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10115-2022-71199
信息名称 关于浦东新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3-21

关于浦东新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浦东新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111日在浦东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现向大会报告浦东新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力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以下简称《引领区意见》),圆满地完成了区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3.70亿元,比2020年(下同)增长9.0%。加上市与本区的结算收入267.6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14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资经营预算等资金78.0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8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6.80亿元,收入总量为1646.0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2.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8.49亿元,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58.7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3.3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7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65亿元,支出总量为1646.0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3.93亿元,增长8.8%。加上市与本区的结算收入267.6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14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资经营预算等资金78.0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8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6.80亿元,收入总量为1566.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2.8%。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5.49亿元,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58.78亿元,区对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等73.2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3.3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7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65亿元,支出总量为1566.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8%。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预算执行中,区财政局根据预算法规定,编制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主要是市财政局核定下达新区2021年再融资一般债券8.80亿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一般债券本金。

1)区本级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2021年,区本级增值税342.55亿元,为预算的95.6%;企业所得税274.66亿元,为预算的116.0%;个人所得税129.78亿元,为预算的115.5%;土地增值税80.73亿元,为预算的103.9%;契税87.92亿元,为预算的115.7%

2)区本级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2021年,区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卫生健康支出72.39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教育支出157.48亿元,完成预算的94.7%;科学技术支出53.94亿元,完成预算的84.3%;农林水支出66.28亿元,完成预算的76.9%;住房保障支出33.48亿元,完成预算的140.8%;公共安全支出44.65亿元,完成预算的94.5%;城乡社区支出241.14亿元,完成预算的112.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1.9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4%;债务付息支出17.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

3)区对镇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区对镇转移支付30.92亿元,完成预算的98.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4.95亿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14.96亿元、体制性转移支付9.99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三农、社区管理等六个方面;体制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市对区乡财区管考核激励补贴、市级大型居住社区运维补贴,市级大型居住社区横向财力补贴以及纯农等财力薄弱镇补贴等方面。专项转移支付5.97亿元,主要用于市对区乡财区管考核激励等区级配套资金,以及区级大型居住社区、市属配套商品房长效管理补贴等重点项目。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4.20亿元,增长25.1%,为预算的119.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75.3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06亿元,收入总量为859.65亿元,为预算的118.4%。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6.16亿元,增长32.1%,完成预算的94.9%。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1.83亿元,调出资金72.7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4.6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4.22亿元,支出总量为859.65亿元,完成预算的118.4%。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51.98亿元,为预算的120.4%,主要是临港新片区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626.42亿元,完成预算的95.6%,主要用于土地减量化支出70.00亿元、铁路东站核心区等土地储备支出167.17亿元、临港新片区基本建设和土地储备支出241.77亿元、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支出24.19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2.31亿元等。收入大于支出部分,除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三)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46亿元,增长26.2%,为预算的116.6%。其中:利润收入20.12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3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2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4亿元,收入总量为21.81亿元,为预算的115.4%。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00亿元,增长7.4%,完成预算的98.2%。其中:用于重点产(企)业资本性支出12.73亿元,用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等费用性支出0.13亿元,用于国资监管等其他支出0.14亿元。加上调出资金5.2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55亿元,支出总量为21.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5.4%。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四)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额度的通知》(沪财预〔202137号),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批准,新区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287.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84.70亿元,专项债务402.90亿元。

2021年,新区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37.83亿元,其中到期债务还本支出108.05亿元、债务利息支出29.78亿元。2021年末,新区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812.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96.34亿元、专项债务315.75亿元,2021年新区政府债务余额低于新区债务限额。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浦东新区2021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

