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浦东新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8-23 |
浦市监规〔2024〕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上海市浦东新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进口产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免办”)工作,服务贸易便利化,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浦东新区的CCC免办办理及监管工作。
第三条(管理机制)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简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制修订本区CCC免办相关工作管理制度,承担全区CCC免办证明审核与监管职责,组织对CCC免办企业的后续监管与CCC免办产品的使用核销等工作。
第二章 CCC免办申请
第四条(申请途径与条件)符合CCC免办情形的,申请产品列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生产商、进口商、销售商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通过市场监管总局“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查处理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cccmb.cnca.cn)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CCC免办申请。
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
(一)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申请人是对此类产品进行研究、开发、测试的机构。CCC认证检测样品的免办申请人是CCC认证委托人。
(二)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申请人是维修单位(包括整机/整车集中采购商/仓储商/其指定的零部件采购商)或者最终用户。零部件/产品的数量应当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三)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含办公用品)。申请人是使用此类设备/零部件的工厂/公司。
(四)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申请人是负责商业展示的公司。在申请资料中表明展示的时间及展示后该产品的处理方式(不得销售或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使用),保证其不改变产品的用途。
(五)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申请人是使用此类零部件的工厂/公司。在申请材料中承诺成品出口后两周内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核查。
(六)其他因特殊用途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形。此类情形包括在浦东新区开展CCC免办的检测试点产品。
第五条(供应链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链企业,可认定为CCC免办申请人:
(一)注册在浦东新区,主要服务对象为浦东新区重点支持的产业;
(二)提供通关、仓储、运输、配送等端到端服务;
(三)主体资质完善、信用记录良好;
(四)具备全流程信息化追溯系统;
(五)具备相关CCC产品鉴定能力,配备专职CCC免办人员;
(六)有固定仓储场所,制定和执行CCC免办产品入库、领用、使用、归还、退运或报废管理制度。
第六条(认定流程)供应链企业免办主体资格认定流程:
(一)申请人向区市场监管局书面提出CCC免办主体资格申请,递交完整的证明材料;
(二)收到申请材料后,由区市场监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三)区市场监管局应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市场监管局开通其免办申请的权限。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回申请资料。
第七条(CCC免办申请流程)CCC免办申请人可以按照CCC免办申请材料及后续监管要求(详见附件2),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CCC免办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在“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http://cccmb.cnca.cn)注册企业账号。
(二)申请人通过企业账号登陆“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提出CCC免办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无须到现场办理。
(三)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产品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发证;不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申请被退回需要补正的,审核发证周期重新起算。
第八条(CCC产品目录鉴定)对于申请人申报的产品是否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存疑的,区市场监管局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技术机构对申报产品进行鉴定。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产品的正规产品说明书(由生产商提供)、带有铭牌的实物外观照片、产品设计图纸等,区市场监管局向第三方技术机构提出鉴定申请,由第三方技术机构出具鉴定意见。
第三章 检测程序
第九条(免办检测试点范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浦东新区试点开展CCC免办进口产品检测试点工作,经检测合格的产品可以在特定区域内用于生产和使用用途。
第十条(检测试点办理)根据需求,申请人向区市场监管局书面提出进口CCC免办产品检测书面申请(详见附件3)。区市场监管局在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后在10日内做出是否开展试点的决定。对于产品质量、使用安全风险性较高,不适合开展试点的情形,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第十一条(检测试点审核流程)进口CCC免办产品的检测由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承担。进口产品检测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技术机构CCC免办服务规范》(T/SPTIC 001—2024)相关要求开展技术服务。
经检测合格的CCC免办产品,由区市场监管局出具《CCC免办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程序批准书》(以下简称“批准书”),在特定区域内用于生产和使用。
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区市场监管局出具《CCC免办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不合格通知书》(以下简称“不合格通知书”),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企业应在限期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第四章 便捷通道
第十二条(便捷通道申请条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经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并报请市场监管总局同意后,由市场监管总局开通CCC免办便捷通道,享受“自主申报、自我承诺、自动获证”的便利。
(一)注册在浦东新区;
(二)属于浦东新区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
(三)建立并实施CCC免办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CCC免办产品入库、领用、使用、归还、退运或报废等管理要求,可及时追溯CCC免办产品流向;
(四)已办理1年(含)以上CCC免办产品进口业务;
(五)信用记录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2年内查无不良记录。
第十三条(重点产业支持)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研发制造企业,优先培育其成为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
第十四条(便捷通道申请材料)申请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的单位,应当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一)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申请表;
(二)CCC免办产品清单;
(三)法人和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单位基本概况、CCC免办产品追溯制度情况,1年内CCC免办产品申请、使用和后续管理的情况,2年内信用记录情况)。
第十五条(便捷通道审核)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单位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由区市场监管局报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开通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权限,并纳入区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名单。
第十六条(便捷通道变更)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递交变更申请:
(一)CCC免办产品清单需要调整的;
