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地产农产品产销对接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解读

索引号 SY-310115-2022-70862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2-14

  

一、起草情况

原《浦东新区促进地产农产品产销对接补贴办法(试行)》已经到期,按照《关于浦东新区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浦府〔2019〕79号)、《浦东新区绿色农业生产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农业农村委〔2020〕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优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地产农产品品牌竞争力,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对原补贴办法进行了修订,现起草修订形成《浦东新区地产农产品产销对接奖励补贴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共四部分,奖励补贴内容、申报程序、发生以下情况的,不享受当年度地产农产品产销对接奖补、其他。本次主要对奖励补贴内容和不享受当年度地产农产品产销对接奖补的情况进行了修订。

(一)奖励补贴内容

1.  营销补贴

一是补贴对象调整为挂牌成立一年及以上,并通过上年度考核的浦东新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经营主体“抱团发展”,形成聚焦效应,促进农业生产实现适度规模。二是补贴标准的上限由50万上调到100万。根据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牵头单位收购联合体成员单位和农户生产的地产农产品(不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关联企业或合作社社员自产的地产农产品)总额为准。三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益电商销售平台“浦农优鲜”的影响力,更好促进地产农产品的销售,对在平台销售的地产优质农产品,给予每单物流费50%的补贴,每单最高补贴5元,单个单位(不限于联合体)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

2.  品牌建设补贴

一是采取末位淘汰制,考核后20%不予补贴,提高各主体做优做强的积极性。二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加强考核管理,增加了是否为区级达标以上合作社、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是否有绿色认证等硬性指标;通过水蜜桃自动分拣系统,对南汇水蜜桃的产品质量进行评价打分,这一评价方式,将逐渐推广到其他产品;引入其他部门评价指标,生产作业信息填报情况由浦东农产品追溯系统自动评分系统进行考核;将各主体评优评奖活动中获奖情况作为考核的加分项。

3.  农业标准化补贴

农业标准化补贴中关于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补贴纳入农业处绿色生产补贴,不再纳入产销对接补贴政策。保留农产品地理标志补贴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补贴不变。农产品地理标志补贴标准为:对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商标的获证主体,每个登记证书奖补10万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补贴标准为:首次通过HACCP、ISO14000、GAP、ISO9001等认证,给予每个证书不超过2万元的认证费用补贴,续评成功的给予每个证书不超过1万元的认证费用补贴。

4.  会展和评优评奖补贴

会展补贴增加参加上海市级会展,每次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评优、评奖补贴将市级金奖标准提高到5万元(市级金奖每个产品只有1个,含金量高);增加市级银奖、铜奖和最受市民欢迎奖每个2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程序

明确品牌考核奖励补贴由区农业农村委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专业机构对考核结果负责并填写奖补申报表、盖章,经奖补对象签字盖章确认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审核。其他补贴由奖补对象填写奖补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由所在镇人民政府(浦农集团)进行初审盖章,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审核。

(三)发生以下情况的,不享受当年度地产农产品产销对接奖补

根据区农业农村委近期重点工作要求,增加了5种一票否决的情况,督促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四)其他

1.  本细则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  本细则由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