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1-31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令第46号)第四十五条“法制办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的要求,现将2018年我办作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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