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项目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5-10

一、为什么要制定《实施细则》?

为高标准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2018年市、区两级政府共同设立自贸区专项资金,印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区相关部门制定了配套实施细则,专项资金政策期限三年,2020年底到期。为继续放大自贸专项资金政策效应,管理办法印发后,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形成了《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细则》共包括十个方面31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包括: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各片区管理局,新区相关委办局。

(二)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提升产业集聚能级、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提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品质以及其他项目。

(三)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政府投入、政府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

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采取一种支持方式。

(四)管理要求

《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申报、计划编制、计划审定、预算编制、项目批复及计划下达、资金拨付、合同管理、计划调整、项目验收等。

明确了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项目监管、绩效管理、资金审计、信息公开等有关工作。

(五)附则

《实施细则》自20235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202111日至发布之日期间的专项资金管理参照《实施细则》执行。

《实施细则》由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浦东新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四、《实施细则》如何体现规范管理?

《实施细则》中对区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界定,其中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组织开展功能提升类项目的联合会审、项目审批、计划下达、新区相关委办局项目的验收。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参与计划安排的拟定、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区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各片区管理局负责本区域功能提升类项目的申报、过程监管、相关项目的验收。新区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参与相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