(二)法人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法人名称、注册地、经营地、法定代表人等);
(三)其他重大变更事项。
区市场监管局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场监管总局调整便捷通道相应内容;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变更。
第十七条(便捷通道使用期限)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权限为2年。需要延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的单位,应当在权限到期前3个月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
第五章 审核及监管
第十八条(审核原则)除通过进口产品检测试点进口的免办产品外,通过CCC免办证明的进口产品不得用于以下用途: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在办公或经营场所使用;成为内销成品的原材料;单独作为生产或科研用工具。
第十九条(监管方式)后续监管采用线上审核、现场检查或组合等方式开展。
线上审核,是指对被监管企业上传的证据(如照片、产品退运证明、销毁证明等)进行审核,以确定产品实际用途或最终处理方式与企业申请免办CCC认证时声明的用途或处理方式是否一致。
现场检查,是指到企业现场对产品的实际用途或最终处理方式进行检查,以确定产品实际用途或最终处理方式与企业申请免办CCC认证时声明的用途或处理方式是否一致。
第二十条(免办产品核销)申请人凭《CCC免办证明》进口产品后,应按照免办系统用户手册的要求,及时在免办系统填写产品使用核销记录。
申请人应当自产品进口之日起2年内使用并完成核销。CCC免办产品可以通过使用、退运、销毁方式完成核销。申请人应在免办产品使用结束后,在核销期限内登录免办系统办理核销。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申请人应在免办产品使用结束后两周内登录免办系统办理核销。
采取退运方式处理的,申请人应提供海关出口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采取销毁方式处理的,申请人应建立有效的免办产品报废销毁处理管理程序、报废销毁产品登记台账,保留报废销毁的凭证(视频、图片等)。销毁产品应当做到去功能化,达到不可再次回收利用的目的,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
2年内无法完成核销,且继续使用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前1个月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产品延期使用申请。每批产品延期申请仅限一次,延长期限届满后,申请人应当完成核销,未完成核销的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申请人限期将相应产品退运或者销毁。
第二十一条(资料留存时限)申请人应当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办理CCC免办的各类材料,留存期限为CCC免办产品完成核销后2年。
第二十二条(分级分类)区市场监管局可以根据企业信用评价、产品风险评估等情况,对申请人实施差异化监管。
对浦东新区CCC免办便捷通道企业按周期监管的方式开展,每年开展现场检查1次,核查证明数不少于上一自然年发证数的1%。
对浦东新区CCC免办新申请企业,自CCC免办证明发放后1个自然年内开展现场检查至少1次,核查证明数不少于20%。
对因违反CCC免办相关规定,被实施行政处罚的企业,按CCC免办证明实施100%全覆盖现场核查。
对其他CCC免办申请企业,按照“双随机”原则实施现场核查,核查证明数为上一自然年发证数的10%。
第二十三条(超期核销处理)超过核销期限未完成核销或者经监管发现申请人不符合CCC免办申请条件的,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暂停免办受理、暂停便捷通道使用等方式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合作机制)在市场监管总局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部署下,区市场监管局建立长三角CCC免办工作合作机制,会同长三角地区有关部门开展协同监管。与海关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和监管合作机制,在后续监管中开展联合检查。
第二十五条(违规处理)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撤销《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细则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已经获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但未按照申报用途生产、经营或使用的;
(二)违反本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通过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的;
(三)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进口产品未经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后仍开展生产、经营或使用的,由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未在申请特定生产和使用的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或使用的,由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撤销免办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附件:1.CCC免办申请、审核及后续监管要求
2.CCC免办供应链企业认定申请表
3.CCC免办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程序申请材料清单
4.CCC免办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程序批准书
5.CCC免办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不合格通知书
6.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申请表(初次、延长、变更)
7.CCC免办单位后续监管现场检查表
附件1
CCC免办申请、审核和后续监管要求
免办条件 |
申请人要求 |
申请CCC免办提交的材料 (每份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
审核注意事项要求 |
后续监管要求 |
条件1: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 |
对此类产品进行研究、开发、测试的机构;CCC认证委托人 |
1.申请人营业执照; 2.后续管理承诺书; 3.本次研究、开发、测试计划书/项目书; 4.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者提单; 5.CCC制定认证机构出具的CCC认证送样通知书(含人证委托人、样品全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
1.不适用于科研器材和设备; 2.允许进口与生产、研发对象相关的产品(如制造压缩机的,进口冰箱;如生产墨盒的厂家申请进口打印机用于测试墨盒的匹配性,又如研究开发传真机软件的单位进口传真机用于测试软件等); 3.研究、开发、测试计划书/项目书,应体现专业性和计划性; 4.企业须提供产品序列号,如果在进口前无法提供,可以在进口后补提交; 5.产品原则上须在科研测试后2年内退运或销毁;引导企业将不再退运的相关样品在研发或展示结束后,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废弃物处置企业进行环保处置。 |
1.销毁处理的,申请人须保留销毁处理证明材料(如视频、照片等); 2.退运的,申请人须留存《出口报关单》等证明材料。 |
条件2: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
维修单位(包括整机、整车集中采购商、仓储商、其指定的零部件采购商)或者最终用户 |
1.申请人营业执照; 2.后续管理承诺书; 3.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者提单; 4.关于相应产品符合国内安全标准的承诺。 |
1.车辆改装不属于维修; 2.企业需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满足监管和追溯要求; 3.保修期内,允许更换整机; 4.超过保修期的,IT产品(打印机,电脑,显示器等)申请时必须具备不可替代性,在硬件(非软件)上具有非通用性,如具有专用接口; 5.允许进口合理数量的备品备件; 6.对于非维修自用设备的,其经营范围内含维修或销售相关产品。 |
无须出口核销 |
条件3: 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含办公用品) |
使用此类设备、零部件的工厂、公司 |
1.申请人营业执照; 2.后续管理承诺书; 3.该工厂生产线、成套设备生产线的相关证明材料; 4.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者提单。 |
1.不包括用于办公的设备,也不包括可移动的单独生产工具(焊机、电动工具); 2.用于单机或生产线均可,有时也可能是一个生产过程; 3.IT产品(打印机/电脑/显示器等)申请时必须具备不可替代性,在硬件(而非软件)上具有非通用性,如:有专用接口。 |
无须出口核销 |
条件4: 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
负责商业展示的公司 |
1.申请人营业执照; 2.后续管理承诺书; 3.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者提单; 4.关于相应产品符合国内安全标准的承诺。 |
1.企业须提供产品的序列号,如果在进口前无法提供,可以在进口后补交; 2.须明确展示的期限,原则不得超过2年;商业展示后产品原则上应销毁或退运; 3.引导企业将不再退运的相关样品在研发或展示结束后,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废弃物处置企业进行环保处置。 |
1.销毁处理的,申请人须保留销毁处理证明材料(如视频、照片等); 2.退运的,申请人须留存《出口报关单》等证明材料。 |
条件5: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的进口的零部件 |
使用此类零部件的工厂、公司 |
1.申请人营业执照; 2.后续管理承诺书; 3.成品出口合同; 4.附有产品明细的进口合同、发票或者提单。 |
