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府〔2011〕189号
区民政局、区农委:
你们《关于撤销金桥镇金明村村民委员会建制的请示》(浦民〔2011〕1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金桥镇金明村村民委员会建制。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