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SY-310115-2022-70746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8-10

 

1、《实施办法》适用于哪些人员的招聘?

《实施办法》 适用于社区工作者、村两委外工作人员、岗位购买人员的招聘。其中, 社区工作者指除依法选举产生之外的街镇居民区全日制工作人员、街镇中心社区工作者、街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村两委外工作人员指在村级组织,协助村两委干部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岗位购买人员指经区委审议通过,从事相关工作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

2、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2)热爱基层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4)户籍条件根据岗位要求设置。 村两委外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本村或本镇户籍;(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6)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编外人员招聘采用什么考试方式?

社区工作者的面上招聘和退役士兵专项招聘、村两委外工作人员和岗位购买人员招聘一般采用笔 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社区工作者特招项目(宝武、公交等)一般采用面试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加考专业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