(五)2021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1年,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区六届人大八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区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区人大《关于加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财政可持续性,不断加大国家战略和重点支出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过紧日子意识,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不断加大对六稳”“六保的支持力度,为新区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1.强合力提速度,全力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一是全力支持《引领区意见》推进落实。按照中央《引领区意见》和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精神,对照新区《浦东新区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的具体任务,积极配合国家部委出台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积极推动临床研究药品免征进口环节税试点政策、浦东认定的研发机构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环节税和采购国产设备自用的给予退税等政策尽早出台。推进落实与临港新片区的一体化创新发展合作,支持实施临港新片区参与落实引领区建设重大任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双区叠加优势,形成协同效应。二是全力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落实临港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预算管理实施细则,统筹安排落实临港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新片区产业发展、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土地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等。三是全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升级提速。研究制定新一轮自贸试验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全力支持深化自贸试验区三区一堡建设。支持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支持张江跨境科创监管服务中心保税区仓库试运营,推动自贸试验区与科创中心建设联动发展。四是全力支持一带一路桥头堡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做强一带一路技术交流国际合作中心等功能平台,支持建立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盟,拓展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功能。全力做好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资金保障和服务工作。

2.强功能提能级,全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一是增强核心功能。围绕加快打造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加快五个中心融合发展。制定十四五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安排落实张江科学城专项资金10.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打造创新策源新引擎、优化创新生态新环境、支持市级重大专项配套。支持深化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推动全球要素资源集聚、流动、配置、增值。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建设,支持商旅文体展消费功能聚合。支持成立上海数据交易所,推动数据资源向要素转化。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深化行政审批管理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有力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上海知识产权国际枢纽港和国际运营平台建设,加大科创板拟上市企业服务与培育。成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自贸试验区服务基地,市区联动推出两期共计50亿元规模的浦东创新贷。全年支持新区中小微企业获得市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109.9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在16个区中稳居首位,其中300万元及以下批量担保贷款21.9亿元。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出台新一轮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持续推进会计等专业服务业机构集聚。三是促进经济稳增长。积极应对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不断强化对经济形势和收入运行的动态跟踪,加强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收入趋势。积极推进收入应用场景建设,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测,支持开发区、街镇做好安商稳商及企业服务等工作。加强税收收入组织,确保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努力实现收入平稳恢复与增长。研究制定十四五财政扶持经济发展政策,聚焦六大硬核产业”“六大服务经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3.强保障提品质,全力打造人民群众向往的美好生活。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聚焦老小旧远等民生关切,用心用情用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年社会民生投入650.6亿元。一是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定公共卫生财政应急保障管理办法,提升财政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保障能力。制定防疫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防疫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全年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3.4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落实长三角地区重点人群机场转运和23家集中隔离点保障、配足配好防控物资和设备、对区属公立医院给予受疫情影响专项补助和对定点隔离医院进行托底保障等。二是支持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等。牢牢守住稳就业底线,全年安排促进就业、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等资金10.79亿元。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持续加大对学校综合整新、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和普惠性托育点建设等支持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支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安排养老机构和养老床位建设资金6.08亿元。统筹安排房源收储、旧住房修缮、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老旧卫生设施改造等资金29.59亿元。充分发挥宣传文化发展基金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城市规划馆、浦东足球场等一批重大文化体育设施项目,保障便民文化体育设施配置。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救助帮扶水平,全年安排救助帮困资金10.3亿元。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对口援助。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带动作用,优化涉农财政政策,持续打造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推动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生态宜居。全年安排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财政补贴24.19亿元、村级组织运行经费补贴5.53亿元。扎实推进新一轮东西部合作交流帮扶,全面对接云南省怒江州市县,安排落实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11.29亿元。做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四是支持城市建设管理。大力支持综合交通体系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域收储开发、社会事业和民生实事项目等,统筹集聚各项资金,全年安排政府财力投资666.94亿元。支持重点区域出形象、聚功能,全面推进金色中环发展带建设。保障生态环境治理,继续推进土地减量化、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分类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共计投入82.22亿元。安排水利建设专项39.16亿元,支持河道整治和养护、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等。进一步拓展高品质绿色空间,支持楔形绿地、郊野公园建设。支持夜公园全年延长开放。安排资金1.55 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支持经济、社会、城市治理统筹推进、有机衔接,支持城市大脑迭代升级。支持打造更完善、更便捷的“15分钟服务圈

