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钢社区Z000103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0709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0-07-12 |
浦府〔2010〕87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上钢社区Z000103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沪浦规土规〔2010〕1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钢社区Z000103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上南路,南至川杨河,西至济阳路,北至耀华路。
二、原则同意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90.66公顷,其中规划居住用地131.01公顷,公共设施用地9.14公顷,绿化用地15.26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04公顷,道路广场用地28.83公顷,水域及其它面积4.38公顷。
三、原则同意规划定位及规模。规划以单一居住功能为主,配备合理的社区配套服务设施。规划总建筑面积212.74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含社区级社会服务设施)175.80万平方米,公共设施36.94万平方米。规划人口近期9.7万人,远期4.6万人。
四、原则同意道路交通及交通设施规划。社会停车场库尽量结合集中绿地地下空间设置,以缓解大型公共设施停车位不足的现状。
五、新增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要注意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尽量避免相互干扰。公建配置内容应征询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并予以落实。公建配套要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
六、市政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等专业规划,按主管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