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南镇08单元、11单元等地块雨水排水专业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560280202100985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1-04-20

 

浦府〔2011〕62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惠南镇08单元、11单元等地块雨水排水专业规划〉的请示》(沪浦规土建〔2011〕8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惠南镇08单元、11单元等地块雨水排水专业规划》。

二、同意雨水排水系统规划目标。即规划年限至2020年,至规划期末基本建成规划范围内雨水排水系统,管网覆盖率达到95%以上,达标率70%。

三、规划范围:东至远东大道、腰沟河,南至惠园路、惠新港,西至西乐路、西门界河,北至拱极路、下盐公路,规划服务面积1618.85公顷。

四、雨水系统规划方案

(一)同意雨水系统规划方案。本规划服务范围内局部区域,即城东路、人民路、腰沟河、环城河、拱北路、拱为路、听绵路、拱极路围合区域设置雨水强排系统,并于腰沟河拱极路西北角设雨水泵站一座,规模9立方米/秒,收集上述强排系统及拱极路(腰沟河至远东大道)路面雨水后排入腰沟河。本规划服务范围内其它区域为雨水自排系统,雨水管道起始端所在区域规划控制地坪标高不低于4.5米(吴淞高程),其它区域在不影响雨水自流排放前提下规划控制地坪标高可适当降低。

(二)同意规划采用的设计标准,即暴雨重现期采用1年,综合径流系数采用0.6。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