4.强机制提效能,全力提升财政管理改革水平。一是完善区以下财政体制。开展区镇财政体制评估问效,进一步深化完善财力与事权、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镇级财政保障机制,推动镇级财政更可持续发展。优化区对镇转移支付方案,落实纯农镇差别政策,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各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力保障水平。优化区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不断加大对薄弱镇支持力度。二是强化政府预算统筹安排机制。根据财政部、市财政局相关规定,继续按30%比例将国资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共计调入5.26亿元,全部用于安排社会保障资金。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基金当年收入30%部分,共计72.7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三是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强化专项资金弹性安排机制,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据实列支管理要求。推进政策绩效目标编报,选取5个专项资金试点公开绩效目标。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拓展预算评审范围,2022年项目预算评审资金占比达94%,财政评审项目核减率达16.5%,选取支农整合专项资金(水利)、企业职工培训补贴等已到期专项资金和重大专项支出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制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质量考核办法。五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公物仓管理,有效盘活房屋资产,推动闲置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六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做好中央、市委巡视、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指导性目录和六不得”“六严禁工作提示。七是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新区中介集市管理办法。推进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和新区中介集市上线运行。八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一业一证改革,再造准入业务流程,颁发全国首张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综合许可证。九是加快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加快推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5.强监督提绩效,全力推进财政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修订绩效考核办法,对新区63个部门、24个镇实施考核,其中19个部门和7个镇考核为优秀,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和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二是开展财政资金使用问效。选取污水处理费、运动场地改造等11个项目开展资金使用问效,问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结果应用,共计收回低效无效项目资金18.1亿元,并全部统筹用于重点区域和疫情防控等支出。三是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健全直达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机制,推动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开展政府采购三库专项清理和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问题专项治理延伸检查。五是加强会计和代理记账行业监管。继续推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行政事业单位年报审计,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内控制度建设指导。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六是深化数字财政建设。强化数字赋能,推进统一工单系统与代理记账行业监管、预算绩效监管、政府采购等平台的数据联通,实现财税收入监测监管平台实战化应用,加快推进财政扶持、房屋资产监管等平台建设。七是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区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2021年度预算和2020年度决算。推进1000万元以上项目公开绩效目标。持续完善预决算公开评估体系。八是持续加大监管合力。完善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监管联动制度,进一步发挥监管合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九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及会前征询等工作,积极配合区政协开展预算协商。全面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等工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的监督指导下,全区上下迎难而上、砥砺奋进、真抓实干,年初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有序完成。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与挑战:一是对标引领区高质量发展要求,经济发展新动能仍待拓展培育,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收入基数不断抬高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稳增长还需久久为功。二是更好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更有效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更高品质人民城市,还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三是部分预算单位的预算法定意识、全面绩效理念还不牢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对标引领区建设的使命责任,广大财政财务干部的能力水平、精神状态、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锤炼。区政府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和挑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是浦东全面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新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引领和财政资金聚焦保障作用,全力支持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一)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1.财政收入方面。一是从国际国内环境看,世纪疫情冲击下,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但当前发展中仍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二是从全市情况看,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持续保持向好态势,经济新动能和活力不断增强,但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稳增长任务依然繁重。三是从新区情况看,浦东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推进世界级硬核产业集群建设,加大改革系统集成和制度型开放力度,将进一步推动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收入持续健康增长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疫情和外部经济形势仍然复杂多变,重大项目引进和安商育商任务艰巨,财政收入基数不断扩大等,都将给2022年收入工作带来挑战。

从浦东引领区的定位及为全市多做贡献的角度出发,2022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继续与经济保持同步增长是可预期的,但也需要全区上下同心协力,奋发有为,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推进落实有利于经济稳定的各项政策,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和安商稳商力度,尽快培育收入增长新动能,努力做大蛋糕等举措来实现。

2.财政支出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任务,全力推进浦东引领区建设,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更好发挥财政的保驾护航作用。二是在新一届政府各项工作开局之年,认真落实新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进新区《实施方案》确定的450项任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财政支持政策。三是建设更高品质人民城市、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实现浦东未来四个可以预见美好愿景,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四是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新区预算安排中暂不考虑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同时,结合新区债务结构、利率及到期情况,已在预算中足额安排了到期还本付息资金。

