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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务公开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1-07-20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方案的通知


浦府办〔2011〕2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11.15”火灾事故教训,着力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积极回应公众对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需求,市政府决定,将“加强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知识普及活动”列为今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头号工程。根据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浦东新区消防工作实际,特制订浦东新区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向新区每户家庭赠阅《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

1、责任主体。新区民政局。

2、推进步骤。在市推进小组完成《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编写、印制的基础上,4月底前,由新区民政局参照“世博大礼包”发放形式,依托各街道(镇)、居(村)委会将《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发放到新区103.4万余户居民家庭。

3、经费保障。《上海市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编写、印制成本约每本5元,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拨付一半。

(二)组织新区每个单位、每幢居民楼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活动。

1、责任主体。新区公安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发动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川沙、陆家嘴、金桥、三林、高桥、张江、惠南、周浦等街道、镇试点居民住宅楼和社会单位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各公安派出所牵头组织发动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居(村)委、物业公司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并将完成情况作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社会单位、居(村)委、物业公司具体组织实施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新区综治、民政、建设与交通等部门及各街道、镇支持配合。

2、推进步骤。

(1)第一季度。

社会单位:新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各街道、镇,各开发区管委会等机关先期组织开展疏散逃生灭火演练。

居民住宅:3月底前,分类完成本辖区高层建筑、多层建筑、老式居民住宅楼的试点疏散逃生演练。

(2)第二季度。

社会单位: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按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导则中“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的要求,完成40%疏散逃生演练任务。

居民住宅:各街道、镇组织完成40%的居民住宅楼的疏散逃生演练。

(3)第三季度。

社会单位: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按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导则中“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的要求,再完成40%疏散逃生演练任务。

居民住宅:各街道、镇再组织完成40%的居民住宅楼的疏散逃生演练。

(4)第四季度。

社会单位: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按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导则中“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的要求,完成剩余20%疏散逃生演练任务。

居民住宅:各街道、镇组织完成剩余20%的居民住宅楼的疏散逃生演练。

在消防安全警示周期间,组织社会单位、居民住宅楼掀起全民疏散逃生演练高潮。

3、经费保障。

社会单位、居(村)民住宅楼疏散逃生导则印制费由新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疏散逃生演练中涉及的经费由各街道、镇负责落实。

(三)新区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免费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开播消防安全宣传节目。

1、责任主体。区委宣传部(文广影视局)确定新区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免费播放,刊登消防公益广告频次,开播消防安全宣传节目,开设消防安全宣传专栏;新区公安消防部门提供各类消防公益广告,确定消防安全宣传节目选题,配合节目拍摄制作;新区广播电视台落实消防公益广告播放工作,确定消防宣传节目制作团队,并定期播放相关节目。

2、推进步骤。

(1)第一季度。各街道、镇,各开发区管委会至少选择1处地标建筑LED屏每天滚动播出,或选择1处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长期刊登消防公益宣传内容。同时,扩大消防公益户外视频、消防公益广告挂图覆盖面。

3月底前,新区公安消防部门和新区广播电视台签订电视宣传节目播出协议,确定节目播出形式和播出平台。

(2)第二、三、四季度。新区广播电视台按照协议开播消防安全宣传节目,重点对各街道、镇,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市政府实事工程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情况开展巡访,形成全民消防宣传氛围。特别是在消防安全教育警示周期间,加大滚动播放力度,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3、经费保障。各类消防公益广告(含飞屏字幕)免费播出;新区公安消防部门落实消防公益广告设计、拍摄、制作费;新区公安消防部门和制作单位联合落实定期播出的消防安全宣传节目制作费。

(四)全区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展2课时以上的消防教育和1次以上逃生疏散演练。

1、责任主体。新区教育局加强对各类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新区公安消防部门和各公安派出所配合新区教育局做好教师的培训,评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学校”。

2、实施步骤。

(1)第一季度。在市消防局完成消防安全寒假作业编写、市教委完成消防安全寒假作业布置工作的基础上,3月初,各中小学校在开学第一周对消防安全寒假作业完成情况作出评估,报新区教育局和公安消防部门。结合中小学安全周(开学第一周)活动,各学校集中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3月底前,各学校至少确定1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专职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

