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南新市镇宣桥21、22号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1180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0-04-09 |
浦府〔2010〕10号
宣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惠南新市镇(宣桥)21、22号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宣府〔2009〕7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范围。东至规划纵六号河,南至北二灶港,西至规划Y4路,北至规划两港装饰城二期,规划总用地为142.06公顷,规划人口0.48万人。
二、原则同意规划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21、22号单元定位为依托三灶老镇形成以综合商贸办公、配套设施和居住为主的综合社区。规划建设用地131.47公顷,其中居住用地61.36公顷,公共设施用地43.94公顷,绿化用地14.32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0.69公顷,道路广场用地11.16公顷。
三、原则同意规划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2.61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24.91万平方米,公共设施建筑37.7万平方米。
四、原则同意绿地和景观规划,规划绿化用地14.32公顷。
五、原则同意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应结合区域道路的实施落实公共交通设施,并处理好与周边地区的交通关系。
六、原则同意水系河道规划,具体项目实施时的河道蓝线和陆域范围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七、原则同意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预留好市政设施用地,在实施时进一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Ο一Ο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