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府〔2011〕114号
区民政局、区农委:
你们《关于撤销北蔡镇潘姚村村民委员会建制的请示》(浦民〔2011〕9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北蔡镇潘姚村村民委员会建制。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 ○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