允许合理数量的损耗。 |
申请人须留存《出口报关单》等证明材料。 |
附件2
CCC免办供应链企业认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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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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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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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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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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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免办 业务情况简介 |
(应包含涉及免办业务类型、服务产业情况、服务企业情况、业务量介绍等。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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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清单(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营业执照复印件(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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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企业承担CCC免办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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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程信息化追溯系统说明资料(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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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CCC免办工作人员清单(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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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具备相关CCC产品鉴定能力情况介绍(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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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近2年内信用记录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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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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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相关资质认定、管理体系认证等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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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附件3
CCC免办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程序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书
1. 申请人及生产厂商名称及地址、申请人及生产厂商情况介绍、说明;
2. 说明申请产品的名称、商标、数量、规格/型号,如果产品有序列号需提供产品序列号(如数量较多,请附细表。);机动车产品须提供车辆VIN号和发动机号;
3. 对该产品的安全性能作出保证,自我声明对该产品在生产或使用中的安全负责,自我对维修及召回相关事宜负责;
4. 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进行调查等承诺的说明性文书。
5. 汽车产品须提供技术信息。
二、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符合性声明(中文),声明该产品符合中国的哪些安全标准要求。
四、进口许可证(如该产品需进口许可证,复印件即可)。
五、配额证明(如该产品需配额证明,复印件即可)。
六、商业合同(复印件即可),海运提单、装箱单、发票及其他官方证明等说明性文件。
七、其他所需的材料。
附件4
CCC免办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程序批准书
编号:
申请人:
收货人:
申请原因:(可另附页)
合同号: 提单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商标: 产品数量:
产品序列号(如有):
产品最终用户或特定生产、使用区域:
生产厂商:
检测机构:
本批次产品检测结论:□合格
(检测报告附后)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若干规定》,上述产品满足检测程序要求,允许通过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口并在特定区域内用于生产或使用。
本证明有效期: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章) 日期:
附件5
CCC免办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不合格通知书
编号:
:
你单位在申请CCC免办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程序中,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要求。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
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
申请表
申请类型:□ 初次申请
□ 延长申请
□ 变更申请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须知
一、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填写,文字工整、清楚。
二、在封面“申请形式”的“□”中,根据单位情况选择打“√”,并填写相应表单。
三、本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自留存档、二份至区市场监管局并随附以下材料:
(一)法人和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单位基本概况;
(三)CCC免办产品追溯制度情况;
(四)1年内CCC免办产品申请、使用和后续管理情况;
(五)2年内信用记录情况。
表1
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申请表
(初次申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
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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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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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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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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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生产加工 □科研测试 □维修 □维修代理 □商业展示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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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济性质 |
□国有 □民营 □合资 □独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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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电话/传真 |
|
||
CCC免办部门负责人 |
|
电话/手机 |
|
||
CCC免办经办人 |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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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办条款 |
□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 □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含办公用品); □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 |
||||
过去2年CCC免办产品清单(可按下表格式另附EXCEL清单) |
|||||
产品小类及其代码 |
