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同位素实验室核素使用量变更及新增放射性废物暂存间项目环境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保税区管理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1-01 |
公示开始日期:2024.11.1
公示结束日期:2024.11.8
项目名称: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同位素实验室核素使用量变更及新增放射性废物暂存间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以信函投递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jiangxj@pudong.gov.cn。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对XXX(建设项目)的意见。
信函请寄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7楼,保税区管理局规建处 收(邮编:200131)。请在信封上注明:对XXX(建设项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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