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0704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0-07-12 |
浦府〔2010〕99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世博核心区配套工作指挥部、川沙新镇:
《浦东新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八日
浦东新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新区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完成各项促进就业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新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努力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奋斗目标,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区促进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以政府责任为主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新区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市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将促进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确保新区促进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产生良好的就业带动效应。
完善以政府责任为主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继续将新增就业岗位、控制失业人数、促进就业资金投入、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列入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切实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的第一责任。
各街镇要建立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解决促进就业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作用,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各项促进就业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使企业切实承担起稳定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的社会责任。
二、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加快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进程。各镇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科技农业和服务农业,鼓励农村劳动力到涉农企业工作。要完善非农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发挥公益性职介所、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就业援助员的作用,针对农村劳动力特点进行就业服务,重点解决农村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问题,确保每个家庭有一人实现非农就业。要加大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公益性园林、养护、清扫、绿化等岗位要优先提供给就业困难人员。
三、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帮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对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45周岁的征地“两保障一补偿”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援助力度。扩大就业补贴范围,继续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各级财政出资形成的岗位,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事务性岗位要优先用于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继续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和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开发社区服务类岗位,推进就业托底基地建设,拓宽就业困难人员的安置渠道,确保零就业家庭在确认后一个月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三个月内实现就业。
四、优化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鼓励创业是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切实为自主开业者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树立“规模不大创特色,场地适中聚品牌”的理念,加快建设与新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创意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特色创业园区,满足不同创业群体的需要;按照“政府搭台、市场运作、按需建设”的原则,各街镇要结合实际建设特色创业园区,形成“一区多园”的创业格局,帮助创业者特别是青年人解决创业缺场地问题。
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将政策、资金重点放在扶持创业上。进一步加大开业贷款担保力度,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问题;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等青年知识群体的创业,培养一批年纪轻、学历高的青年创业群体,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微小型高科技企业;完善政府购买开业指导服务成果机制,提升公共开业指导服务水平,发挥开业指导专家志愿团的作用,开展专业化咨询、指导和跟踪服务。
五、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合理规划新区职业培训发展,引导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开设符合新区产业发展需要的培训项目,尤其是“两个中心”建设急需的相关职业;鼓励行业协会、大型企业集团参与社会化培训,提高新区职业技能培训的能级;整合新区现有公共实训资源,鼓励职业院校、企业等向社会开放实训资源;通过开展高师带徒、职业技能比武竞赛、校企合作等活动,充分调动行业、企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技术、钻研技能和岗位成才的良好氛围,为青年技术工人快速成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完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和鼓励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职业培训机制。进一步推行双证书制度,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在职职工参加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适应新区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劳动力市场变化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
六、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促进就业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
要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积极调整新区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各街镇要根据区域就业形势,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并把握地区经济发展的机会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千方百计促进地区劳动力就业。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实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