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海博计划”创新创业青年人才资助专项操作细则》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0745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
一、“海博计划”创新创业青年人才资助专项包括哪些内容?
“海博计划”创新创业青年人才资助专项包括博士后科研创新资助和留学回国创业资助两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博士后人才从事科技创新项目研究,以及海外留学人才和团队前来浦东创办科技型企业。
二、博士后科研创新资助的资助对象是什么?
资助进入浦东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浦东新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和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科技创新项目研究的博士后人才。设站单位、基地单位的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应在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三、博士后科研创新资助的资助内容是什么?
博士后科研创新资助分为企业博士后项目研究资助和博士后创新实践项目研究资助两类。
企业博士后项目研究资助内容为,博士后进入浦东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浦东新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从事项目研究,给予10万元的创新资助,其中6万元用于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4万元用于开展项目研究。如开展的项目研究属于中国芯、创新药、蓝天梦、未来车、智能造、数据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资助标准提高为20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8万元用于开展项目研究。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博士后工资、奖金和生活补助等。
博士后创新实践项目研究资助内容为,引入流动站博士后进入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创新实践项目研究,且获得市博管办资助的,给予每个项目3万元资助,由单位统筹使用。
四、博士后科研创新资助的申报方式是什么?
申报单位通过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进行网上申请,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具体在申报指南中明确。资助申请全年受理,每半年集中审批一次。
五、博士后科研创新资助的拨付形式是什么?
企业博士后项目研究资助分两次拨付到单位账户,博士后进站一年内申请拨付60%,博士后研究项目完成出站后半年内申请拨付40%。
博士后创新实践项目研究资助一次性拨付到单位账户,在博士后创新实践项目完成后半年内申请拨付。
六、留学回国创业资助的资助对象是什么?
经评审择优资助符合浦东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浦东新区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及团队,包括入外籍以及从港澳台地区出国的留学人员。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依托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有较好的市场潜力。
2、创业人才或创业团队带头人应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硕士学位,且在海外具备3年及以上的工作或学习经历;或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1年及以上。创业团队成员应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拥有3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名单为准。
3、创业人才或创业团队带头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在本企业内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或团队持股高于30%。
4、创办的企业在浦东新区注册3年以内,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七、留学回国创业资助的资助内容是什么?
每年通过评审遴选优秀的海外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经条件审核,核发“海创之星”、“海创之梦”优胜项目创业资助券。获得“海创之星”资助券的项目,在资助券有效期内落地浦东的,给予每家30万元的创业资助;获得“海创之梦”资助券的项目,在资助券有效期内落地浦东的,给予每家15万元的创业资助。同一企业只可获得1次本项资助。
八、留学回国创业资助的申报方式是什么?
每年通过申报指南发布留学回国创业资助评审活动的报名方式。项目团队报名参与评审,经过评选择优以及条件审核,核发“海创之星”、“海创之梦”优胜项目创业资助券。获得资助券的项目在有效期内落地浦东后,通过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进行网上申请,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资助申请全年受理,每半年集中审批一次。
九、留学回国创业资助的拨付形式是什么?
留学回国创业资助一次性拨付到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