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南新市镇15号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1182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0-04-09 |
浦府〔2010〕22号
惠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惠南新市镇15号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惠府〔2009〕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范围。东至腰沟河,南至惠园路,西至浦东运河,北至沪南公路,规划总用地为205.76公顷,规划人口2.58万。
二、原则同意规划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15号单元定位为充分利用该地区的区位发展优势及滨水空间资源景观优势,建成商业、科教、文化等服务设施完善,市政设施齐全,居住环境良好,生态环保的现代化居住小区。规划建设用地188.9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22.45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0.41公顷,绿化用地22.02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02公顷,道路广场用地33.04公顷。
三、原则同意规划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161.14万平方米,商业金融建筑13.6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3.97万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建筑1.3万平方米。
四、原则同意绿地和景观规划。规划绿化用地22.02公顷。
五、原则同意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应结合区域道路的实施落实公共交通设施,并处理好与周边地区的交通关系。
六、原则同意公共设施布局。应进一步完善社区配套设施。
七、原则同意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预留好市政设施用地,在实施时进一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Ο一Ο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