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1-26 |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为加强对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浦东新区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落实事前源头管控、事中过程控制、事后评价监管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闭环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项目后评价对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闭环监督作用。
三、《办法》的评价对象是哪些?
1. 列入浦东新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并对政府投资决策有借鉴作用的项目;
2. 建设工期长、建设条件较为复杂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方案调整的项目;
3.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型投融资和运营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
4. 区政府确定需要进行后评价的项目。
四、项目后评价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 项目概况:项目目标、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估算、批准概算及执行情况、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进度等;
2. 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前期准备、建设实施、项目运行等;
3. 项目效果评价:技术水平、财务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利用效率、环境影响、可持续能力等;
4. 项目目标评价: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原因等;
5. 项目后评价总结:后评价结论、项目取得的成效、主要经验教训和相关建议。
五、项目后评价工作程序有哪些?
1. 确定项目:每年四季度,确定下年度项目后评价计划;
2. 实施采购:每年一季度,确定本年承担后评价工作任务的机构,并组建满足专业评价要求的工作组;
3. 项目开题:工作组编制后评价工作方案,并由区投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评价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独立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4. 过程开展:投管中心负责后评价项目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跟踪及审核等工作,同时应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参与座谈、组织讨论等形式对后评价工作进行指导;
5. 项目结题:后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委托要求,独立开展后评价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后评价工作,并出具后评价报告送审稿,由投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报告进行评审;后评价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最终报告,并将所有过程资料一并送交投管中心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