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SY-310115-2022-70867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2-14

  

一、创新型孵化器定义

创新型孵化器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平台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浦东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包括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等多种载体。

二、主要解读

一是登记条件。聚焦明确的专业发展领域,拥有1000平方米以上可合法支配场地面积,在孵企业或创业团队不少于5家,管理服务机构及管理制度健全,运营情况良好。有稳定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定期举办创业活动和服务。

二是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在孵企业(团队)资料、服务场地证明材料、管理团队、管理制度、服务活动材料等。

三是受理程序。常年受理,集中登记。包括受理和初审、现场核查、登记公示、发文公布。

四是变更登记。登记条件发生变化的需提出变更申请,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予以更新登记。

五是监督管理。提交材料及数据必须真实。每季度上报统计数据,参加年度绩效评估。主管部门会记录各载体的诚信情况,相关记录纳入浦东新区信用评价体系。国家(市)级大学科技园、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等载体,经确认后纳入新区创新孵化体系,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