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镇社区E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索引号 | SY0024560280202101073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1-10-20 |
浦府〔2011〕210号
区规划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江镇社区E地块控详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沪浦规土规〔2011〕40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镇社区E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范围东至临波路,南至晨阳路,西至凌空路,北至北环路,总用地面积约63.78公顷(至道路中心线)。
二、原则同意规划定位及规模、功能布局、公建配置等相关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9.1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56.20万平方米(含街坊级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2.09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面积约0.9万平方米。规划人口约1.83万人。
三、原则同意土地使用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3.78公顷,其中住宅用地约33.06公顷,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3.33公顷,基础教育设施用地约1.0公顷,绿地约12.58公顷(含铁路联络线交通用地),道路用地约8.82公顷。
四、原则同意道路交通及交通设施规划,处理好住宅开发地块与铁路联络线之间的关系。
五、市政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等专业规划,按主管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