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府〔2010〕220号
区民政局、区农委:
你们《关于撤销三林镇新东村建制的请示》(浦民〔2010〕9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三林镇新东村建制。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