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浦东新区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3-06

 

浦财规〔20233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第二十批)的通知》(沪财法[2023]9号),《浦东新区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办法》(浦财规【20221号)从202411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