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10115-2022-70719
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兴社区Y0009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0-07-12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兴社区Y0009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浦府〔2010〕121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浦兴社区Y0009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沪浦规土规〔 2010〕14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浦兴社区Y0009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为张杨北路以东、赵家沟以南、杨高北路以西、东陆路以北,总用地面积256.88公顷。

二、原则同意规划定位及规模。规划以现代居住和地区级公共中心两大功能为主,地区中心主要服务沪东、浦兴两大社区。规划总建筑面积229.42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含社区级社会服务设施)181.41万平方米,公共设施34.11万平方米,仓储建筑面积6.67万平方米,市政建筑面积3.06万平方米,其他建筑4.17万平方米。规划人口6.0万人。

三、原则同意土地使用规划。规划范围内不再新增用于住宅开发的居住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均作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绿地。

四、原则同意道路交通及交通设施规划。社会停车场库尽量结合集中绿地地下空间设置,以缓解大型公共设施停车位不足的现状。

五、下阶段应着重针对地区中心的开发进行研究,在落实高压线入地方案后,进一步考虑地区开发经济性和地区发展需求,处理好交通组织。要重点研究东陆新村居住区级公建服务中心地块的开发方案,进一步明确定位和功能,细化开发方案。

六、本区域为建设较为成熟的居住区,新增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要注意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尽量避免相互干扰。公建配置内容应征询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并予以落实。公建配套要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

七、市政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等专业规划,按主管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