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祝桥中心镇核心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0734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0-07-12 |
浦府〔2010〕150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祝桥中心镇核心区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沪浦规土规〔2010〕20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张唐港和百熙路以东,凉亭路以南,川南奉公路以西,唐家行港以北,规划总用地为43.46公顷,规划人口1.5万人。
二、原则同意规划用地布局。规划建设用地41.51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7.35公顷,商业用地4.70公顷,绿化用地3.74公顷,道路广场用地5.72公顷。
三、原则同意规划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57.8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50.07万平方米(包括街坊级配套公建),商业面积7.05万平方米,基础教育面积0.76万平方米。
四、原则同意绿地和景观规划,规划绿化用地4.70公顷,应加强景观设计,进一步优化环境。
五、原则同意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应结合区域道路的实施落实公共交通设施,并处理好与周边地区的交通关系。
六、原则同意水系河道规划,具体项目实施时的河道蓝线和陆域范围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