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浦东新区老港镇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资金扶持使用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202 |
文件编号 | 浦老府规〔2025〕1号 |
发布机构 | 老港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3-13 |
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经评估,2024年2月7日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印发的《浦东新区老港镇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资金扶持使用办法(试行)》(浦老府规〔2024〕1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3月31日,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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