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SY-310115-2022-71118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0-03-08

 

 

 

一、《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2月8日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同时明确责任,对各区提出了抗击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平稳健康发展等要求,指出“各区政府可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为此,浦东新区迅速反应,由分管区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联合拟定了《浦东新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并经区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18条,分加大金融支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企业服务三大内容。

(一)加大金融支持

在本市“若干措施”基础上,根据浦东实际情况,提出了3条加大金融支持措施。 一是提高企业融资便利, 引导各银行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在原来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补贴担保费用都基础上,扩大到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发生的政策性担保贷款补贴担保费用。 三是鼓励银行发放贷款, 对向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发放贷款的合作银行,双倍计算其贷款额,并双倍给予业务补贴奖励(从0.5%到1%)。

(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在本市“若干措施”基础上,根据浦东实际情况,提出了9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措施。

一是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区属国企先免收2月份、3月份2个月租金。鼓励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减免租金。 加大双创企业房租补贴, 对承租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创新型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内的小微企业,给予2个月房租补贴。

二是加大产业扶持政策兑现。 提前兑现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享受的浦东新区各产业政策。

三是开展贴息支持,降低技术升级和研发成本。 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对应急物资生产和保障所开展的应急技术改造和研发给予补贴。如对疫情期间为提供应急物资生产和保障所开展的应急技术改造项目,在市支持项目之外,浦东新区再认定一批重点项目,给予总投入50%-80%补贴。对在疫情期间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按项目总经费的60%给予资助,最高300万元。

四是兑现本市援企稳岗政策。 执行落实“若干措施”关于返还失业保险费、延迟缴纳社保、落实培训补贴等。

(三)优化企业服务

在本市“若干措施”基础上,根据浦东实际情况,提出了6条优化企业服务措施。

优化纳税服务, 推出“不出门、网上办”非接触式纳税服务; 持续加强金融服务, 鼓励和支持相关要素市场、金融机构通加大对企业的投资、信贷、保险和上市服务支持力度; 积极提供法律救助, 为企业提供出具国际商事证明、法律援助等服务; 实施远程政务服务, 推进涉企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办成事。 加大用工服务, 组织开展网上招聘、余缺调剂,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强化信用服务保障, 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四)关于实施办法”的执行

本实施办法执行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与“若干措施”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