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6-30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7号)第四十六条“备案审查机构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的要求,现将2021年我作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予以公开,详见附件《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

20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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