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0781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浦人社规〔202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范选拔资助流程,促进产业发展,现将《浦东新区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浦东新区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根据《浦东新区关于职业培训补贴的实施办法》(浦人社规〔2019〕3号)和《关于制定印发<浦东新区关于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统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浦人社规〔2021〕3号)文件规定,为切实推进新区技能提升行动和人才倍增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发展,现就开展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项目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申报条件
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项目由首席技师所在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等单位提出申报。申报条件如下:
(一)首席技师
1、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术技能性工作或技能培训工作,掌握关键技术,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或擅长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总结先进操作法等,或在传技带徒、培养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2、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评价二级(技师)2年、一级(高级技师)1年以上。对于从事职业(工种)无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或未进行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的,如在本岗位长期工作、贡献突出、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有较高声誉,也可聘为首席技师。上述情况需在申请报告中重点说明其个人技能水平及在行业中的影响、业绩等情况。
3、首席技师由所在单位根据上述条件自主选聘。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
1、工作室有明晰的管理制度、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具备一定数量技能人才,一般不少于3名。有实际工作场所进行技能攻关、带徒传技等活动,为企业技术革新、提升经济效益等起到积极作用。
2、工作室带头人是本行业(领域)中技能拔尖、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
二、申报单位要求
1、建立健全首席技师或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制度,明确具体的选拔聘用程序和办法,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人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2、规范首席技师选拔聘用,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既定条件及程序选拔、聘用首席技师。
3、为首席技师或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技术革新、技术攻关等提供资金、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4、落实高技能人才待遇,实行首席技师岗位津贴或给予其它薪酬待遇激励,并为首席技师交流学习、培训进修、体检休养等创造条件。
5、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对职工开展培训,积极开展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高师带徒、技能竞赛、技师继续培训等活动。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受理
符合新区首席技师或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申报条件的单位,每年5月-7月期间向新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资助申请,提交《浦东新区首席技师资助项目申报表》或《浦东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详见附件1、2),申报表中所提及相关荣誉、证书、专利等需提供相应的材料复印件,并由申报单位盖章确认。
(二)专家评审
新区就业促进中心对区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组织专家评审,结合新区产业发展需求,从技能水平、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带徒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对于技能大师工作室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抽查。根据评审和抽查情况,结合当年度申报额度,形成评审结果。
(三)资金拨付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资助对象,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拨付资助经费至项目申报单位。
四、资金管理
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资金可用于技术攻关、交流学习、培训进修、带徒等方面支出。资助资金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杜绝违规使用和浪费。
五、其他
(一)补贴标准根据浦东新区职业培训补贴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2021年1月1日起,新区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项目参照本文件执行。
附件1:
浦东新区首席技师资助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首席技师姓 名
从事职业(工种)
填报日 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2、“首席技师津贴标准”指申报单位为首席技师发放的津贴标准,单位为“元”,
注明发放周期(月/季/年,或一次性)。
3、“已投入配套资金”指申报单位自建立首席技师制度以来投入的资金经费、设施设备等,折算成金额后填写,单位为“万元”。
4、“首席技师制度建立情况”按实际建立情况填,须提供制度文件复印件。
5、“近三年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指申报单位前三年中,每年提取职工教
育经费总数额、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人数、所占比例、参与人数;用于高技能培训人数、所占比例,参与人数。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复印件。
6、“首席技师基本情况”: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应按其所持证书上的内容填写。须提供证书复印件、首席技师聘书,以及获奖表彰文件等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7、“申报报告”写明企业概况、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聘用的首席技师人员构成、主要工作内容、运作情况、企业管理制度、未来三年工作计划和目标等。如果首席技师从事职业(工种)无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但具有一定绝技绝活且在行业中有一定声誉的,应在申报报告中重点说明共个人技能水平及在行业中的影响、成就。
8、“项目资助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实施要求的使用原则列明资金使用计划。
9、表格中涉及证明材料的,如首席技师的身份证、获奖证书、证书,获得的国家专利或主要创新发明,以及所在单位首席技师相关工作制度、投入资金台账等,请提供复印件并由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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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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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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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企业( □ 国有企业、 □ 集体企业、 □ 国有控股企业、 □ 民营企业、 □ 合资企业、 □ 外资企业)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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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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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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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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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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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户名账号 |
(此处须加盖 账号三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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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从业 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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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劳动者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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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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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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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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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已获 资助数 |
首席技师 人 工 作 室 人 |
本年度申报 资助数 |
首席技师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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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师津贴标准 |
(元)至 (元) |
已投入配套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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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师制度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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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 已建立 □ 今年内计划建立 □ 1-2年内建立 首席技师聘任管理办法: □ 已建立 □ 今年内计划建立 □ 1-2年内建立 首席技师项目考核办法: □ 已建立 □ 今年内计划建立 □ 1-2年内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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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单位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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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师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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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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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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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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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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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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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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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 上海市; □ 外省市(是否具有上海市居住证: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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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职业 (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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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水平 (**等级或相当于**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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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年 月 日 |