综合判断,2022年新区经济发展态势加速向上向好,将为收入和财力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但对标引领区建设的更高标准、更高要求,财政支出的强度、财政政策的精度、财政监管的力度还需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法治思维、绩效理念和忧患意识,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聚焦新区重点工作任务,确保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2年新区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按照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新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把全面落实中央《引领区意见》和市《行动方案》、区《实施方案》作为主线主责,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的要求,更加注重结构调整优化,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做到压缩一般保障重点,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不断增强预算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市区重大发展规划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平;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为加快推动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预算法定原则。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提升制度执行力,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落实部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杜绝随意调整预算。二是提质增效原则。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国家、市和本区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支出。加强重大项目特别是重大民生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提升民生政策有效性和持续性,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保持财政可持续性和中长期稳健运行。三是强化绩效原则。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增强与预算安排的匹配度。完善项目预算评审,积极推进项目清单+绩效目标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机制,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强化财政资金的问效机制,推动财政资源优化配置,真正做到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四是改革创新原则。坚持各司其责、权责匹配、财事相宜的原则,加大区级财政统筹力度,支持深化区以下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升财政扶持政策精准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效能。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务集中管理,加快财政应用场景建设,促进数字财政转型。继续抓好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管理、一业一证管理、中介集市管理、财政信息公开等改革。

(三)2022年财政政策。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202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全力支持浦东新区和临港新片区改革开放联动、创新发展协同,推动新区《实施方案》450项具体任务落实落地,在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推进更高水平改革开放、推动更高质量经济发展、建设更高品质人民城市上积极主动作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基层治理等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继续落实好国家和市出台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扩大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纾困帮扶力度。围绕强化四大功能,促进五型经济加快发展,聚焦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产业规划重点,实施 “十四五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更好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区域联动发展全面开花。持续加强政府性资源资金统筹管理,切实提升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不断增强引领区建设的财政保障能力。

1.聚焦服务和落实国家战略,全力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一是支持推进《引领区意见》落实落地。对照中央《引领区意见》和市《行动方案》,聚焦六个重大,支持全面推进新区《实施方案》提出的三大板块、十个部分共计450项具体任务落实落地。二是支持临港新片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叠加放大临港新片区和自贸试验区两大国家战略效应,推动浦东新区与临港新片区改革开放联动、创新发展协同。安排落实好临港新片区专项资金和自贸试验区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全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积极开展制度型开放试点。三是支持提升一带一路桥头堡功能。支持实施国际经济组织集聚计划,吸引与产业链、价值链相契合的国际商会、行业协会等高能级国际经济组织落户。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技术交流国际合作中心、一带一路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服务中心等平台作用。四是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发挥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盟联动作用,拓展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功能。全力做好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资金保障和服务工作。

2.聚焦服务和强化科技战略支撑,全力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一是支持张江科学城建设。围绕张江科学城扩区提质,安排张江科学城发展专项10.00亿元,全力提升科学城整体创新能级、产业竞争力和综合服务功能,持续推进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强化科技自立自强,进一步加快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二是支持临港科创中心主体承载区建设。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焦建好用好大科学设施,加快集聚高端科技创新资源,加快推进高效低碳燃气轮机、国家海底观测网等重大科学装置项目建设。三是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探索市、区两级新型研发机构分级分类支持机制。推进新型研发机构的地方立法,对企业和社会组织类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绩效评价为手段的激励制度等。支持实施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计划,鼓励和支持外国投资者在区内设立全球研发中心,推进跨国公司设立离岸研发和制造中心。完善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大力推进新一轮浦东创新贷,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规模。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作用,进一步提升科创金融服务能力,推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继续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四是支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建设国际人才发展引领区,推动海外人才入出境、停居留、创业就业、生活保障等领域制度创新,进一步发挥浦东国际人才港服务枢纽作用。

