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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2011年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1-07-20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2011年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浦府办〔2011〕3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

浦东新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2011年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2011年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和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201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浦东新区实际,现制订2011年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11年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创评“全国文明城区”的工作部署,巩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世博效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有效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面提升新区食品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抓手,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质量;以加强技术监测为依托,严控食品生产加工过程风险隐患;以创建示范为动力,引领行业典范;以加强宣传、诚信建设为基础,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素质。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全程监管

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安排,成立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各项工作的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形成合力,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区食安办)

(二)强化政府责任,完善监管体系

切实加强街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进“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区街镇的协调、监督网络。加强督查和绩效考评,继续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推进地方政府负总责和“首问责任制、属地管理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推进食品安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机制建设。(区食安办、各街镇)

(三)严控重点环节,落实全程监管

加强“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各环节日常行政许可的监督监测。

1、切实从源头上抓好食用农产品安全。建立完善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市场准入准出制度,大力推进浦东新区蔬菜规模化、标准化园艺场建设,着力提升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深入开展对不规范养殖场(户)的整治,确保畜禽产品安全。以蔬菜、猪肉为重点,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力度,严厉惩处违法使用违禁药物行为。(区农委、区商务委、区工商分局,各镇)

2、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大力开展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专项整顿。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回收食品再生产加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小作坊生产企业监管和帮扶服务,为将小作坊提升为正规食品生产企业的目标打好基础。(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各街镇)

3、加强食品流通市场的监管。以超市、卖场、农贸市场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为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动物产品安全监管,以肉食品批发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场为重点,严格动物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加大对“瘦肉精”等同类药物的检测力度,坚决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的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区域,加大打击制假售假伪劣食品的行为。严格规范食品广告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委,各街镇)

4、加强餐饮行业的监管。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行为;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餐饮店;重点加强对桶盒饭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学校食堂、农村家庭办酒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底线。(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建交委、区教育局,各街镇)

(四)开展专项整治,突出综合治理

1、加强乳粉及乳制品监管。以乳粉和乳制品为重点,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饲料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驻厂监督措施。(区质监局、区农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各街镇)

2、开展食用油综合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食用油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监测;规范餐厨垃圾收、运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使用劣质食用油的行为。(区环保市容局、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镇)

3、加强保健食品综合管理。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被违法添加药物的检测力度,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

4、开展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严格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公安分局)

5、加大打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力度。加强对小摊贩经营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绩效考核,促进责任落实。

以成立区食安委为契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绩效考核。各街镇应当建立相对应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通过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区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对街镇公共目标考核内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监管职责,积极履行监管职能,恪尽职守,加强协同配合,实现无缝衔接。

(二)开展两级创建,体现浦东亮点

积极创建一批体现浦东水平,能起到示范引领的市级和区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镇。根据市食安办部署,结合浦东实际,落实“十百千示范工程”的创建活动,年内新区在原来12条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基础上,再创建3条食品安全示范街,300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力争将浦东新区建成全国第一批餐饮服务示范区。

(三)明确监管职责,积极履行职能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0]84号)要求,理顺各部门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落实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卖场、大中型餐饮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惩奖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有力促进浦东新区各类食品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五)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全民素质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和规范操作;各街镇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市民群众参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使之成为工作展示、信息发布的窗口,市民群众了解食品安全信息的窗口,全面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的整体素质。

 

 

 

浦东新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