(2)第二季度。新区教育局和新区公安消防部门适时在被命名为全国和上海市首批“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浦东新区“三桥小学”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创建经验;重点指导寄宿制学校开展住宿师生疏散逃生演练。

(3)第三季度。各类学校按照新版消防安全教材开展新学期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适时组织师生赴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参观体验活动。

(4)第四季度。新区教育局和新区公安消防部门推荐上报参加第二批全国和上海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识险避险技能展示活动,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警示周活动。

3、经费来源。各学校自行落实逃生疏散演练所需经费;参观消防站、消防博物馆免费。

(五)建立消防志愿者培训和日常活动机制。

1、责任主体。新区公安分局负责消防监督辅警队伍的组建工作,并由公安消防部门具体负责消防监督辅警队伍的培训、使用与管理;新区公安消防部门会同新区综治办等部门制定社区消防志愿者管理实施细则;新区综治办负责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工作;新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社区消防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各街道、镇负责社区消防志愿者日常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2、推进步骤。

(1)第一季度。社区消防志愿者主要从楼组长和原有的社区平安志愿者、消防志愿者中招募,同时兼任家庭消防宣传员,形成覆盖全区所有居民小区的消防宣传网络。3月底前,选取2至3个社区开展试点,总结推广经验。

(2)第二季度。

社区消防志愿者:5月底前,新区综治办完成社区消防志愿者整合、招募工作,发放《社区消防志愿者服务手册》、袖章,志愿者活动补贴经费落实到位。6月底前,新区公安消防部门完成对辖区社区消防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消防监督辅警队:由新区政府通过政府购买安全服务方式建立消防监督辅警队伍。根据市消防局制定出台的《上海市消防协管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明确消防监督辅警队伍协助消防监督检查、扑救初起火灾、参与疏散逃生演练、指导消防志愿者队伍开展活动等工作职责,规范消防监督辅警队伍运作机制。

(3)第三季度。

社区消防志愿者:社区消防志愿者正式上岗,按照《社区消防志愿者服务手册》,在各居(村)委会、消防协管员指导下,定期开展消防宣传、隐患排查、扑救初起火灾、组织逃生疏散演练等工作,每月活动不少于1次。

消防监督辅警队:新区公安消防、劳动保障部门完成消防监督辅警队伍的消防业务技能培训;消防监督辅警队伍按照《上海市消防协管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开展工作。

(4)第四季度。社区消防志愿者和消防协管员队伍积极参与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经费保障。《社区消防志愿者服务手册》、袖章及社区消防志愿者培训等经费由新区财政保障;消防监督辅警队伍经区相关部门核定后,其经费由新区财政保障。社区消防志愿者活动补贴等经费列入街道、镇经费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是市政府和区政府的一项实事工程,是全面加强新区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安民工程。新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及综治、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落实所需经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高效推进,保障实事工程顺利进行。新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系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各街道、镇要加强对实事工程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先试先行,稳步推进。 实事工程的5项具体实施内容要抓早、抓实,特别是组织社会单位和居民住宅楼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建立消防志愿者培训和日常活动机制等重点项目,要在试点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抓好典型推广,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强化落实,及时总结。 新区各部门,各街道、镇及相关单位要抓好“全民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的任务分解,建立该项政府实事工程和重点项目督查联系人制度。同时,要不断加大对该实事项目及进展情况的公开力度,确保公众能够对实事项目有深入了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宣传,注重实效。 要加强对实事工程推进的发动宣传,抓好落实,确保实效。2011年11月9日是上海市第21个法定“119消防日”,并且正值本市“消防安全警示周”,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掀起新一轮高潮。新区各部门,各街道、镇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检验实事工程推进成效,全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消防、积极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考核,逐项验收。 新区对该项实事工程的推进落实情况要进行专项督查、跟踪督办、全面验收。新区各部门,各街道、镇和相关单位要将落实推进实事工程情况作为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抓好实事工程各项任务真正落地。

(六)创新机制,形成长效。 新区各部门,各街道、镇和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在推进政府实事工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工作亮点。通过建立一些市民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实践载体,真正使消防安全演练和知识普及效果转化为社会效应,把先进经验转化为常态机制,不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