岗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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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技师 聘任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是否已获得上海市 首席技师项目资助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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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 (国家级、 市级、区级 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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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国家专利 或主要创新 发明及带徒 传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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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产生 的效益或 对社会产生 的影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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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报告 |
(可附页) |
本次项目资助 资金使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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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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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浦东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 章)
工作室名称(主攻方向)
工作室带头人姓 名
填报日 期 年 月 日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2、“工作室主要产出、业绩情况”:该工作室建立以来主要的研究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和带教徒弟的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尽量以数字量化反映。
3、“申报资助资金使用计划”:资助资金的使用计划,须有较为具体的使用方向、投入项目、资金配比等。
4、“未来三年的工作计划和项目安排”:获得资助后未来三年的具体工作计划和项目安排。
5、所获荣誉主要包括: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以及行业等奖项,如市级劳模、市级“五一”劳动奖章等,列明获奖时间及颁奖部门。奖项名称应与证书一致。
6、“获国家专利、主要创新发明等情况”栏应填写工作室带头人所获专利或发明类奖项,按时间先后排序,列明专利或奖项名称、获得时间、颁发部门。如果是以单位名义或集体获得的,需补充说明工作室带头人在其中起到的具体作用。
7、“绝技绝活及相关贡献”:工作室带头人所具有的绝技绝活绝招等,以及对传承此项技能所作出的贡献和取得的成果。
8、“申报报告”:申报报告由工作室所在单位撰写,内容包括:
(1)工作室带头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技能专长、工作业绩、带徒情况等。
(2)工作室带头人所领衔的工作室基本情况。项目职业(工种)、建立时间、场地、设施设备及人员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计划、目标任务,项目运作及任务完成情况,主要产出及工作成果、业绩。
(3)企业配套制度建设及资金投入情况。企业建立的工作室制度及考核评估方法,实际执行情况;企业配套资金投入金额、使用金额、主要用途;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计划设想等。
9、表格中涉及证明材料的,如工作室带头人的身份证、获奖证书、证书,获得的国家专利或主要创新发明,以及工作室所在单位相关工作制度、投入资金台账等,请提供复印件并由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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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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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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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企业( □ 国有企业、 □ 集体企业、 □ 国有控股企业、 □ 民营企业、 □ 合资企业、 □ 外资企业)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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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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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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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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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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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 |
(此处须加盖 账号三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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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从业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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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劳动者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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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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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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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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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师工作室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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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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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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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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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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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入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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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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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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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主要产出、业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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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助资金 使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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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的工作 计划和项目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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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带头人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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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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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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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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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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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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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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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 上海市; □ 外省市(是否具有上海市居住证: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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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职业 (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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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水平 (**等级或相当于**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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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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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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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国 家级、市级、 区级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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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国家专利或 主要创新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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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技绝活及 相关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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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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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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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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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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