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医疗卫生领域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1-26 |
浦府办〔2023〕5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浦东新区医疗卫生领域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浦东新区医疗卫生领域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沪府发〔2017〕44号)、《上海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试行)》(沪府办发〔2020〕7号)和浦东新区优化完善区镇财政体制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领域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央、市有关改革要求,在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框架下,在全面梳理浦东新区医疗卫生领域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区与镇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衔接方案,科学合理划分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科学界定政府、社会和个人投入责任,坚持政府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完善生育政策。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完善财政投入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医疗卫生领域投入效益。
2.全面梳理,合理划分。按照市与区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内容,对浦东新区医疗卫生领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予以全面梳理,科学合理划分,加强区级财政事权执行能力,强化各镇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政策的责任,对区与镇共同财政事权,明确各自的支出责任。
3.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划分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医疗卫生领域全覆盖,特别是区镇共同事权,按照已出台的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进一步理顺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二、主要内容
浦东新区医疗卫生领域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国家免疫规划实施、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保健、老年人保健、学校卫生、慢性病防治、居民健康档案、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传染病防治、精神疾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应急等,为区与镇共同财政事权,由区与镇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以上老人接种肺炎疫苗、本市免疫规划项目等,为区级财政事权,由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老年人体检,为镇级财政事权,由镇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主要包括筹资补贴和特殊群体代缴费补贴,为区级财政事权,由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四)医疗救助。主要包括城乡医疗救助(含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代缴费补贴),为区级财政事权,由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五)计划生育扶助保障。主要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为区级财政事权,由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六)计划生育奖励。主要包括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计划生育奖励,为区级财政事权,由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七)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主要包括区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建设,为区级财政事权,由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八)卫生健康能力提升。主要包括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战略规划项目,为区级财政事权,由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九)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健康促进、基本药物和短缺药品监测、重大健康危害因素和重大疾病监测、妇幼卫生监测等,为区级财政事权,由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十)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为区级财政事权,由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十一)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主要包括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文化宣传、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挖掘、中医药“治未病”技术规范与推广等,为区级财政事权,由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十二)村卫生室。门诊诊查费减免为区级财政事权,由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建设经费为镇级财政事权,由镇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区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区镇沟通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方案稳妥落实。
(二)强化支出责任落实。区、镇两级财政要按照明确的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合理安排预算,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提供。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协同推进相关改革。医疗卫生领域区与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一项系统联动性工程,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等紧密相连,要形成医疗卫生领域各项改革良性互动、协调推进的局面。
本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