3.聚焦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一是支持 “五个中心融合发展。全面深化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推进全球机构投资者集聚计划,打造各类金融机构和资金的集聚高地,推动金融、科技双向赋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深化全球营运商计划,加快发展更高层级的总部经济。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建设,支持推进全球消费品牌集聚计划,深化落实市促消费“12举措,支持重点商业项目落地,继续提升商旅文体展消费功能聚合。二是支持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发挥五型经济导向作用和数字经济赋能作用,深入实施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提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的全球竞争力、影响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跃升计划,加快提升数字产业发展能级。安排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0.00亿元,以六大硬核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以六大服务经济推动现代化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支持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能级。坚持把招商引资、安商稳商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加强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强化资源统筹、政策协调,进一步推动精准招商、目标招商、战略招商,持续打好财政扶持、空间保障、产业配套等政策组合拳。实施十四五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聚焦十四五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产业规划重点,稳定存量,做大增量。全年安排财政扶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25亿元左右。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更多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吸引优质产业项目落地浦东。

4.聚焦服务和增进民生福祉,全力打造高品质美好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共同富裕目标追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在推进均衡中加强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加大新区社会民生投入,不断提升民生政策有效性和持续性,2022年社会民生投入占支出比重46%以上。一是支持稳就业扩就业。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延伸公共就业服务触角。持续加大区级促进就业、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等投入,扩大职业培训规模,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推动家门口创业服务。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坚决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融合育人,加快教育综合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及配套措施,持续提升课后服务品质,持续深化集团化学区化办学模式,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三是支持健康浦东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学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支持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四是支持养老服务和社会保障。支持打造多层次、差异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落实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扶持政策,加强养老机构开办费资金保障,加快东西南北中大型养老机构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健全现代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低保特困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关爱保障力度,努力实现分类帮扶、精准施策。五是支持公共文体事业发展。着力提升文化软实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区。推进上博东馆、上海大歌剧院等重大文体项目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打造更多高品质文化品牌活动。六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加快打造中部乡村振兴示范带,推进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连片拓展。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优化农业产业财政扶持方式,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机制,着力打造绿色田园、美丽家园、幸福乐园。大力支持对口帮扶和东西部协作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战果,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七是支持推进安居工程。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推进征收安置房、保障房建设。有序推进旧住房修缮、老旧电梯更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

5.聚焦服务和建设人民城市,全力打造高效能城市治理示范样板。一是支持推进城市开发建设。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加快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重点区域功能效益,持续打造五彩滨江,统筹推进金色中环发展带建设、招商与运营,加快推进南汇新城节点城市建设。支持区属国企深化改革、加快转型,继续发挥好主力军作用。2022年,统筹集聚各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土地储备等政府财力投资854.72亿元,比上年增长28.2%。同时,根据中央、市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二是支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支持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支持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新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大力扩展绿色生态空间,加快打造优美生态水系。持续推进垃圾源头减量,不断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环境承载能力。持续打造美丽街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三是支持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加强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着力深化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快城市大脑迭代升级,提升智能化应用场景实效,加快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支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数据驱动的科学决策水平,提高行政效能。四是支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完善财政资源统筹保障机制,支持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通过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探索多样化民主协商机制,加快形成党建引领、共议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五是支持打造安全韧性浦东。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健全自然灾害等预警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6.00亿元,比2021年(下同)增长7.0%。加上市与本区的结算收入235.0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82亿元,调入国资经营预算等资金7.5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65亿元,收入总量为1614.00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6.00亿元,增长14.6%。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59.3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8.62亿元,支出总量为1614.00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平衡。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0.64亿元,增长7.0%。加上市与本区的结算收入235.0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82亿元,调入国资经营预算等资金7.5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65亿元,收入总量为1528.64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8.00亿元,增长15.2%。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59.38亿元,区对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等82.6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8.62亿元,支出总量为1528.64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平衡。

1)区本级支出1308.00亿元,增长15.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6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85.45亿元,教育支出181.2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58.15亿元,农林水支出72.26亿元,住房保障支出32.00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91亿元,公共安全支出51.4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5.10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97.81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92.2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3.47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6.04亿元,预备费39.20亿元。

