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南新市镇03、08号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1185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0-04-09 |
浦府〔2010〕35号
惠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惠南新市镇03、08号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惠府〔2009〕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范围。规划东至城西路-护城河,南至惠新港,西至西乐路,北至三灶港,规划总用地为364.12公顷,规划人口6.21万人。
二、原则同意规划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惠南新市镇03、08号单元定位为惠南镇西部区域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齐全的大型居住社区。规划建设用地341.50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92.29公顷,公共设施用地36.96公顷,绿化用地45.90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48公顷,道路广场用地62.75公顷,保安用地1.12公顷。
三、原则同意规划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09.36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263.77万平方米(含基础教育设施面积7.26万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面积8.12万平方米),公共设施面积44.66万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0.93万平方米。
四、原则同意绿地和景观规划。规划绿化用地约45.90公顷。
五、原则同意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应结合区域道路的实施落实公共交通设施,并处理好与周边地区的交通关系。
六、原则同意公共设施布局规划。应进一步完善社区配套设施。
七、原则同意水系河道规划。具体项目实施时的河道蓝线和陆域范围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八、原则同意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预留好市政设施用地,在实施时进一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 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