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浦东新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监督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3-06 |
浦医保规〔2023〕1号
新区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长护险定点机构: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浦东新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监督管理办法》(浦医保规〔2022〕1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