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财政扶持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1223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3-23 |
1. 为什么要制定《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与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担保中心”)的合作联动,引导更多金融机构服务浦东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浦东新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根据《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办法》及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扶持对象需符合浦东新区“十四五”产业导向,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中小微企业、担保机构;与市担保中心签约的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合作银行”)。本办法所称中小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
政策条款内容包括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支持银行开发中小微企业金融产品、鼓励银行为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引导银行拓展对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贷款服务覆盖面、支持融资担保公司为浦东新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
3. 《实施办法》的起草思路是什么?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合作银行、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降低担保风险、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进而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4. 《实施办法》如何体现规范管理?
《实施办法》对新区财政局、新区科经委、新区金融局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界定。同时,对审核流程、执行监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做了详细规范,规范相关主体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