22022年区对镇转移支付42.20亿元,增长36.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36.20亿元,增长45.1%,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20.95亿元、体制性转移支付15.25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三农、社区管理等六个方面;体制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乡财区管考核激励补贴、市级大型居住社区运维补贴、市级大型居住社区横向财力补贴以及纯农等财力薄弱镇补贴等方面。专项转移支付预算6.00亿元,主要用于区级大型居住社区、市属配套商品房长效管理补贴等重点项目。

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预算的安排,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经统计汇总,2022年区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3亿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下降0.0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33亿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5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63亿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92亿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15亿元。

(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2年,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96.53亿元,增长2.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74.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65亿元,收入总量为971.20亿元。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5.62亿元,增长41.7%。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4.0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1.49亿元,支出总量为971.20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平衡。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71.75亿元,增长2.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88.16亿元,增长41.8%,主要用于安排新区保障房地块等土地储备项目支出以及土地减量化支出等。

(六)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2022年,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19亿元,增长8.5%。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5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2亿元,收入总量为25.86亿元。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01亿元,增长38.5%,其中:用于重点产(企)业资本性支出17.60亿元、用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等费用性支出0.20亿元、用于国资监管等其他支出0.2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7.5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2亿元,支出总量为25.86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镇的预算批准时间与新区总预算编制时间尚不衔接,2022年新区总预算中的镇级预算,仍由区财政局根据各镇预测情况代编。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详见《浦东新区2021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规定,在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区本级预算草案在区人代会批准前,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了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切实做好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深化落实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是提升经济对税收产出的贡献度。按照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任务目标,聚焦世界级创新产业集群发展,加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统筹整合土地环保、财政扶持、投资基金等各项政策,充分用好政策工具箱,打好政策组合拳,全力支持市场主体不断蓬勃发展,形成经济和税收的良性循环。二是强化招商力度保持收入发展后劲。以目标为导向,突出稳存量和抓增量,加强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精准招商,加快推动重大功能性项目落地见效,保持财政收入发展后劲和平稳健康运行。三是加强部门合力确保收入均衡增长。按照市、区有关稳增长要求,密切关注影响收入运行的各项经济指标、政策和不可比因素,加强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税源管理,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用好财税收入监测监管平台,加强各部门协同,精准施策,努力推进收入增长更加均衡。

(二)深化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强化镇级财政保障机制。按照中央、市收入划分改革要求,加大区对镇财力下沉力度,落实区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支持镇级财源建设。坚持共同富裕政策导向,实施均衡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延续纯农镇差别政策,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纾困措施,促进基层减负增能,支持镇集中财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推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二是完善区镇分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快推进区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强化事权区级统筹,进一步优化基本建设领域共同事权分担机制。实施镇级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配套资金提前告知机制,促进镇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三是深化推进开发区与街镇协同发展机制。完善开发区事权划分,促进开发区聚焦经济发展等主责主业。推动开发区和镇级园区在产业布局、招商引资方面联动发展,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实现共生、共享、共赢。支持街道协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济发展职能。

(三)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市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将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位,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严格按照先评审、后入库、再安排原则,落实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将项目库建设作为夯实预算管理基础的抓手,实质性嵌入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项目库实施分级分层管理,优化项目分类设置,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将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各年支出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引和约束。二是强化三个衔接”“三个机制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绩效考核结果、审计整改及资金问效结果相衔接。对上一年度财政综合绩效考核优秀的部门,给予优先保障和经费激励;对预算执行率低、执行与绩效目标有较大偏差、审计检查涉及整改的部门和项目,加大惩戒力度,压减支出规模。深化落实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据实列支的专项资金弹性安排机制,强化专项资金使用、考核和约束。继续强化政府预算统筹安排机制。坚持先动用历年结余、后安排当年财力,先动用自有资金、后申请财政资金原则,加快推进存量资源统筹安排机制。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预算法定,强化制度约束,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规范预算调整、调剂行为。严格收支核算管理,全面清理历年往来款,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依托预算绩效监管平台,加强对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对低效无效资金及时收回,由区财政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重点领域。健全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全面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推行预算单位财务集中管理制度。四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绿色低碳发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策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功能迭代升级。进一步推动中介集市建设。五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指导性目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标准。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国有资产内部控制和约束。强化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七是推动财政数字化转型。按照财政部和市财政局统一的业务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推广应用新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财政核心业务应用集成。按照一屏统管、统分结合、集中监控、分步实施原则,有序推进财政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

