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公告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11-01 |
关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公告
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面评估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沪法办〔2023〕9号)和《关于落实<全面评估评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相关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区于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对全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清理工作。其中,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共计28件。
经审查,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26件继续有效,2件拟修改,其中拟修改的文件为《浦东新区建设项目资源性指标统筹配置实施办法》(浦府管规〔2022〕4号)和《浦东新区关于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浦府规〔2019〕4号)。
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可进入“上海·浦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子页“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查询。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