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310115-2022-70719 | ||
信息名称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兴社区Y0009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0-07-12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兴社区Y0009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浦府〔2010〕121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浦兴社区Y0009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沪浦规土规〔 2010〕14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浦兴社区Y0009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为张杨北路以东、赵家沟以南、杨高北路以西、东陆路以北,总用地面积256.88公顷。
二、原则同意规划定位及规模。规划以现代居住和地区级公共中心两大功能为主,地区中心主要服务沪东、浦兴两大社区。规划总建筑面积229.42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含社区级社会服务设施)181.41万平方米,公共设施34.11万平方米,仓储建筑面积6.67万平方米,市政建筑面积3.06万平方米,其他建筑4.17万平方米。规划人口6.0万人。
三、原则同意土地使用规划。规划范围内不再新增用于住宅开发的居住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均作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绿地。
四、原则同意道路交通及交通设施规划。社会停车场库尽量结合集中绿地地下空间设置,以缓解大型公共设施停车位不足的现状。
五、下阶段应着重针对地区中心的开发进行研究,在落实高压线入地方案后,进一步考虑地区开发经济性和地区发展需求,处理好交通组织。要重点研究东陆新村居住区级公建服务中心地块的开发方案,进一步明确定位和功能,细化开发方案。
六、本区域为建设较为成熟的居住区,新增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要注意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尽量避免相互干扰。公建配置内容应征询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并予以落实。公建配套要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
七、市政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等专业规划,按主管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