(四)深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硬化绩效责任约束,强化部门管理主体责任。在预算管理过程中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实现部门、政策、项目全覆盖。二是推进事前绩效评估。按规定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开展项目清单+绩效目标的事前绩效评估,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不得申请预算。不断拓展评审范围,着重提升部门评审质量。结合审计整改要求,严格将财政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上限。三是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基本建立共性绩效指标体系和分行业分领域的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动态维护和应用,不断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规范管理,对发现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的,要及时纠偏;对执行中新增项目,应同步编报绩效目标;对因项目变化等因素需调整绩效目标的,应同步调整。四是提升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效能。各部门各单位应对2022年度所有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财政政策开展单位自跟踪。建立部门自评与外部评价、财政重点评价与再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实施执业质量监管和考核。五是加大绩效结果应用力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监管平台实战应用,用实用细财政工单管理系统。通过优化监管要素和规则,进一步将绩效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形成管理闭环。

(五)深化落实预算审查监管要求。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出台的《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区人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配合区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配合区政协开展预算协商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在项目预算评审、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工作中,认真听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专家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扩展财政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拓展考核应用。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加强财政管理与巡视、巡察、审计的协同,进一步发挥监管合力,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坚决查处各种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持续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财政财务干部队伍能力水平、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全面落实新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勇于担当、敢为先锋,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创更大的奇迹,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为加快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政府收支分类。是指对政府收入和支出进行类别和层次划分,以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是编制财政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以及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明细核算的重要依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由财政部统一编制,其中:收入分类设类、款、项、目四级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支出功能分类设类、款、项三级科目,主要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的支出总量、结构和方向;支出经济分类设类、款两级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具体用途。

5.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区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镇政府(主要是财力困难镇),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具体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和体制性转移支付两个子类。

6.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各镇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考虑影响各镇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财力困难程度等因素,按照统一公式分配给各镇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三农、社区管理等六个方面。

7.体制性转移支付。是指在历次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区政府给予部分财力困难镇的各项体制补助等。

8.专项转移支付。是指区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镇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镇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10.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1.中介集市。是指浦东新区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和管理的综合性平台。按照《浦东新区中介集市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本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范围之外且在《浦东新区中介集市服务事项目录》内的中介服务项目,应通过中介集市向中介服务机构购买。

12.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13.预算编制三个衔接三个机制三个衔接是指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衔接、与财政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与审计整改及问效结果相衔接。三个机制是指政府预算统筹安排机制、专项资金弹性安排机制、存量资源统筹安排机制。

14.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将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管理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15.绩效目标管理。是指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做到突出重点、具体细化、合理可行,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不仅要有充分的设立依据和规范的立项程序,还要有保障目标实现的制度和措施。

16.绩效跟踪管理。是指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包括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期间,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管理信息和绩效运行信息,对预算执行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反映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17.绩效评价管理。是指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包括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完成后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8.项目预算评审。是指根据财政项目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门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等,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拟纳入区级财政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评价和审核。项目预算评审属于预算前置评审,应遵循先评审、后入库、再安排的原则,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19.公物仓。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处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以及经政府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政府批量集中采购购置的储备资产及罚没资产等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的运作平台。

20.会前征询。是指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审查预算草案前,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开展调查研究、召开民意征询会等方式,对预算编制开展征询,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1.“五型经济。是指创新型经济、服务型经济、总部型经济、开放型经济、流量型经济。

22.“六大硬核产业。是指中国芯、创新药、智能造、蓝天梦、未来车、数据港等六大硬核产业。

23.“六大服务经济。是指资产管理、融资租赁、大宗商品、总部经济、文化创意、专业服务业等六大服务经济。

24.“三保。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

25.直达资金。是指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即直达资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

26.“五育并举。是指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对青少年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五个方面的全方位培养。

27.“双减。是指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28.会计师事务所一业一证改革。是指推进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备案3个市级事权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1个国家级事权的受理、审批、监管权下放,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