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公告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9-11-25 |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于2019年11月中旬,对本区现行有效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
经清理,我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精神,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不相适应的情形。
我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可进入“上海·浦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查询。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