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府〔2010〕483号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北蔡镇御桥第一、第二、第四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浦民〔2010〕20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立北蔡镇御桥第一、第二、第四居民委员会。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