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0983 | ||
信息名称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团镇邵宅中心村规划的批复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1-04-20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团镇邵宅中心村规划的批复
浦府〔2011〕67号
大团镇人民政府:
区规土局转报的你镇《关于大团镇邵宅中心村建设规划报批的请示》(团府[2010]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邵宅中心村的规划范围:大团镇界—海潮村界—车站村界—金园村界,总面积约8.13平方公里。
二、同意邵宅中心村规划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规划至2020年,居住人口约3000人,中心村建设用地约35.78公顷。
三、同意规划所确定的村民居住点的布局、数量和类型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和规模。规划邵宅中心村设置2个村民居住点,其中新增1处、保留1处,居住点建设用地约35.78公顷,规划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有村委会办公室、医疗室、老年活动室、便民点、健身点、综合服务用房、便民商店和小型市场等。
四、同意规划确定的中心村道路等级及相应交通设施的布局。请进一步深化完善。
五、原则同意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和河道水系规划。请进一步落实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用地和相关控制要求。
六、原则同意村民居住点的各类建筑的总平面布局方案,在实施中进一步深化完善。
请根据以上意见并结合镇、村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村民建房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