用 途 |
批次(年均) |
入境口岸 |
产品入关后的处理方式(如:使用、出口、退运、销毁等) |
|
示例…… |
|
|
|
|
|
机动车制动软管(1108) |
进口车辆维修备件 |
300 |
上海 |
使用、退运 |
|
合计年申报批次 |
(《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数) |
||||
CCC免办产品申请清单(可按下表格式另附EXCEL清单) |
|||||
产品小类及其代码 |
用 途 |
预估批次 (年均) |
入境口岸 |
产品入关后的处理方式 (如:使用、出口、退运、销毁等) |
|
示例…… |
|
|
|
|
|
机动车制动软管(1108) |
进口车辆维修备件 |
500 |
上海 |
使用、销毁 |
|
合计预估年申报批次 |
(《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数) |
||||
自我承诺 |
本单位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对提供申请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对CCC免办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严格按照CCC免办申请用途使用进口产品,严格执行后续核销要求,诚实守信,规范管理,愿意接受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地区 市场监管 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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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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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申请表
(延长申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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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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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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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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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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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捷通道账号 |
|
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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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生产加工 □科研测试 □维修 □维修代理 □商业展示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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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济性质 |
□国有 □民营 □合资 □独资 □其他 |
||||
法定代表人 |
|
电话/传真 |
|
||
CCC免办部门负责人 |
|
电话/手机 |
|
||
CCC免办经办人 |
|
电话/手机 |
|
||
申请免办条款 |
□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 □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含办公用品); □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 |
||||
过去2年CCC免办产品清单(可按下表格式另附EXCEL清单) |
|||||
产品小类及其代码 |
用 途 |
批次(年均) |
入境口岸 |
产品入关后的处理方式(如:使用、出口、退运、销毁等) |
|
示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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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制动软管(1108) |
进口车辆维修备件 |
300 |
上海 |
使用、退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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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年申报批次 |
(《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数) |
||||
CCC免办产品申请清单(可按下表格式另附EXCEL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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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小类及其代码 |
用 途 |
预估批次 (年均) |
入境口岸 |
产品入关后的处理方式(如:使用、出口、退运、销毁等) |
|
示例…… |
|
|
|
|
|
机动车制动软管(1108) |
进口车辆维修备件 |
500 |
上海 |
使用、销毁 |
|
合计预估年申报批次 |
(《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数) |
||||
自我承诺 |
本单位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对提供申请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对CCC免办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严格按照CCC免办申请用途使用进口产品,严格执行后续核销要求,诚实守信,规范管理,愿意接受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地区 市场监管 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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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申请表
(变更申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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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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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捷通道账号 |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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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类型 |
□CCC免办产品清单调整; □法人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地、法定代表人等); □其他重大变更事项。 |
||
CCC免办产品清单 调整后清单 |
(CCC免办产品清单可按初次申请表格式另附) |
||
单位法人信息变化 前后情况 |
|
||
其他重大变更事项 前后情况 |
|
||
自我承诺 |
本单位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对提供申请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对CCC免办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严格按照CCC免办申请用途使用进口产品,严格执行后续核销要求,诚实守信,规范管理,愿意接受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地区 市场监管 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附件7
表一
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后续监管现场检查表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一、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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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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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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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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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免办便捷通道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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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登记住所 |
