人查询无需提供);

(3)被授权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法人对其代理人出具的业务办理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 被授权法人代表本人查询无需提供);

(5)被授权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填写完整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

 

 


(三)异议申请  

信息主体认为市信用平台记载的公共信用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向市信用中心书面提出异议申请:

1、本人公共信用信息记载存在错误或者遗漏的;

2、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3、失信信息超过查询期限仍未删除的。

自然人提出异议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议申请相关证据;

(4)填写完整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异议申请表》。

法人提出异议申请所需材料:

(1)本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对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议申请相关证据;

 (6)填写完整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异议申请表》

备注:本窗口目前不受理异议申请。信息主体可在收到查询报告3个工作日内向市信用中心书面提出异议申请。异议申请须由信息主体本人提出。

如有异议申请,可以前往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华山路1358号

电话:021-62125035

传真:021-62125218、

 


(四)移动客户端查询流程  

用户可通过二维码扫描下载市信用平台APP,安装注册后,即可查询个人信用信息状态统计报告。如需获得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详细报告,需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大厅进行现场验证,验证身份后即可通过APP在线获取详细的个人信用报告。

 

 


二、金融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金融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提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本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业务。


根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本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规程》(银征信中心〔2013〕97号)规定:个人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个人查询信用报告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