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4-12 |
浦府〔2024〕2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浦东新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浦东新区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战略要求,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支持企业通过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一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拥有核心竞争力、符合产业导向的龙头上市公司,加快建设浦东以三大先导产业为引领、六大硬核产业为支撑、四大新赛道产业加速壮大、五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总体目标
积极打造浦东新区资本市场发展生态,持续完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融资环境、营商环境,为推动浦东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发挥主力军、排头兵作用。
(一)上市公司规模持续扩大。到2025年末,全区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280家以上,其中科创板上市公司达70家以上。上市公司总市值达5万亿元,年营业总收入达4万亿元,其中,市值超千亿上市公司15家、超百亿元上市公司90家。
(二)上市公司质量明显提升。到2025年末,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整体质量效益、核心竞争力、创新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率保持全市领先。
(三)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末,累计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总额超20万亿元,其中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股权融资超1万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强培育行动
1.完善上市后备库。建立拟上市企业发现机制,做好新科技、新业态、新赛道大企业、高成长企业的前期发现和推荐入库工作,推进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保证优质企业应入尽入。构建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企业筛选模型,根据资本市场各板块上市标准,结合企业科创属性、行业特点及经营状况,对拟上市企业进行分类分层,建立动态调整的培育库、推荐库,构筑可持续的上市后备企业梯队。
2.强化分类指导。为培育库企业实施分类指导,根据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不同类型产业特点,分行业组织专业培训活动和行业内部交流,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知识产权、股权激励、税务筹划、上市路径规划等咨询服务,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和上市意愿,帮助企业及早建立符合上市要求、相对完善的运营体制。
3.加强资本对接服务。结合特色产业园区产业,优化创投基金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科创母基金、引领区产业母基金和天使母基金等国有母基金作用,支持国资创投、各类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鼓励银行、担保、融资租赁等机构创新科技信贷产品,探索股权激励贷款、投贷联动等创新金融服务。发挥浦东新区投资促进中心、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及区属企业平台作用,开展多形式投融资路演推介活动,破解科创企业早期融资难问题。
(二)助上市行动
1.优化行政服务。大力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支持企业快速获取上市合规证明。按照便利企业上市的原则,依法依规协调上市申报企业项目审批、产权确认、土地房产变更、资产转让、证照补办、知识产权保护、网络舆情等事项,鼓励公司募投项目落地浦东,“一站式”解决企业上市申报相关问题。
2.发挥专业机构作用。集聚证券、会计、法律、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帮助企业规划上市路径、完善内控机制,做好上市辅导及整改规范,严把企业上市质量关。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督促专业服务机构勤勉尽责,发挥好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
3.建立上市绿色通道。与证券交易所合作,搭建高效服务体系,对推荐库企业开展联合走访调研,加强上市申报指导。针对企业所处上市进程,开展专业培训、问题诊断、模拟审核、指导整改等工作。加强与上海证监局、各证券交易所的工作沟通,加快辅导验收和上市进程。
4.鼓励企业上市挂牌。鼓励企业登陆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的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相应板块挂牌的企业,研究制定相应支持措施。
(三)促发展行动
1.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提升,通过整体上市、定向增发、资产收购等方式开展境内外并购重组。为上市公司提供要素资源和应用场景,在项目立项、环境评价、劳动用工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推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加快落地浦东。发挥上市公司示范引领作用,做强产业链、做深价值链、稳定供应链,增强龙头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
2.提高上市公司融资能力。引导上市公司优化融资条件,支持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多元化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再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选择优先股、永续债、可转债、双创债、绿色债、资产支持证券(ABS)、自贸区离岸债等创新产品,丰富融资手段和风险管理工具。鼓励上市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金融产品,支持优质科创板上市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融资发展,满足多元融资需求。
3.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力。引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和业务整合,通过资源整合、资产注入、资本运作等方式,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积极推动以上市为导向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发挥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释放存量资产价值作用,鼓励国有控股公司依托符合条件的保租房、仓储物流、产业园区、消费基础设施等资产,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4.助力上市公司绿色转型升级。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租赁等绿色金融产品。丰富完善绿色指数体系,发挥中证浦东新区绿色50ESG指数、中证浦东新区绿色主题信用债指数的表征作用,引导市场投资绿色产业,推动上市公司绿色低碳发展。
5.提升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发展水平。引导上市公司践行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责任发展理念,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好可持续发展专题培训和政策普及,加大宣传力度,展现上市公司优秀实践做法,引导上市公司对标对表,不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优环境行动
1.以制度创新提升发展质量。推进国际贸易领域制度创新,支持上市公司拓展新型离岸贸易、国际分拨配送、保税研发维修等功能,统筹发展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成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重要枢纽。用好自由贸易账户等特色金融服务,支持上市公司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鼓励金融机构为上市公司提供离岸贸易结算、海外融资等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配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鼓励上市公司设立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与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共建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协同创新,打造垂直领域创新生态。建立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2.保障募投项目落地。加大产业用地供给,提升产业用地弹性适应度,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加大项目服务力度,及时指导协调项目立项、环评、能耗、建设等节点难点,促进募投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3.促进汇聚各类人才。支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依托浦东“1+1+N”人才政策体系,强化高端人才保障,助力上市公司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创新联合体等,建立专业人才合作培养机制,提高研发技术创新能力,为企业长期发展储备专业人才。
4.推动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境外企业在境内上市。依托互联互通机制,推动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沪深港通投资标的范围,鼓励公司同时在内地和港股两地上市。优化私募基金、投资类企业市场准入环境,推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工作,引导境内外优质资本投资区内企业。探索研究上市公司境外投资备案(ODI)便利化管理,缩短备案时间,提高投资额度。
5.营造良好舆论生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支持各类媒体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共同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舆论环境。规范各类主体对利益相关上市公司的报道评论,防范利益冲突,加大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信息传播秩序。强化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的社会责任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坚决防范道德风险,宣传诚信经营理念。
(五)防风险行动
1.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推动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结构和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丰富各类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和通道。加强企业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和制度规则教育,督促上市公司加强法务、财务与合规管控等专业团队建设,提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约束机制的有效性。
2.加强上市公司信息监测。建立浦东新区上市公司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对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常态化数据分析。加强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做好上市公司经营异常、再融资异常、退市等风险监测预警。
3.妥善化解上市公司重大风险。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风险处置应对和沟通机制,协同监管部门对存在退市风险、大股东高比例质押风险、公司治理风险、债券违约风险的上市企业,走访排摸、逐家施策。做好上市公司纾困帮扶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债务压力较大的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提供流动性支持。支持上市公司通过主动退市、企业合并、重组上市、破产重整等多元化渠道依法退出、出清,实现优胜劣汰。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浦东新区推进中小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职能,由区金融局牵头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工作。完善“服务专人对接、上市专班辅导、需求专属清单、行政专项协调”精准服务机制,针对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和上市后发展所涉及的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开展协调工作。
(二)强化协调合作。强化与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及境外证券交易所的工作对口联系,强化工作协调、信息共享等合作机制,形成促进上市公司发展和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