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310115-2022-70740 | ||
信息名称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御桥社区Z000902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0-07-12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御桥社区Z000902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浦府〔2010〕192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御桥社区Z000902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沪浦规土规〔 2010〕20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御桥社区Z000902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高压走廊绿带,南至浦东新区原区界,西至北蔡楔形绿地,北至华夏西路。
二、原则同意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270.50公顷,其中规划居住用地79.43公顷,公共设施用地72.06公顷,工业用地3.47公顷,绿化用地48.19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77公顷,道路广场用地47.75公顷,特殊用地0.90公顷,水域及其它面积15.93公顷。
三、原则同意规划定位及规模。规划沪南路以东以单一居住功能为主,配备合理的社区配套服务设施;沪南路以西规划为御桥地区商办中心。规划总建筑面积297.50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含社区级社会服务设施及基础教育设施)136.88万平方米,公共设施152.44万平方米,工业建筑5.2万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2.98万平方米。规划人口3.49万人。
四、原则同意道路交通及交通设施规划。社会停车场库尽量结合集中绿地地下空间设置,以缓解大型公共设施停车位不足的现状。
五、新增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要注意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尽量避免相互干扰。公建配置内容应征询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并予以落实。公建配套要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
六、市政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等专业规划,按主管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