|
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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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单位经营地地址 |
|
具体经办人 |
|
电话 |
|
||||||
单位经营类别 |
□生产加工 □科研测试 □维修 □维修代理 □商业展示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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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申请免办条款 |
□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 □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含办公用品); □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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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免办证明批次数 |
(2019年4月1日以来) |
免办证明批次核销数量 |
(2019年4月1日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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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检查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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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现场检查情况描述 (不符合情况的记录,随附相关证据材料) |
检查结论 (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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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持续满足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条件 |
①2年内信用记录是否良好 |
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2年内有否不良记,单位提供的其他信用证明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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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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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产品追溯体系是否完善 |
查单位有否建立并正常运行CCC免办产品追溯管理制度,有否CCC免办产品入库、领用、使用、归还、退运或报废等管理要求。随机抽查部分免办批次,看相关记录是否可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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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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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CCC免办业务频次是否符合要求 |
查单位便捷通道申报后使用次数,听取单位免办业务计划,核查CCC免办进口产品业务是否大于100批次(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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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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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注册或者经营地在上海,且产品实际从上海进口; |
查单位营业执照等登记注册信息,看经营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看产品进口单据或入关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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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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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存在申报材料应报未报或者申报不实的情况 |
①申请材料是否应报未报 |
随机抽查部分免办批次,查看不同类型免办业务提交的材料的书面资料记录和相关电子文件,是否符合市场监管总局《CCC免办审核及后续监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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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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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申报材料是否有不实情况 |
随机抽查部分免办批次,查看后续管理承诺书的承诺核销时间、使用对象记录等是否和承诺书对应;测试计划书、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中的产品明细和入库是否对应;成品出口数量是否和进口配件搭配和记录在合理区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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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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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否存在不属于CCC目录内的产品通过CCC免办系统申报获证的情况 |
① 产品大类符合CCC目录范围,但具体型号、规格、生产标准不符 |
随机抽查部分免办批次内产品,对照国家认监委相关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17年HS编码对应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鉴定指南》查看,是否不属于CCC目录内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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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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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产品不在CCC目录大类内 |
随机抽查部分免办批次内产品,对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鉴定指南》查看,产品是否不在CCC目录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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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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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未按后续监管要求、后续管理承诺使用或处理相关CCC免办产品 |
①未在CCC免办系统完成核销的产品 |
随机抽查部分未使用批次,查看产品是否按承诺时限应核销未核销;查看产品使用、维修、保存等记录,重点关注CCC免办产品是否改变用途、是否维修用品未按承诺要求用于销售、是否展品或测试样品未及时退运、是否零配件产品使用损耗率偏离实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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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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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已在CCC免办系统完成使用、退运出关或销毁核销的产品 |
查看使用、退运出关或销毁核销的相关凭证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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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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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检查发现的情况 |
重点记录CCC免办产品的实际使用地涉外省(市)的情况,如涉及批次、具体省市、使用类型(直接维修、商业展示、科研测试)、核销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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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确认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表二
CCC免办单位后续监管现场检查表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一、CCC免办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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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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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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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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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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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免办系统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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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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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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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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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营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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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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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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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营类别 |
□生产加工 □科研测试 □维修 □维修代理 □商业展示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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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申请免办条款 |
□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 □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含办公用品); □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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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免办证明批次数 |
(2019年4月1日以来) |
免办证明批次核销数量 |
(2019年4月1日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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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检查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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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现场检查情况描述 (不符合情况的记录,随附相关证据材料) |
检查结论 (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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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存在申报材料应报未报或者申报不实的情况 |
①申请材料是否应报未报 |
随机抽查部分免办批次,查看不同类型免办业务提交的材料的书面资料记录和相关电子文件,是否符合市场监管总局《CCC免办审核及后续监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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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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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申报材料是否有不实情况 |
随机抽查部分免办批次,查看后续管理承诺书的承诺核销时间、使用对象记录等是否和承诺书对应;测试计划书、进口合同、发票或提单中的产品明细和入库是否对应;成品出口数量是否和进口配件搭配和记录在合理区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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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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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否存在不属于CCC目录内的产品通过CCC免办系统申报获证的情况 |
①产品大类符合CCC目录范围,但具体型号、规格、生产标准不符 |
随机抽查部分免办批次内产品,对照国家认监委相关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17年HS编码对应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鉴定指南》查看,是否不属于CCC目录内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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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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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产品不在CCC目录大类内 |
随机抽查部分免办批次内产品,对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鉴定指南》查看,产品是否不在CCC目录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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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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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未按后续监管要求、后续管理承诺使用或处理相关CCC免办产品 |
①未在CCC免办系统完成核销的产品 |
随机抽查部分未使用批次,查看产品是否按承诺时限应核销未核销;查看产品使用、维修、保存等记录,重点关注CCC免办产品是否改变用途、是否维修用品未按承诺要求用于销售、是否展品或测试样品未及时退运、是否零配件产品使用损耗率偏离实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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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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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已在CCC免办系统完成使用、退运出关或销毁核销的产品 |
查看使用、退运出关或销毁核销的相关凭证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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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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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检查发现的情况 |
重点记录CCC免办产品的实际使用地涉外省(市)的情况,如涉及批次、具体省市、使用类型(直接维修、商业展示、科研测试)、核销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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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免办单位确认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